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5-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4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丁新主持,董事会秘书侯瑞芳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笪云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笪云平简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笪云平,男,198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华侨城华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笪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