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积极践行忠实和勤勉义务,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请会计师、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监督,以保障公司合规运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对定期报告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2、对公司财务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执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重点对营运资金的系统控制,资金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综合授信暨担保范围,财务费用管理,账款及账期处理、定期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比较完善,财务管理及执行情况较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能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涉及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4、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的分别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0,508,577.60元和10,508,577.6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17,155.20元,实施上述分配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后续年度分配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和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是积极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实际状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各方面因素,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对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1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
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和净利润较大幅度增长,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也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均通过,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4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4年4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7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
第十六次会议 |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 |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和建议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竞争环境,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强化全面监管要求,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态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2025年,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规治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夯实公司基础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监事会加强自身监督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参加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增强监督意识和核查职能,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