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92,204,172.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272,339,677.5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六项「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 13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 42
第六节 监事会报告 ...... 49
第七节 公司治理 ...... 52
第八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12
第九节 重要事项 ...... 129
第十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4
第十一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8
第十二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59
第十三节 财务报告 ...... 1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A 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内资股,在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股份代号:601633); |
「A 股股东」 | 指 | A股持有人;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经不时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补充;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公司」或「本公司」或「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别于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上市;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竞争业务」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集团」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H 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以港元或人民币买卖((股份代号: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
「H 股股东」 | 指 | H 股持有人;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标准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报告期」或「本期」或「年度」 | 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
「光束汽车」 | 指 | 光束汽车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城汽车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at Wall Moto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魏建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红栓(联席公司秘书) | 陈永俊、姜丽 |
联系地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 |
电话 | 86(312)-2197813 | 86(312)-2197813 |
传真 | 86(312)-2197812 | 86(312)-2197812 |
电子信箱 | zqb@gwm.com.cn | zqb@gwm.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22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71000 |
公司网址 | www.gwm.com.cn |
电子信箱 | zqb@gwm.com.cn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
登载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hkexnews.hk |
登载年度报告的公司网站的网址 | www.gwm.com.cn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长城汽车 | 601633 | — |
H股 (港币柜台) | 香港联交所 | 长城汽车 | 02333 | — |
H股 (人民币柜台) | 香港联交所 | 长城汽车-R | 82333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已发行股份数目 | 每手股数 |
A股 | 上交所 | 2011年9月28日 | 6,237,388,379股 A股* | 100股 |
H股 (港币柜台) | 香港联交所 | 2003年12月15日 | 2,318,776,000股 H股* | 500股 |
H股 (人民币柜台) | 香港联交所 | 2023年6月19日* |
注:公司于2023 年6 月19 日在香港联交所增设H股人民币柜台并生效。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为 8,556,164,379 股,包括 A 股 6,237,388,379 股,H 股2,318,776,000 股。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 勖、刘钰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亮、吴同欣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则延长至上述事项全部完成之日) | |
公司法律顾问(香港法律) | 天元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 |
公司法律顾问(内地法律)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
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室 | |
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中国结算大楼东塔14楼 | |
投资者及传媒关系顾问(H 股) | 智策企业推广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骆克道1号中南大厦5楼 | |
主要往来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裕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永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获授权代表 | 李红栓女士 赵国庆先生 | |
财务年结日期 |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执行董事 | 魏建军先生(董事长) 赵国庆先生(副董事长) 李红栓女士 | |
非执行董事 | 何 平先生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范 辉先生 乐 英女士 邹兆麟先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卢彩娟女士 |
独立监事 | 刘 倩女士 马宇博先生 |
审计委员会 | 范 辉先生 何 平先生 乐 英女士 邹兆麟先生 |
薪酬委员会 | 魏建军先生 范 辉先生 乐 英女士 |
提名委员会 | 魏建军先生 邹兆麟先生 乐 英女士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魏建军先生 李红栓女士 何 平先生 范 辉先生 乐 英女士 |
七、 近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营业总收入 | 20,219,547.23 | 17,321,207.68 | 16.73 | 13,733,998.52 | 13,640,466.30 | 10,330,760.72 |
营业收入 | 20,219,547.23 | 17,321,207.68 | 16.73 | 13,733,998.52 | 13,640,466.30 | 10,330,76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9,220.42 | 702,155.97 | 80.76 | 826,604.18 | 672,609.39 | 536,24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3,524.83 | 483,369.88 | 101.40 | 447,652.51 | 420,274.30 | 383,63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8,262.63 | 1,775,378.90 | 56.49 | 1,231,125.45 | 3,531,567.32 | 518,123.29 |
营业总成本 | 19,211,843.02 | 16,770,826.40 | 14.56 | 13,058,696.91 | 13,187,809.18 | 9,884,334.31 |
营业成本 | 16,274,675.39 | 14,177,209.26 | 14.79 | 11,156,491.31 | 11,522,136.14 | 8,609,238.78 |
税金及附加 | 740,941.74 | 598,625.39 | 23.77 | 512,066.52 | 423,411.60 | 319,187.61 |
销售费用 | 783,034.30 | 728,641.23 | 7.47 | 505,058.11 | 433,828.73 | 354,196.28 |
管理费用 | 475,638.43 | 473,514.74 | 0.45 | 489,345.28 | 404,306.94 | 255,267.46 |
研发费用 | 928,436.73 | 805,425.26 | 15.27 | 644,516.30 | 448,956.52 | 306,747.96 |
财务费用 | 9,116.45 | -12,589.48 | -248,780.61 | -44,830.75 | 39,696.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148.71 | -48,760.82 | -33,701.92 | -47,059.61 | -67,639.6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36.27 | -6,246.74 | -2,578.86 | -12,240.01 | -3,528.6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49.28 | -2,603.64 | 5,033.75 | 30,644.09 | 16,520.86 | |
投资收益 | 87,708.66 | 76,092.75 | 15.27 | 67,123.76 | 110,910.90 | 95,638.5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365.41 | 74,413.74 | 6.65 | 72,097.63 | 101,654.78 | 91,194.63 |
