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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1亿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万元17.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53.7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正式进场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进展事项、审计结论、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及公司内部审计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议案并同意将对应的部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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