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的总体考虑,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43,837,528.09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2,465,734.87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7,368,425.99 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736,842.6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4,128,139.16元,资本公积金为695,989,385.1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933,003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00,000股后的股份数110,73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1,073,300.3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073,300.3 | 47,438,281.2 | 32,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465,734.87 | 85,912,431.98 | 67,264,043.78 |
研发投入(元) | 44,379,920.82 | 40,161,203.49 | 34,200,925.59 |
营业收入(元) | 1,026,866,947.15 | 884,529,285.66 | 826,419,251.1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4,128,139.1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0,662,958.0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511,581.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547,403.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0,511,581.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18,742,049.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3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