其他收益 | 369,326.08 | 151,223.86 | 144.22 | 85,035.91 | 104,733.24 | 88,663.2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3.08 | 9.96 | 4,750.53 | 485.86 | -2,768.98 | -919.92 |
营业利润 | 1,392,086.33 | 720,096.66 | 93.32 | 796,700.11 | 636,876.75 | 575,160.73 |
营业外收入 | 43,494.88 | 74,371.20 | -41.52 | 88,594.72 | 116,079.52 | 49,387.18 |
营业外支出 | 7,242.17 | 12,062.58 | -39.96 | 4,639.63 | 4,746.04 | 1,819.17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7,619.77 | 5,454.40 | 39.70 | 12,912.68 | 7,708.90 | 3,630.78 |
利润总额 | 1,428,339.04 | 782,405.28 | 82.56 | 880,655.20 | 748,210.23 | 622,728.74 |
所得税费用 | 159,095.10 | 80,124.00 | 98.56 | 55,374.44 | 75,708.78 | 86,479.72 |
净利润 | 1,269,243.93 | 702,281.27 | 80.73 | 825,280.76 | 672,501.45 | 536,249.02 |
少数股东损益 | 23.52 | 125.30 | -81.23 | -1,323.42 | -107.94 |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898,782.41 | 6,850,061.44 | 15.31 | 6,520,125.73 | 6,212,438.21 | 5,734,184.76 |
总资产 | 21,726,622.37 | 20,127,028.86 | 7.95 | 18,535,730.05 | 17,540,802.06 | 15,401,149.06 |
总负债 | 13,826,999.49 | 13,276,150.46 | 4.15 | 12,014,139.24 | 11,327,953.78 | 9,666,964.30 |
期末总股本 | 855,616.44 | 849,752.86 | 0.69 | 876,451.25 | 923,571.33 | 917,595.3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9 | 0.82 | 81.71 | 0.91 | 0.73 | 0.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9 | 0.82 | 81.71 | 0.91 | 0.73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56 | 103.57 | 0.49 | 0.46 | 0.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0 | 10.61 | 增加6.59个百分点 | 12.66 | 11.26 | 9.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8 | 7.3 | 增加5.88个百分点 | 6.86 | 7.02 | 6.8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坚守品质,打造极致产品体验,实现海外销售增长、国内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带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总收入 | 42,859,766,505.58 | 48,569,190,589.06 | 50,825,333,117.34 | 59,941,182,122.90 |
营业收入 | 42,859,766,505.58 | 48,569,190,589.06 | 50,825,333,117.34 | 59,941,182,122.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27,751,398.16 | 3,850,798,034.83 | 3,349,565,682.10 | 2,264,089,05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24,325,461.23 | 3,627,014,374.15 | 2,722,241,600.81 | 1,361,666,832.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7,380,652.64 | 12,023,406,479.03 | 4,792,409,273.46 | 13,584,191,238.3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30,798.70 | 99,593.13 | 4,858,556.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3,332,640.84 | 2,030,864,860.91 | 1,814,561,079.19 |
处置子公司、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8,570,147.31 | 55,952,925.23 | 198,794,765.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917,521.23 | 86,230,898.15 | 89,680,874.6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817,311.80 | 311,983,713.79 | 1,932,055,618.2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512,516.37 | -295,261,503.17 | -250,386,753.9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2,009,638.31 | -47,442.19 |
合计 | 2,956,955,903.51 | 2,187,860,849.73 | 3,789,516,697.9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债务工具投资 | 4,112,386,017.05 | 14,181,400,741.40 | 10,069,014,724.35 | 4,754,787.11 |
衍生金融资产 | 11,834,681.50 | 10,163,635.81 | -1,671,045.69 | -1,671,045.6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7,928,692.28 | 225,393,657.46 | 17,464,965.18 | 6,13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28,923,599,369.45 | 41,099,767,102.54 | 12,176,167,733.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0,519,915.82 | 1,545,977,894.51 | -374,542,021.3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84,400,226.04 | -51,491,477.50 | 32,908,748.54 | 33,279,010.63 |
合计 | 35,091,868,450.06 | 57,011,211,554.22 | 21,919,343,104.16 | 42,492,752.05 |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致各位股东,本人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综合业绩。
经营回顾:
2024年,在国家一系列宏观政策“组合拳”的助力下,我国经济沿着高质量发展轨道乘风破浪、稳健前行,我国汽车产业再上新台阶。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汽车出口达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领先优势愈发明显。
2024年,公司秉持长期主义,聚焦稳健经营,致力智能新能源战略,保持销量稳步增长,持续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全年实现销量123.45万辆,同比增长0.37%,营业总收入2021.95亿元,同比增长16.73%,净利润126.92亿元,同比增长80.76%。
智能化:
2024年,智能汽车转型继续加速,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技术快速普及,整车智能融合与OTA高频升级成为趋势,用户体验持续提升。2024年,公司依托森林生态体系,推出新一代智驾系统CoffeePilot Ultra和新一代智慧空间系统Coffee OS 3,公司联合培育的RISC-V车规级MCU芯片——紫荆M100成功点亮;凭借前瞻性布局,公司形成“一步快,步步快”的先发优势,建立端到端智驾大模型SEE、新一代AI数据智能体系和九州超算中心,在算法、数据和算力三大维度跻身前沿,智能化水平稳居行业头部。
2025年,公司将加速智能化战略,推动科技平权,快速推进智驾产品的全面普及,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打造安全、智能、平等的未来出行生态。
新能源: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延续高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首次跨越1000万辆大关,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新能源新车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比重达到40.9%。2024年,公司锁定智能新能源赛道,聚焦产品力提升,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跃升,累计销售32.22万辆,同比增长25.65%,公司国内乘用车新能源渗透率达到43.99%。
10月,公司发布长城汽车越野分级标准,帮助用户在不同场景感受越野魅力。公司覆盖全场景的Hi4混动技术体系新增Hi4-Z泛越野超级混动架构,是全新纵置双电机混联架构,业内首次将功率分流技术应用于越野车型,带来最大715kW的系统功率、4秒级零百加速和在插混越野领域全球最长的200公里以上纯电续航;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长期致力于给用户带来更省、更远、更安全的驾驶体验。
展望2025,公司将持续聚焦新能源战略,不断迭代与创新技术,加速推出更多新能源产品,以卓越的品质与服务,为用户带来更大价值。
全球化:
公司始终秉承全球化战略,推行研、产、供、销、服全覆盖的“生态出海”战略,在海外形成全品类、全动力、全档次布局。2024年,公司海外销售45.41万辆,同比增长44.61%,续创历史新高,海外累计销量已超180万辆。
展望2025,公司将持续发挥新质生产力创新势能,推进“ONE GWM”全球品牌行动纲领和“国际新四化”战略,持续开拓市场,丰富产品布局,用更优的体验与服务赢得全球更多用户的信赖。
2025年,长城汽车将继续坚持长期主义、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智能化、新能源、全球化战略,推动公司品牌持续向上突破,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再次跃升创造价值!
