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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回顾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按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调研检查工作计划的议案》。

3.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了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3.内控合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推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积极推进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为基础的合规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风险可控。

4.信息披露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传递公司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

5.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

和使用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始终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对于投资并购等重要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就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书面提示,公司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1.深化重点事项监督。

深入开展智能化穿透式监督,依托财务一体化系统、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智化手段,增强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性,强化风险源头把控、过程监控和结果管控;加强与审计监督、内控检查、党委巡察、纪委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力量的协同联动,充分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覆盖面,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紧盯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提高监事会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化专项调研检查。

严格落实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调研检查工作计划,联合公司董事、内部审计部

门、风险管理部门等,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价值导向,聚焦战略管理、企业改革、科技创新、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监督事项开展专项调研和规范性检查,揭示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风险,针对性提出建设性意见,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3.深化监事会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学习行业新规和监管新政,及时掌握监管新动态、新要求。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国企改革、企业治理、履职监督等内容的学习,丰富监督知识储备,更好提升监督治理水平。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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