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5年3月28日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上限金额合计为7亿元,有效期为2025年3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国能融资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能融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公司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因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与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前次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与国能融资订立《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上限金额合计为9亿元,有效期2年(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交易类别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交易上限 | 实际发生额 | 交易上限 | 实际发生额 | |
直接租赁 | 5 | 0 | 5 | 4.68 |
售后回租 | 3.9 | 3.57 | 3.9 | 1.91 |
相关咨询服务 | 0.1 | 0 | 0.1 | 0 |
合计 | 9 | 3.57 | 9 | 6.59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508法定代表人:焦晓佑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699,913.43 |
负债总额 | 4,946,195.13 |
净资产 | 753,718.29 |
项目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46,817.54 |
净利润 | 20,005.67 |
注:1.2024年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上表数据按照四舍五入取值,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国能融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能融资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与龙源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相关服务(以下简称“直租业务”)。直租业务存续期间,出租人(即国能融资)依据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其直接目的是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含利息)。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2、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回租业务”)。在售后回租情形下,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将其自有物出售给出租人(即国能融资),再从出租人处租回。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
除非龙源电力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要求,本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3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交易金额年度上限的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内,国能融资向龙源电力提供的融资租赁相关服务的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1、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直接租赁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
2、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售后回租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五、交易上限确定情况
基于本公司项目数量、资产规模以及融资需求的综合考量,结合国能融资存量业务规模及未来增量预期,将融资租赁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设定为:直接租赁每年的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售后回租每年的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国能融资具有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服务能力和经验,本公司预计未来国能融资将持续向本公司提供直接租赁及售后回租,以满足本公司相关项目的未来融资需求。经审慎测算,上述交易额度设置可满足未来年度项目新增投资的资金需求。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租金总额将根据相关设备的总购入价格及双方约定的利息决定。双方将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确定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签订合同时最近一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具体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加/减)相应的基点。租赁利息的利率将在根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下订立的每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开始时决定。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融资租赁协议存续期间调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租赁利率将做相应调整,租赁利率调整周期为12个月。交易金额应在每季度或每年度末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间隔支付。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八、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国能融资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本公司提供优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基于以下目的与国能融资开展关联交易:一是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二是改进现金管理,优化资金计划;三是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与国能融资之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日常关联交易。
九、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龙源电力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5亿元,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认为公司与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龙源电力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签署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4.国能融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