魏建军董事长中国河北保定市2025年3月28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经营环境2024年,在“两新”政策的强力驱动下,中国汽车行业克服内部竞争加剧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双重挑战,加快了产业转型步伐,并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
财务回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经审计)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经审计) | 变动比率% | |
营业总收入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16.73 |
营业收入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16.73 |
整车销售收入 | 175,489,363,138.37 | 153,278,811,270.64 | 14.49 |
零部件及其他收入 | 26,706,109,196.51 | 19,933,265,487.33 | 33.98 |
销售费用 | 7,830,342,965.21 | 7,286,412,263.09 | 7.47 |
管理费用 | 4,756,384,283.77 | 4,735,147,440.20 | 0.45 |
研发费用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15.27 |
财务费用(注1) | 91,164,450.56 | -125,894,809.86 | |
毛利 | 39,448,718,475.56 | 31,439,984,203.96 | 25.47 |
所得税费用(注2) | 1,590,951,046.57 | 801,240,038.06 | 98.5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3) | 12,692,204,172.58 | 7,021,559,679.84 | 80.76 |
基本每股收益 | 1.49 | 0.82 | 81.71 |
稀释每股收益 | 1.49 | 0.82 | 81.71 |
毛利率(%) | 19.51 | 18.15 | 增加了1.36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7 | 4.21 | 减少了0.34个百分点 |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5 | 2.73 | 减少了0.38个百分点 |
(注1)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注2)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注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坚守品质,打造极致产品体验,实现海外销售增长、国内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带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流动资产与负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流动资产 | 133,435,084,246.57 | 118,583,843,848.95 |
其中 | ||
货币资金 | 30,740,975,160.65 | 38,337,235,066.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181,400,741.40 | 4,112,386,017.05 |
应收账款 | 7,273,343,067.28 | 7,193,193,843.92 |
应收款项融资 | 41,099,767,102.54 | 28,923,599,369.45 |
预付款项 | 1,941,672,577.74 | 3,872,727,438.14 |
其他应收款 | 3,384,567,614.14 | 2,113,975,772.93 |
存货 | 25,407,813,490.36 | 26,627,754,349.9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594,787,210.60 | 1,827,661,501.49 |
其他流动资产 | 5,408,999,885.95 | 2,559,503,451.38 |
流动负债 | 122,228,797,798.25 | 110,835,137,893.78 |
其中 | ||
短期借款 | 6,664,939,122.24 | 5,700,850,933.24 |
应付账款 | 43,543,299,522.71 | 40,546,651,118.94 |
应付票据 | 36,027,754,592.49 | 27,939,790,253.08 |
合同负债 | 11,711,283,359.57 | 9,583,075,738.92 |
应付职工薪酬 | 4,902,244,432.99 | 4,393,889,722.37 |
应交税费 | 3,646,399,228.28 | 2,390,118,827.57 |
其他应付款 | 5,724,638,292.37 | 6,217,886,256.09 |
其他流动负债 | 6,268,841,051.39 | 7,088,140,056.33 |
资本负债比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资本负债比率是指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额与权益总额的比例。
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以自有现金及银行借款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6,664,939,122.24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人民币8,883,078,472.20元,主要用于国内外工厂建设以及提升日常流动性。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此外,本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存在外币计价往来款项余额,这也使本集团面临外币风险。因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包含外币计价内部往来款项)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除以上项目外,本集团其他金融工具不涉及外汇风险。
雇员、培训及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共雇用雇员84,915名(2023年12月31日:82,439名)。本集团按雇员的表现、资历及当时的行业惯例给予雇员报酬,酬金政策及组合并定期检讨。根据雇员工作表现评估,可能会获得发放奖金以示鼓励。员工成本总额(不含股权激励成本)占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营业总收入的9.47%(2023年12月31日:10.60%)。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负债总额 | 138,269,994,927.77 | 132,761,504,625.02 |
权益总额 | 78,996,228,818.70 | 68,508,783,945.19 |
资本负债比率 | 175.03% | 193.79% |
项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货币资金 | 4,649,301,718.74 | 3,336,276,222.56 |
应收账款 | 6,012,588,551.47 | 4,949,191,124.35 |
其他应收款 | 1,365,373,367.23 | 777,920,211.92 |
应付账款 | -1,060,448,257.23 | -2,310,309,436.13 |
其他应付款 | -645,275,098.12 | -296,633,563.80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 -84,409,351.98 | |
短期借款 | -491,460,113.28 |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而且大部分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来划分报告分部,并决定向报告分部来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由于本集团分配资源及评价业绩系以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的整体运营为基础,亦是本集团内部报告的唯一经营分部。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2024年 | 2023年 |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经审计) | (经审计) | ||||
来源于本国的对外交易收入 | 121,049,071,672.38 | 119,600,944,128.15 | |||
来源于其他国家的对外交易收入 | 81,146,400,662.50 | 53,611,132,629.82 | |||
合计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位于本国的非流动资产 | 69,072,551,630.85 | 67,516,132,165.68 | |||
位于其他国家的非流动资产 | 4,813,616,582.50 | 4,792,486,560.85 | |||
合计 | 73,886,168,213.35 | 72,308,618,726.53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不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客户。业务回顾产品销量单位:台
