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城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女士、范辉先生及邹兆麟先生)及1名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组成,范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

(一)2024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调整2024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4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二)2024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勤参与长城汽车之子公司哈弗汽车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咨询项目投标的议案》。

(三)2024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有效性的议案》;

2.《提议董事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连)人士名单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规划汇报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独立审计师的非鉴证服务-预先批准政策和程序>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阅程序有效性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连)人士名单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2024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七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

(八)2024年10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3.《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销售产品关连交易交易上限的议案》;

4.《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服务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5.《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长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6.《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短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九)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九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

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德勤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期审阅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提议董事会续聘德勤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风险管理评估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及风险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内控自我评价及风险管理工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审阅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人名单及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相应职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范 辉、何 平、乐 英、邹兆麟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