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独立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预案是在基于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长远利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助于巩固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监管。经审
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关联交易公平,公司资金独立、安全,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郭葆春、黄晓宏、李汴生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