车型类别 | 项目 | 销量 | 产量 | ||||
期内累计 | 去年同期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期内累计 | 去年同期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
皮卡 | 内销 | 124,885 | 158,160 | -21.04 | |||
出口 | 50,172 | 43,225 | 16.07 | ||||
小计 | 175,057 | 201,385 | -13.07 | 165,884 | 194,182 | -14.57 | |
SUV | 内销 | 600,008 | 666,168 | -9.93 | |||
出口 | 389,045 | 250,074 | 55.57 | ||||
小计 | 989,053 | 916,242 | 7.95 | 975,056 | 947,396 | 2.92 | |
轿车及其它(主要为新能源车) | 内销 | 55,531 | 91,644 | -39.41 | |||
出口 | 14,887 | 20,711 | -28.12 | ||||
小计 | 70,418 | 112,355 | -37.33 | 66,751 | 114,688 | -41.80 | |
合计 | 内销 | 780,424 | 915,972 | -14.80 | |||
出口 | 454,104 | 314,010 | 44.61 | ||||
小计 | 1,234,528 | 1,229,982 | 0.37 | 1,207,691 | 1,256,266 | -3.87 |
2024年,长城汽车聚焦稳健经营,致力高质量发展,全年新车销量123.45万辆,同比增长0.37%。其中,海外年销售45.41万辆,同比增长44.61%,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生态出海”,海外销量再创历史新高;2024年全年,公司新能源车型累计销售32.22万辆,同比增长25.65%。国内公司乘用车新能源渗透率43.99%,长城汽车锁定智能新能源赛道,旗下品牌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2024年,长城汽车营业收入2,021.95亿元。
本集团拥有哈弗、魏牌、坦克、长城皮卡、欧拉、长城灵魂等品牌,产品涵盖 SUV、轿车、皮卡、MPV、摩托车等品类,动力包括传统动力和新能源。2024年,长城汽车秉持长期主义发展理念,深化智能新能源技术革新与全球化生态出海战略布局,加速越野技术迭代及高端品类创新突破,持续优化产品矩阵。以科技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为公司2025年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夯实基础。
(1)哈弗品牌
「哈弗」品牌2024年全年累计销售707,104辆,进一步巩固 “全球SUV专家”的地位,成为首个全球用户突破900万的中国专业SUV品牌。哈弗秉持“专注、科技、安心、进取”的品牌价值,依托Hi4智能四驱电混技术、全新Coffee OS 3智能座舱系统及高阶智能驾驶三大核心技术体系,布局涵盖城市经济型、非承载越野、3/4刻度越野、新能源城市及新能源轻越野五大产品品类,构建了覆盖城市通勤、越野穿越等多场景的产品矩阵,为用户带来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平权和技术普惠。
(2)坦克品牌
「坦克」品牌2024年全年累计销售232,195辆,同比增长42.57%。坦克以“铁汉柔情”为品牌主张,开启全新品类市场,持续夯实中国越野SUV市场的领导者地位,并率先进军全球市场,加速实现全系产品全球战略落地。坦克已经布局了成体系、清晰化的新能源路径,笃定“越野+新能源”技术路线,以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T为基础,紧密布局越野新能源家族矩阵。2024年10月公司发布了全新的四驱技术——泛越野超级电混架构Hi4-Z,专为超长续航,可城可野的泛越野驾驶需求设计,通过硬件到软件的创新突破,实现全工况、全速域、全场景的超长续航、超高能效和超强性能,真正做到“跑得远,开得爽,用得省”。
(3)魏牌品牌
「魏牌」品牌2024年全年累计销售55,539辆,同比增长56.60%,魏牌始终秉持“科技魏美好生活”的品牌主张,魏牌新能源是长城汽车面向高端新能源市场的先锋品牌,智能化水平跻身行业前沿。魏牌以高山+蓝山组成“大六/七座双旗舰”,为中国家庭带来美好愉悦的出行体验,持续夯实高端智能新能源品牌形象。未来,魏牌将承接长城汽车智能科技转型向上,全面拥抱智能化战略,聚焦“智能驾驶、智慧生活、智慧IOT”为支撑的智能科技,基于用户用车场景体验,实现在三大智能领域的全场景体验跃升,成为高端智能新能源领先品牌。
(4)欧拉品牌
「欧拉」品牌2024年全年累计销售63,609辆,欧拉以“更爱女人的新能源汽车”为品牌定位,以女性需求为主导,开创行业先河。欧拉专注BEV市场,拥有好猫、好猫GT、芭蕾猫、闪电猫等多款车型。欧拉持续推动品牌、技术、产品、服务四大价值维度的全面升级,通过差异化赛道和特色化产品,深耕细分市场用户需求。
(5)长城皮卡
2024年,长城皮卡累计销售175,057辆,国内终端市占率近50%,在中国每卖出2辆皮卡就有1辆是长城。长城炮是首个销量突破65万辆的中国高端皮卡品牌,树立中国高端皮卡行业标杆。长城皮卡依托高性能混动技术矩阵与超级越野平台架构,持续巩固市场领军地位。
(6)长城灵魂
2024年,长城汽车继续深化品类创新,开创中国超豪华摩托车品牌——长城灵魂。5月17日,长城灵魂在北京国际摩展重磅亮相,首款旅行车S2000搭载全球首创水平对置8缸发动机与8DCT动力总成,结合一体式压铸全铝车架、三层平行连杆前悬系统和8155智能平台,以醒狮设计语言彰显顶级中式美学,尖端技术颠覆传统动力架构、车身架构与智控生态,打造超豪华易驾的旅行车,成为全球摩托车工业划时代标杆。2024年10月26日,长城重机骑士嘉年华上,长城灵魂S2000正式上市,11月1日首批288台开售告捷,12月28日,长城灵魂品牌迎来历史性时刻——北京、保定两大直营店同步揭幕,上海、西安、重庆、广州四地智选店亦于元旦期间陆续开业。2025年2月7日,第二批200台开售,仅用14分24秒便宣告售罄。
在智能化领域做到“核心自研、全栈可控”在智能座舱硬件方面,2024年长城汽车自研并量产了V4高算力座舱平台,相比上一代,CPU算力提升2.1倍,GPU算力提升2.8倍,NPU算力提升6.7倍,内存提升1倍;在软件层面,2024年推出的第三代智慧空间系统Coffee OS 3,以AI 智慧空间为核心,通过“五好”(好看、好用、好玩、好听、好聪明)重构智能座舱体验,成为智能化战略的重要里程碑。同时,智能座舱系统秉承“场景驱动服务,服务主动找人”的理念,通过AI赋能重新定义智能座舱,让座舱内的产品不断可学习、可成长,配合座舱空间百变组合性,全面满足了基于车内全体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开放系统生态,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全面、更包容的生态服务。2024年累计OTA 48次,为用户带来了常用常新的驾乘体验。
针对智能驾驶技术,长城汽车一直秉承“做智能驾驶的普及者和探索者”的理念,基于SEE端到端智驾大模型和九州超算中心,长城汽车推出最新一代、最强能力、最快进化、完全不依赖高精地图的智能驾驶系统——Coffee Pilot Ultra,以"零妥协安全理念"为核心,从智驾安全、空间安全冗余设计以及混动技术可靠性三个方面,全面提升安全标准,魏牌在高山和蓝山上搭载了先进的Coffee Pilot Ultra系统,这一系统基于Orin-X高算力域控平台,配备了27个智慧传感器,实现了对前方目标的精准感知和自适应调节。对于旁车介入加塞等情况,能迅速做出反应,确保行车安全。Coffee Pilot Ultra以用户体验为核心,平均不到每月一个大版本,每周一个小版本进行持续优化提升,真正为用户提供好用的城区NOA、高快速路NOA、智能泊车等产品,带来了“全国都能开,有位就能停”的行车及泊车体验。2024年魏牌蓝山进行了4场大型智驾直播,挑战多种城市路况,从保定市中心到重庆8D魔幻山城,再到成都和深圳,实现了对复杂六道口、巨型立交、地下环道等场景的精准识别,并多次成功应对横穿行人、加塞车辆、非机动车混行等突发状况,展现了其在技术前瞻性和工程化落地方面的强大实力和智驾功能的稳定性。2025年2月份,全新高山在重庆进行了车位到车位全场景智驾直播,实现了停车场、内部路、公共道路的全场景覆盖、全路段连接,做到“上车就能开,全程无断点”,真正解决用户痛点,推动高阶智驾由“场景驱动”向“体验驱动”转变。
全域技术进阶,新能源战略持续深化混动领域,2024年,长城汽车通过持续技术创新,构建了覆盖全场景的Hi4混动技术体系,包含智能四驱电混架构Hi4、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T及新增的泛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Z三大技术分支,2024年长城汽车发布行业首个越野分级标准,并分别在城市SUV、泛越野、强越野三大级别布局Hi4、Hi4-Z、Hi4-T三款动力构型,打造适应不同人群、不同场景、不同需求的最强混动架构产品,以满足适应人群的最佳选择。其中,新成员泛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Z专为城市为主越野为辅的泛越野用户打造,为用户带来超长续航、超高能效、超级性能和全面安全的全方位价值体验,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销售增量。
动力电池领域,长城汽车坚持多元化技术路线,布局了三元、铁锂、钠电、固态等多种化学体系电池,涵盖了方形、短刀等多种电池形式,以满足不同等级车型的多样化搭载应用。同时,布局了高功率超充800V车型平台,可实现5C超充,10分钟高效补能至80%电量,进一步解决用户补能焦虑。
电驱领域围绕“高速、高效、深度集成、智能化”四个维度,打造国际一流的电驱动产品。
