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审计部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以上,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系统与沟通、货币资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对外信息披露的控制等。
(二)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颁布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体系,落实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完善经营机制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业务性质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治理结构。
公司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如下工作:
①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政策。2024年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一步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评价作出规定。
②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对董事候选人、经理人选和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④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包括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理念,积极推进产品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公司秉承“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的愿景,打造“奋斗+创新”型企业文化氛围。
公司本着“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要求员工立足企业、心系国家、讲政治、讲奉献、讲拼搏、讲诚信,努力创造“能者多得”“能者多敬”的工作环境。
公司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发展中高度重视员工和合作伙伴的利益。努力使员工在经济利益、社会价值、个人素养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切实提高,使合作伙伴不仅获得切实的效益,更认同我们的企业文化价值观。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隶属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执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据《内部审计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财务、重大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合理的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部项目审计过程指引》等规章。
(4)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
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各项政策。2024年公司修订了《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持续提升员工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能力。公司还推行了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福利制度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归属感、幸福感。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2024年公司颁布《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以规避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对存在的经营风险、管理缺陷以及整改意见等向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管理层通报,并监督相关意见的执行。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整、及时、准确的内部信息传递渠道,通过制度明确并规范了信息报送要求。公司业务信息主要通过OA和ERP信息系统传递,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及存储设备运维管理制度》等,使文件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得到较好地管控。
2024年公司新颁布了《业务信息系统管理规范》《文件转入转出管理制度》,更新了《OA管理规范》《IT管理规范》,有效地保障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转,明确了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使用部门权责,规范了各类程序、数据及资料的存取流程,进一步降低了信息安全导致的各类风险。
4、控制程序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制度和程序。公司在职责分工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和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职责分工控制:对各个部门、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
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
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对于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特殊事项,超过权限范围的按照逐级审批或者授权的方式进行办理;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制定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采购、销售、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存货、费用报销、会计档案等业务进行有效控制。公司采用金蝶K3系统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
财产保护控制:公司根据不同的资产,确定货币资金、资产设备、材料存货等实物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采用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理资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需留下可验证的记录。预算控制:公司及子公司每年都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生产研发、固定资产、销售、投融资、经营费用等年度预算。预算审批后,及时下达各部门及子公司执行,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公司年终对预算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5、控制措施
(1)货币资金
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公司已按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货款的支付均需填制用款申请单报批后支付。
(2)采购业务
公司先后制定了《采购管理规范》《外包生产作业规范》《供方评估管理规范》《市场供货批流程操作规范》等采购业务相关的管理规范,对生产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管理、合格供方选用等业务进行相应管理。
公司采购活动严格按照生产和研发计划进行,采购申请及付款审批均通过ERP系统完成。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名录和合格供应商库,供应商名录每年更新保障公司采购渠道的多样化,公司每年组织多部门形成评审小组对当年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审计部每年对评审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复核。
(3)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市场营销部销售工作规则》《送样管理规范》《出货流程操作规范》《备货管理机制》《销售报价管理操作手册》等销售业务管理规范,对销售计划、客户开发、销售报价、订立销售合同、发货、收款等各个环节流程进行规范。
(4)研究与开发
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及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承接年度科研任务和计划;负责近、中、远期技术方向的规划工作,对外重大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的调研及评估工作;负责策划、实施产品(含方案)的设计开发相关具体工作。
研发中心搭建了研发平台并建立更新了相关指标体系,提高了研发设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研发计划过程管理,执行研发项目流程管理并组织各阶段评审工作,并对研发项目进行考核。
2024年新制定了《在售产品维护流程规范》并修订了《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5)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
公司生产中心负责材料采购、委外加工及产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检测中心负责产品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公司先后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生产现场巡检作业规范》《工艺评审规范》等生产质量相关管理规范,以明确检测、质量、生产等职能部门的职责。
2024年为规范质量问题上报流程制定了《全生命周期问题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产品全生命周期问题的上报、跟踪及预防方式。
(6)工程建设
为保障公司“创芯智能产业园”重大基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了重大基本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基建办)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重大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人员构成、工作流程、决策机制等主要内容,从制度流程上确保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有序稳步推进。
同时,公司委托了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确保工程项目在概(预)算、设计、招采、施工、造价和验收等重要环节均有全过程专业控制。公司审计部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全程监督各专业机构及施工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7)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对资产的采购审批、货款支付、验收入库、领用、仓储管理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和质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防止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资产进行计量确认、折旧、摊销、减值测试等会计核算管理。
2024年公司颁布了《测试工装夹具资产管理规范》,规范测试工装夹具的管理流程。
(8)投资业务和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管理,并按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在一定条件下,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管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价格或收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10)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采取向子公司委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检查,及
时了解子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
(11)对募集资金的控制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颁布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投项目的日常管理、实施流程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公司严格履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对外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自查,及时向证券管理部门报送规范格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024年结合业务需要制定了《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并进一步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投资和对外担保、工程建设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视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已经发现并上报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 (1)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行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 (2)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失误或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3)违规泄露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经营受损、股价严重波动或其他影响; (4)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核心或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7)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偏离预期控制目标的缺陷。 | |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不存在对非常规交易、复杂交易或特殊性质的交易的控制或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以合并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合并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5‰但小于或等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以合并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合并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5‰但小于或等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