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邱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查,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同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897.71万元,同比增长21.24%,营业利润28,059.92万元,同比下降2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52.69万元,同比下降24.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045,572.7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2024年度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04,557.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8,197,493.56元,扣减年中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17,319,410.00元,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1,919,099.06元,本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60,544,401.82元。建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93,11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935,0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及子公司互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在前述额度及授信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硅宝(眉山)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好(太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嘉好热熔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将对上述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3,000万元。此外,公司子公司在前述期限内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上述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上述预计银行授信、借款及相关担保的合同谈判、签署等具体事宜。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因子公司违约而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风险很小;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划拨资产并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资产按账面价值14,045.38万元划转至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以划转的资产对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拨资产并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215.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相应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监事刘永生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监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因监事刘永生先生之直系亲属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监事,故在审
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