在电控领域,长城汽车深入布局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整合内外部资源,聚焦核心技术,平台化设计,提高新能源汽车电能转换效率和系统功率密度。2024年12月26日,长城汽车旗下专注RISC-V车规芯片的南京紫荆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南京举办闭门研讨会并正式签约,作为长城汽车“森林生态”体系的重要延伸,紫荆半导体依托研发的紫荆M100芯片——国内首款基于开源RISC-V内核的车规级MCU,致力于打造自主可控的车规级芯片及解决方案,为汽车智能化出行及技术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氢能领域,长城汽车是国内较早在氢能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布局的车企之一,公司以未势能源为主体,拥有超二十年氢燃料电池技术积淀,涵盖了氢燃料电池系统、车载储氢系统及核心关键部件。已在全球建立 “四国五地”研发中心,构建起 “制 - 储 - 运 - 加 - 应用 ”一体化产业链发展模式,未势能源拥有一套国际领先的车规级“氢动力系统”全场景解决方案,即 1整套车规级研发体系,3大技术平台(氢电平台HE、电堆平台HS、储氢平台HP)和5大性能优势(高效率、高耐久、高集成、低成本、低噪音)。2024年,未势能源积极推动新一代燃料电池产品开发及应用,形成金属堆及石墨堆两条平台产品线。金属堆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由110kW升级至120kW;石墨堆方面,完成300kW级膨胀石墨板电堆试制,采用国际领先的超薄石墨板(厚度≤1.4mm),同时完成250kW级石墨堆燃料电池系统标定测试及上车版系统数据冻结,适应高海拔、长续航等运营工况,标志着国产氢燃料电池技术取得实质性进展。
"生态出海"战略升级,实现全价值链全球化跃升长城汽车充分发挥新质生产力创新势能,推进“ONE GWM”全球品牌行动纲领,围绕产能在地化、经营本土化、品牌跨文化、供应链安全化构成的“国际新四化”战略,全面推进研发、生产、供应、销售、服务全价值链全球化布局,形成覆盖全品类、全动力、全档次的立体化产品矩阵,着力打造全球明星大单品。长城汽车完成从整车出海到“生态出海”的升级跨越,为全球用户提供多样化的品质之选。2024年,海外年销售45.41万辆,同比增长44.61%,海外累计销量超180万辆,保持了极强的出口势能。
在"生态出海"战略牵引下,公司持续优化全球业务布局:市场拓展方面,长城汽车销售网络已覆盖170余个国家和地区,海外销售渠道超1,400家;生产布局方面,长城汽车在泰国、巴西等地建立3个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厄瓜多尔、巴基斯坦等地拥有多家KD工厂,2024年,长城汽车持续深化全球化布局,在东南亚市场,长城汽车于1月在马来西亚正式完成CKD组装合作的签约,标志着长城汽车在东盟地区的首个CKD项目正式启动,9月,长城汽车进一步拓展与越南CKD合作;在非洲市场,公司与塞内加尔签署KD工厂合作备忘录,加速新兴市场本地化战略落地;用户运营方面,全球累计用户突超1,500万,基于海外车辆保有量持续提升,长城汽车着眼打造一线海外市场支持人才,构建一流服务团队,为海外市场持续提升技术支持、配件供应、服务策划等全方位保障能力。
未来展望展望2025年,长城汽车将锚定智能新能源技术跃迁与高质量全球化战略。一方面,依托森林生态体系持续夯实混动架构(Hi4体系)、智能算法(端到端智驾大模型SEE)、数据(AI数据智能体系)、算力(九州超算中心)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汽车行业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加速生态化出海进程,长城汽车将聚焦GWM品牌,以旗下品牌的品类特点制定不同发展路径全面出海,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及产业政策,差异化布局新能源产品,并以此构建本土化生态,计划到2030年实现海外销售超百万辆,形成覆盖全品类 、全动力、全档次的产品矩阵,为全球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本集团2024年新推出的车型
坦克700 Hi4-T
坦克500 Hi4-Z
蓝山高阶智驾版
新一代哈弗H6
二代哈弗H9
魏牌蓝山智驾版搭载长城汽车最新一代智驾系统 CoffeePilot Ultra, 实现无高精地图全场景NOA,并首搭新一代智慧空间系统 Coffee OS 3,为车内每个家人提供智能的个性化体验。同时,魏牌蓝山智驾版还搭载全新四挡Hi4+CDC电控悬架,实现全场景驾驶更优,持续进阶广大用户的美好出行生活。
新一代哈弗H6上市,以设计、智能、 舒享、动力的全面进阶,回馈全球400万用户,诠释长城汽车的高品质造车信念。新一代哈弗H6采用云感零压内饰,带来通透、舒适的驾乘体验,搭载新一代哈弗智慧座舱和更适合家用的1.5T+7DCT或
2.0T+9DCT双选动力总成,并为用户提供全域安全保障,再
次定义10万级国民家用SUV。
新一代哈弗H6上市,以设计、智能、 舒享、动力的全面进阶,回馈全球400万用户,诠释长城汽车的高品质造车信念。新一代哈弗H6采用云感零压内饰,带来通透、舒适的驾乘体验,搭载新一代哈弗智慧座舱和更适合家用的1.5T+7DCT或
2.0T+9DCT双选动力总成,并为用户提供全域安全保障,再
次定义10万级国民家用SUV。
坦克500 Hi4-Z基于其“超长续航、超强性能、超高能效”三大架构优势和“全新智能、全面安全、全系豪华”三大配置亮点,打破对坦克品牌只做越野车的定义,向市场传递坦克500 Hi4-Z“1+”的产品价值及生活理念,为用户提供多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坦克500 Hi4-Z基于其“超长续航、超强性能、超高能效”三大架构优势和“全新智能、全面安全、全系豪华”三大配置亮点,打破对坦克品牌只做越野车的定义,向市场传递坦克500 Hi4-Z“1+”的产品价值及生活理念,为用户提供多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二代哈弗H9定位“一家人的越野车”,以哈弗旗舰之姿传承长城汽车越野基因,具备全路况、全场景综合适应能力,满足安全可靠、舒适越野、大空间的驾乘需求,致力将个人的穿越扩展为全家人的向往。
二代哈弗H9定位“一家人的越野车”,以哈弗旗舰之姿传承长城汽车越野基因,具备全路况、全场景综合适应能力,满足安全可靠、舒适越野、大空间的驾乘需求,致力将个人的穿越扩展为全家人的向往。坦克700Hi4-T以全球金字塔顶端的越野技术,铸造中国越野旗舰,以“独一无二”的卓越性能,建立豪华越野新标杆,为越野爱好者和城市精英提供顶奢的驾乘体验。
坦克700Hi4-T以全球金字塔顶端的越野技术,铸造中国越野旗舰,以“独一无二”的卓越性能,建立豪华越野新标杆,为越野爱好者和城市精英提供顶奢的驾乘体验。
长城灵魂 S2000GL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2022年11月08日颁发的《关于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本公司于2022年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本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双双超过3,100万辆,再创历史新高。从全年汽车产销变化情况来看,一季度汽车工业经济运行面临库存高、消费弱的局面,不过由于同期受政策切换影响基数偏低,汽车产销仍呈现较快增长,行业经济运行总体起步平稳,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汽车产销整体表现疲弱,供给端和终端均呈现较大的压力,整体增速较一季度有所放缓;三季度,随着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码,叠加地方置换更新政策,终端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供给端适度放缓了节奏,库存情况逐渐改善,后期批发端市场也逐渐向好;进入四季度,伴随政策累积效应不断显现,各地及企业促销活动持续发力,加之车企和经销商年底收尾冲刺,市场延续向好态势,车市热度继续,销量节节攀升。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表现
2024年,乘用车产销累计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乘用车产销量再创新高。从月度产销变化情况来看,乘用车基于消费属性,占据市场绝对主导,其全年变化趋势与汽车市场总体基本一致。开年由于同期基数偏低,呈现较快增长。节后伴随新一轮价格波动及高库存影响,市场承受了较大压力。下半年以来,尤其是7月以旧换新政策加码后,加之多地车展与促销活动火热开展,各大车企新产品密集上市,乘用车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市场表现逐渐好转、持续走强。
(3)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
2024年,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月度产销屡创新高,全年产销也再次刷新纪录,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累计完成775.8万辆和
77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5.7%和15.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累计完成512.5万辆和514.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8.1%和83.3%。
(4)皮卡产销小幅增长,企业集中度高
2024年,皮卡车产销累计完成52.5万辆和5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0.7%和5.3%。分燃料类型看,汽油车产销实现小幅增长,柴油车产销呈不同程度下降。具体来看,汽油车产销累计完成15.1万辆和15.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和7.7%;柴油车产销累计完成34.5万辆和36.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1%和0.2%。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出口量再创新高
长城灵魂 S2000GL 摩托车定位 “旗舰旅行新伙伴”,以东方醒狮神韵为灵感源点,打造全球唯一水平对置八缸八挡动力总成,搭载8155智能芯片车机系统,融合精密电控系统与安全舒适配置矩阵,以前沿科技铸就产品硬核实力,豪华重机的精准操控与舒适体验完美交织,重新定义旗舰旅行摩托车的极致易驾新境界。
2024年,汽车累计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占汽车销售总量的比重为18.6%,较上一年度提升2.3个百分点。从全年汽车出口形势来看,汽车出口延续快速增长态势,除2月春节月外,其余各月出口量均保持在40万辆以上。
分车型看,乘用车累计出口495.5万辆,同比增长19.7%;商用车累计出口90.4万辆,同比增长
17.5%。
