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度,公司从专注主业,创新驱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保持稳健现金分红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专注主业,深耕功率半导体
公司凭借前瞻的市场布局、持续的技术创新、优质的产品设计、科学的成本优化、过硬的品质管控、快捷的交付能力,已成为国内少数集单晶硅片制造、芯片设计制造、器件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终端销售与服务等纵向产业链为一体的规模化企业。
公司产品已在多个新兴细分市场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整流桥、光伏二极管产品市场全球领先。公司已连续数年入围由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前三强,位列国内外多个半导体企业榜单中前二十强,并入选了汽车芯片50强,工信部汽车白名单等,2024年取
得多家国际标杆tier1客户认证,技术和产品获得多家主流客户认可。公司逐步迈向集团化、国际化。目前,公司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设立了在地化研发、制造与销售网络,其中研发中心5个、晶圆与封测工厂15座,拉晶与外延厂3座。2024年度,公司首个海外封装基地MCC(越南)工厂一期正式通线量产,公司首条SiC芯片中试线建成并投产。
公司紧跟下游新市场新领域的发展契机,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市场增长机会,重点拓展汽车电子、AI服务器、机器人、光伏、储能等几个行业的TOP客户,发挥IDM和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的核心优势。2024年,公司汽车电子与人工智能行业业绩大幅增长,公司全年营收收入达60.33亿元,同比上升11.53%。
二、创新驱动发展,加速中高端功率半导体国产化进程
公司通过与行业内多所知名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整合各个事业部的研发团队,形成了组织层次分明、分工协作清晰的研发体系。总部设有中央研究院,负责开展前沿技术和基础研发、实验室建设与运营,并对公司研发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各事业部和产品线设有产品研发部门(包括SiC研发团队、IGBT研发团队、MOSFET研发团队、二三极管芯片研发团队、Clip封装研发团队、WB封装研发团队、8吋晶圆长沙研发团队、IGBT日本研发团队、MOSFET台湾研发团队、单晶硅成都研发团队等)。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获授知识产权655件,其中发明114件、实用新型46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3件、软件著作8件、外观设计9件。作为功率半导体领域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国标《半导体分立器件第1部分:
分规范》(计划号:20233151-T-339)和《半导体分立器件第2部分:分立器件整流二极管》(计划号:20232773-T-339)及团标《半导体芯片封装用导电胶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光伏组件接线盒用模块二极管》《半导体封装用UV减黏保护膜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的编制与修订。
公司将持续完善研发体系,贯彻IPD体系落地,引入业界最优研发流程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优化落地执行,完善研发基础数据库的构建,研发
专业知识的管理平台搭建;为持续高效的研发产出做好系统基础。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律师进行见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2024年,增选徐小兵先生、黄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选刘从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会计专业人士、业内专家和其它专业人士,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四、坚持公司价值为核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取信息。
公司持续夯实法人治理架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推动“三会”规范高效运作,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作用,切实提升合规风险管控实效。
五、保持稳健现金分红,落实股东回报
公司在2024年保持稳健的现金分红制度,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投资回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截至2025年3月27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79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318,712.80元(含税)。
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24年8月21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40,796,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0,607,163.32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882,505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为30,565,896.79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在2024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总额预计为387,491,772.91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6.63%。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