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795,295.65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40,655,520.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414,396.8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07,505,327.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655,520.82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637,9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4年9月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元(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47,509.00元(含税)。此外,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6,8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051,409.16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532,036,825.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8,985,416.50 | - | 523,239,25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3,795,295.65 | 1,746,300,186.67 | 773,073,916.5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540,655,520.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07,505,327.5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2,224,666.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77,723,132.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02,224,666.5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150万元、1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7%、0.01%,均远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