分燃料类型看,传统燃油汽车累计出口457.4万辆,同比增长23.5%;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本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笃行全球化,拥抱新能源,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注重创新与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品类创新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
在研发领域,长城汽车以全球化的研发、验证体系,打造高质量产品。目前在中国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大连、深圳等9个城市建立了研发组织。全球范围内,在德国、印度、日本、巴西等7个国家、13个区域设立了研发分支机构,重点建立本地化研发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开发及验证,以支撑当地产品开发及上市,并深度聚焦智能及动力技术;在智能化领域,基于森林生态体系,在算法、数据和算力方面跻身行业前沿。端到端智驾大模型SEE、新一代AI数据智能体系和九州超算中心,已形成了“一步快,步步快”的先发优势。
本公司通过长期开展垂直体系建设,自研自产动力总成和底盘等核心系统、开发设计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等软硬件、自建未来能源产业链,实现行业前瞻性的全面布局。同时,坚持以融合开放态度,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贯通,积极参与生态合作,在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生产、车联网等方面与500多家生态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从而保证了供应链的稳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在全球化领域,长城汽车根植“生态出海”战略,不断加速全球化进程。依托全场景、全品类、全动力,加快向海外投放魏牌、坦克等高价值车型,完成了全球化差异化产品布局。同时,持续强化GWM科技、越野心智,打造“ONE GWM”全球品牌心智。提升了长城汽车在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为中国汽车品牌的国际化发展树立了新的标杆。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平公正的特色文化
公司致力于“以诚信促协同、以协同谋发展”,通过营造公平、公正、简单、透明的工作环境,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绿智潮玩嗨世界,廉信创变共分享,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企业文化,营造更具活力、鼓励创新的工作氛围。
2.创新传播体系,加速建设用户型企业
推动以用户为中心的组织变革,将用户的单点体验管理升级为全面体验管理,优化用户在全旅程的体验,挖掘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增量价值,强化用户体验,提升用户口碑,实现全面To C。
3.依托森林生态体系,产业链深度垂直整合
公司长期致力于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生产,大幅提升整车在技术、质量与成本上的竞争力,同时也为零部件公司开拓外部市场打下基础。公司坚持融合开放的态度,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在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生产、车联网等方面与500多家生态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4.锚定智能化发展路线,加大研发投入,在智驾领域、座舱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助力品牌向上智能座舱方面,我们全栈自研了第三代智慧空间系统Coffee OS 3,在AI的深度赋能下,通过语音大模型和Space GPT空间认知大模型,整合各种数据,输出特定任务,从而实现更自然的交互和更精准的空间感知,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智能空间服务体验;智能驾驶方面,公司基于SEE一体化智驾大模型,开发了无高精地图全场景城市NOA,可精确应对复杂路况,提升驾驶效率和舒适度。
5.多品类、多动力全覆盖
品类覆盖SUV、轿车、皮卡、MPV、摩托车等品类,并拥有汽油、柴油、混动、纯电等多种动力形式,发挥越野、皮卡等品类优势,创新越野分级标准,将越野分为城市SUV、泛越野、强越野和超强越野,为用户提供用车的多项选择、多项感受。
6.强化质量文化,持久专注品质提升
公司以“精益求精”的质量文化为基石,追求以品质带动效益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7.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围绕“人才强企”战略举措,秉承“造车先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通过外引内育搭建人才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招纳并培育了大量人才,创造了一套独特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司输出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公司构建了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激励对象权利义务,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的转变,把“做工作”变成“干事业”,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2021.95亿元,同比增长16.73%;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139.21亿元,同比增长9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6.92亿元,同比增长80.7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2022 | 2021 | 2020 |
营业总收入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16.73 | 137,339,985,187.76 | 136,404,663,038.67 | 103,307,607,209.70 |
营业收入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16.73 | 137,339,985,187.76 | 136,404,663,038.67 | 103,307,607,209.70 |
营业成本 | 162,746,753,859.32 | 141,772,092,554.01 | 14.79 | 111,564,913,136.78 | 115,221,361,397.64 | 86,092,387,760.48 |
销售费用 | 7,830,342,965.21 | 7,286,412,263.09 | 7.47 | 5,050,581,050.11 | 4,338,287,304.97 | 3,541,962,820.74 |
管理费用 | 4,756,384,283.77 | 4,735,147,440.20 | 0.45 | 4,893,452,838.49 | 4,043,069,363.44 | 2,552,674,590.65 |
财务费用 | 91,164,450.56 | -125,894,809.86 | -2,487,806,138.52 | -448,307,517.96 | 396,962,230.25 | |
研发费用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15.27 | 6,445,163,014.77 | 4,489,565,228.62 | 3,067,479,58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82,626,338.16 | 17,753,789,028.71 | 56.49 | 12,311,254,519.44 | 35,315,673,246.13 | 5,181,232,925.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95,773,724.82 | -10,450,749,296.73 | -10,504,887,458.38 | -11,174,745,612.88 | -11,588,320,756.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7,923,039.29 | 1,052,044,013.17 | -1,257.55 | -3,132,968,026.33 | -9,632,107,664.53 | 11,367,524,972.75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海外销量增长收现增加,及受国内销售收款周期影响票据到期托收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汽车行业 | 199,614,004,631.17 | 160,831,065,950.46 | 19.43 | 16.58 | 14.82 | 1.24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销售汽车 | 175,489,363,138.37 | 141,326,948,403.45 | 19.47 | 14.49 | 12.08 | 1.73 |
销售零配件 | 12,839,224,193.00 | 9,367,265,640.96 | 27.04 | 2.78 | 0.80 | 1.44 |
模具及其他 | 8,153,990,190.07 | 7,387,109,711.74 | 9.40 | 213.36 | 239.41 | -6.96 |
