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5-021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截至2022年7月22日收盘,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48,3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2863%,成交金额合计5,675,017元(其中通过员工自有资金购买4,540,013.6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购买1,135,003.4元),成交均价为16.29元/股。(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61,770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批对应的标的股票330,885股已解锁。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23000070019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29,688.49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若有)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在2022年的影响数值为1,503,135.75元,经计算,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2,432,824.24元,较2021年度增长29.08%,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截止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330,800股,剩余股份总量为330,970股。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可解锁比例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截至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激励基金的出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66,177股的收益归属于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出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264,708股可解锁变现。
截至2024年10月2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3)。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原因及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全部出售,且已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后续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关联董事作为第一期员工计划的持有人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及后续安排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完成相关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出售股票收回资金等进行核算。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考虑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