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郭葆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葆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博士学位,国际财务管理师。2006年7月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历任讲师。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广州中科咨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监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的影响,有效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除对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修订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外,本人还积极参与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公司环境社会责任(ESG)体系的搭建献言献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本人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2024年能够依法合规的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涉及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9次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到会的方式出席会议5次,通过通讯到会的方式出席会议4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议 |
郭葆春 | 9 | 9 | 0 | 0 | 否 |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会议,分别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郭葆春 | 4 | 4 | 0 | 0 |
(三)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在任职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勤勉尽责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10 | 10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0 | 0 |
(1)审计委员会履职说明:
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主持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其中重点审核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及时形成报告向董事会汇报。此外,针对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变更审计部负责人、变更授信银行等事项,除审核相关材料外,本人还积极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探讨,最终形成一致同意的意见。
(2)提名委员会履职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任命程序和任职情况考察等提出建议。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推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跟踪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建立兼顾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
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职,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本人认真审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关于推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事项》《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关于审议<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风险及时交换意见、解释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财务情况:
(1)2024年9月6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年审工作的初步安排、排期及人员配置等。
(2)2025年3月24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初审意见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3)2025年3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答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此外,本人参加公司举办的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一道,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发展方向、业务布局等方面给予了客观、详实的解答,实现了高效高质的交流,进一步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和认知,向市场及时传递了公司的信心与决心,获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此外,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立足会计、审计专业背景,与公司沟通制定了《年度现场履职计划表》,通过日常沟通、现场履职、专项工作、持续学习等方式,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数字化转型等事项,累计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超15天,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全年未发现公司违法违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常态化沟通与监督
(1)常态化联络: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与密切联系,把握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经营情况,并从会计专业角度提出相关见解和建议,获得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
(2)多举措跟踪: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经营报告及信息披露公告,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对公司的有关报道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3)现场监督检查:本人充分利用到公司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机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的现场汇报,积极督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管理层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持续开展专项工作
(1)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本人于2024年4月2日参加公司举办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9月6日参加公司举办的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道回答投资者热切关注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
(2)为公司制度建设献言:2024年5月17日,本人就“《应收款项管理规定》修订”主题,与公司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及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召开现场专题研讨会,本人结合自身在审计、会计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优势,提出了关于优化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完善催收机制等方面条款的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管理规定》,提高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控制;
(3)提升公司专业化水平:2024年7月5日,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结合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等,为公司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及审计部等相关人开展了《新质生产力下的会计数字化建设》专题授课,课程围绕数据要素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会计数字信息化建设三步法、会计数字信息化建设内容以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重点强调了如何在数字化环境中提升财务透明度和数据准确性,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会计数字化的相关理念和技术,深化对会计数字化建设的认识,为公司财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4)提升公司内控水平:本人分别于2024年8月14日、2024年10月30日前往公司,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深入沟通,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在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更加高效和规范。此外,本人向审计部负责人发送《广东证监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提示第1号-资产减值风险》等文件,提醒公司审计部关注资产减值风险的相关事项,持续加强风险管控。此外,本人多次到公司设置的董事办公室进行现场办公,与董事会
办公室、证券法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详细了解三会运作、法律风险等情况。
3、持续专业能力提升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或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本人还参加了由深交所举办的2023年年报编制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新《公司法》专题培训、2024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等培训,不断加快知识更新速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修订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对相关事项的执行、披露、合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向董事
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___________
郭葆春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