提供劳务 | 3,131,427,109.73 | 2,749,742,194.31 | 12.19 | 9.74 | 9.73 | 0.01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19,354,831,358.73 | 95,631,180,279.94 | 19.88 | 1.05 | -4.15 | 4.36 |
国外 | 80,259,173,272.44 | 65,199,885,670.52 | 18.76 | 51.11 | 65.91 | -7.25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为整车及主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营业务归属汽车行业,产品分为整车、零部件、模具、劳务及其他。
国内业务区域主要为中国大陆。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皮卡 | 辆 | 165,884 | 175,057 | 10,346 | -14.57 | -13.07 | -38.88 |
SUV | 辆 | 975,056 | 989,053 | 87,694 | 2.92 | 7.95 | -2.34 |
轿车及其他 | 辆 | 66,751 | 70,418 | 7,098 | -41.80 | -37.33 | -35.66 |
合计 | 辆 | 1,207,691 | 1,234,528 | 105,138 | -3.87 | 0.37 | -10.71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汽车行业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等 | 160,831,065,950.46 | 98.82 | 140,074,540,889.60 | 98.80 | 14.82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整车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等 | 141,326,948,403.45 | 86.84 | 126,098,821,072.15 | 88.94 | 12.08 | — |
零部件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等 | 9,367,265,640.96 | 5.76 | 9,293,378,376.87 | 6.56 | 0.80 | — |
模具及其他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等 | 7,387,109,711.74 | 4.54 | 2,176,429,153.15 | 1.54 | 239.41 | — |
劳务 | 整车保养服务成本、运输的过路费、油费、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 2,749,742,194.31 | 1.69 | 2,505,912,287.43 | 1.77 | 9.73 | —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一 | 2,502,166,360.57 | 1.24 |
客户二 | 2,193,422,426.67 | 1.08 |
客户三 | 1,986,627,311.53 | 0.98 |
客户四 | 1,625,777,570.96 | 0.80 |
客户五 | 1,624,393,944.43 | 0.80 |
合计 | 9,932,387,614.16 | 4.9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93,238.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年度内,本集团之五位最大客户占本集团年内销售总额不足30%,董事并不认为任何一位客户对本集团具有重大影响能力。
董事及其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指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本权益的股东)并无于上述的任何主要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全年度总采购金额比例(%) |
供应商一 | 4,675,915,515.60 | 3.08 |
供应商二 | 4,123,764,210.10 | 2.72 |
供应商三 | 3,824,846,776.41 | 2.52 |
供应商四 | 2,053,724,490.67 | 1.35 |
供应商五 | 1,393,737,579.68 | 0.92 |
合计 | 16,071,988,572.46 | 10.5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07,198.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9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67,591.5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1%。
年度内,本集团之五位最大供货商占本集团年内采购总额不足30%,董事并不认为任何一位供货商对本集团具有重大影响能力。
上述其中一家供货商为董事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要求进行了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除此以外,董事及其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指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本权益的股东)并无于上述的任何主要供货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7,830,342,965.21 | 7,286,412,263.09 | 7.47 | |
管理费用 | 4,756,384,283.77 | 4,735,147,440.20 | 0.45 | |
研发费用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15.27 | |
财务费用 | 91,164,450.56 | -125,894,809.8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265,994,458.1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180,150,397.26 |
研发投入合计 | 10,446,144,855.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9.59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3,30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4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2 |
硕士研究生 | 2,399 |
本科 | 17,067 |
专科 | 3,449 |
高中及以下 | 34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36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3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9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93 |
60岁及以上 | 19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04.4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5.33%。长城汽车高度重视技术创新,重视创新成果保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累计申请专利28,000余项,授权专利17,000余项。专利申请覆盖欧盟、美国、日本、东盟等40余国家/地区,拥有新能源、智能化、发动机等核心专利技术。2024年长城汽车获得国家级专利奖1项,长城炮商用炮车型外观设计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预获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长城汽车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10项,其中金奖4项,银奖1项,优秀奖5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82,626,338.16 | 17,753,789,028.71 | 56.49 | 主要系海外销量增长收现增加,及受国内销售收款周期影响票据到期托收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95,773,724.82 | -10,450,749,296.73 |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7,923,039.29 | 1,052,044,013.17 | -1,257.55 |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181,400,741.40 | 6.53 | 4,112,386,017.05 | 2.04 | 244.