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易普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运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运敏

本人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立足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聚焦战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机制优化、专业咨询赋能三大核心职能,依法审慎行使特别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立场,强化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确保履职行为符合资本市场改革导向及监管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运敏,1955年10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露天采矿研究室课题副组长,科研管理处处长助理、院长助理、处长,副院长,中国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现任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

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6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视频+现场参会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运敏651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沟通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2次,审议议案2个。

(1)聚焦主业谋发展。严格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投资规划关于产能增长和规模发展的要求,全面梳理投资需求,科学指导公司编制2024年投资方案,专注民爆主业深化产业链,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民爆核心原材料、装备制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战略引领强根基。坚持高目标导向,指导公司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融入到发展规划中,科学编制了公司2024-2026年滚动发展规划,确保三年滚动规划始终与建设世界一流民爆企业的战略目标同频共振。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5个。

(1)优化薪酬机制,激励约束并重。依据中央企业及公司薪酬分配、绩效管理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该方案遵循激励约束对等、价值创造、市场化导向、差异化管理原则,契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2)完善考核体系,激发高管动能。深入分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经营业绩考核事项,积极参与讨论,进一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考核等事宜,进一步激发高级管理人员价值创造活力。

3.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2次,听取和讨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确定易普力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减值事项》的汇报,重点关注和核实营业收入的确认时点,确保有关数据和标准表述合规、严谨、准确。

(三)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智慧化矿山建设等方面,深入多个重点项目调研,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与业务实践的战略协同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关于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聚力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新高地。一是以国家重大工程为载体,建立“工程需求-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全链条研发机制,重点突破“卡脖子”技术,形成成套技术体系。二是构建“战略层-攻关层-应用层”三级研发架构,战略层主攻前沿基础研究,攻关层聚焦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层推进成果转化。三是联合科研平台资源,打造民爆领域国家实验室。建立“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三位一体创新载体,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

2.聚焦数智融合升级,构建产业转型发展新引擎。一是在新疆准东宜化项目样板基础上,构建“1+N”智能矿山推广体系;建立智能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的“智慧爆破施工解决方案”。二是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业财一体化平台,实现研发投入、生产运营、项目管理的全流程数据贯通。开发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建立涵盖

成本效益、安全风险、环境影响的多元分析模型,提升资源配置精准度。

3.聚能安全绿色转型,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研发电子雷管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集成环境自适应、故障自诊断等智能模块。探索开发预装药作业机器人、高危环境无人化施工装备,构建“人机隔离、远程操控”的智能作业体系。二是积极参与修订民爆行业国家标准,牵头制定智能爆破装备、数字化仓储管理等团体标准;探索建立覆盖“研发-生产-运输-使用”的全链条标准数据库,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审查职责,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评估。聚焦于交易的必要性、业务的实质性和定价的合理性等核心维度,完成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与关联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需求,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合作交易。依托关联方在民爆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区域市场准入资质等核心优势,通过技术共享、产能协同等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董事/股东严格执行回避表决机制。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达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支出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专户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展现了公司人才选拔的严谨性和前瞻性。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薪酬方案执行,结合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考核确定,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成效以及行业标准相匹配,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民爆行业的特点,统筹安全生产投入与产业升级需求,对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产能优化及转型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及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行业发展现状相吻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完成后,南岭化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斧投资,湘科资产(原新天地集团)、湘科集团作为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事项(如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承诺)于2023年2月3日履行完毕。有关承诺事项由新的控股股东葛洲坝集团股份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中国能建集团作出,并严格履行中。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

人未发现或获悉相关承诺人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建“业务初审-合规复审-信披终审”三级穿透审核机制,按季度开展信息披露有效性评估,将投资者调研高频问题纳入披露优化清单,通过优化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价值传导效能,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展示能力和透明度。公司荣获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单位。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大力践行集团公司《若干意见》、“1466”和“四新”能建战略,精准把握内外部发展机遇,系统应对环境变化挑战,因势而谋、创新而为、稳健而行,切实推动董事会科学、理性、高效运行,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公司董事会依法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专业化分工,实现战略引领、风险防控与股东价值平衡。各个委员会组织架构健全,职能界定明确,职责边界划分清晰,确保了履职程序的规范化。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按照已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履职。总体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稳健,信息披露工作合规透明。本人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参与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运敏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