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提出“2025-
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即在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期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0%。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亿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2024年度拟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78元(税前),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9.04亿元。该分配方案将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增强资本市场信心,做好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稳定分红比例。考虑到公司近几年仍处于高速发展期,资本开支较大,资产负债率逐步上升,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公司拟定2025年至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该规划已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开支、现金流及资金平衡等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