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独立董事袁少颖女士及董事长方永义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邱洪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制度,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表决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2024年3月27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 通过 |
十次会议 | 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27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 通过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2024年8月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二次会议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为确保公司准确、及时报送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就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审核,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制定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工作总结等。并进行持续监督、评价年审会计师的工作,确保年审会计师在保持独立、专业性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委员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充分评估并认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召开会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并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审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召开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议并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