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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市值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管理行为。第三条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业务体系的发展,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关键要素。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依照市值管理的规律科学而为,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工作,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一)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结合当前业绩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中充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公司董事长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三)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四)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健全市值管理制度,制定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推动市值管理方案执行。

(三)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

第九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按公司统筹要求,全面落实市值管理工作举措,并积极配合推进相关事项,对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收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投资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推动实现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相结合,共同推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现金分红。公司根据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所处发展阶段,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一对一或一对多沟通、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

(五)信息披露。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对行业现状、公司业务等关键信息披露,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六)股东增持或股份回购。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和市值变化情况,在股价表

现明显偏离行业估值和内在价值时,研判分析原因,视情况邀请控股股东增持或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在明确股东增持或股份回购计划后,及时向市场披露增持或回购的数量、价格区间和时间安排。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密切关注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对上述指标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预警,合理选择相关指标设定下跌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连续6个月明显偏离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或预警阈值时,董事会秘书指导证券事务部门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董事会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与主要股东交流沟通,并积极走访相关股东及投资机构。

(二)综合公司股价影响因素排查情况、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计划等,以及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公告或召开投资者交流会。

(三)针对市场对公司相关信息误解或不确定性判断导致的股价下跌,及时进行自愿性披露。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进展等,以及其他有利于投资者客观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信息。

(四)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股东增持、股份回购、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等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提高合规意识,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

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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