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基金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1,099,767,102.54 | 18.92 | 28,923,599,369.45 | 14.37 | 42.10 |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941,672,577.74 | 0.89 | 3,872,727,438.14 | 1.92 | -49.86 | 预付款项变动主要系预付货款及税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384,567,614.14 | 1.56 | 2,113,975,772.93 | 1.05 | 60.10 | 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26,480,562.00 | 0.01 | 52,210,745.00 | 0.03 | -49.28 | 合同资产变动系报告期逐步回收新能源补贴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408,999,885.95 | 2.49 | 2,559,503,451.38 | 1.27 | 111.33 |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及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3,960,451,831.94 | 1.82 | 6,477,355,064.20 | 3.22 | -38.86 | 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报告期新车型量产,相关设备、厂房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830,895,699.92 | 0.84 | 735,708,393.90 | 0.37 | 148.86 | 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租赁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570,342,825.58 | 0.26 | 256,546,688.91 | 0.13 | 122.32 |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租赁资产的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衍生金融负债 | 51,491,477.50 | 0.02 | 84,400,226.04 | 0.04 | -38.99 | 衍生金融负债变动系报告期末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应交税费 | 3,646,399,228.28 | 1.68 | 2,390,118,827.57 | 1.19 | 52.56 | 应交税费变动主要系产销量增长使得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87,906,718.71 | 1.70 | 6,890,334,761.20 | 3.42 | -46.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6,481,137,877.98 | 2.98 | 13,286,088,708.96 | 6.60 | -51.22 | 长期借款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371,754,634.41 | 0.63 | 661,565,279.50 | 0.33 | 107.35 | 租赁负债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资本公积 | 3,625,847,438.66 | 1.67 | 2,054,642,157.73 | 1.02 | 76.47 | 资本公积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权激励等待期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299,163,945.22 | -0.60 | 12,192,749.99 | 0.01 | -10,755.22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
专项储备 | 344,662,183.20 | 0.16 | 162,768,426.67 | 0.08 | 111.75 | 专项储备变动主要系报告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0,049,781,084.1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4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70,977,563.9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 |
应收票据 | 788,657,746.41 |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已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90,939,719.12 |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
长期应收款 | 923,996,153.64 | 用于借款和资产支持证券 |
无形资产 | 34,639,725.45 | 用于借款 |
固定资产 | 134,746,084.05 | 用于借款 |
合计 | 32,443,956,992.6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单位:万辆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保定 | 60 | 46.81 | 78.02 |
天津 | 30 | 10.65 | 35.51 |
重庆 | 16 | 21.44 | 134.02 |
荆门 | 10 | 15.94 | 159.40 |
俄罗斯 | 8 | 13.25 | 165.61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设计产能按照250 天双班16 小时计算得出。
2、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第一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业务回顾」部分关于「产品产销量分析」的相关描述。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第一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业务回顾」部分关于「产品产销量分析」的相关描述。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对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为6.35%,未达到披露标准。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注:新能源产品目前与传统车共线生产,共享产能。公司可结合市场情况对两类产品进行调配,实行柔性化生产。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新能源车 | 322,202 | 256,432 | 25.65 | 325,389 | 267,658 | 21.57 |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 收入 |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 补贴占比(%) |
新能源车 | 64,334,271,375.53 | - | - |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重大投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155,137.20万元,较年初增加80,024.99万元,较年初增加7.44%,具体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附注(六)11 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112,386,017.05 | 4,754,787.11 | 72,723,000,000.00 | -62,659,000,000.00 | 259,937.24 | 14,181,400,741.40 | ||
衍生工具 | 11,834,681.50 | -1,671,045.69 | 10,163,635.81 | |||||
私募基金 | 207,928,692.28 | 6,130,000.00 | 12,000,000.00 | -626,815.07 | -38,219.75 | 225,393,657.46 | ||
其他 | 28,923,599,369.45 | -76,593,646.36 | 100,877,406,075.99 | -88,624,644,696.54 | 41,099,767,102.54 | |||
其他 | 1,920,519,915.82 | -377,501,621.31 | 2,959,600.00 | 1,545,977,894.51 |
衍生工具 | -84,400,226.04 | 33,279,010.63 | -370,262.09 | -51,491,477.50 | ||||
合计 | 35,091,868,450.06 | 42,492,752.05 | -454,095,267.67 | 173,612,406,075.99 | -151,284,271,511.61 | 2,811,055.40 | 57,011,211,554.2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系公司投资的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公司根据风险中性管理原则,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2024年度公司开展与主要外币收付款相关性较高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 年末资产总额 | 年末净资产总额 | 本年营业收入 | 本年营业利润 | 本年净利润 |
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制造 | 2,283,000,000.00 | 100 | 100 | 12,288,960,725.51 | 6,772,867,061.56 | 8,447,762,525.58 | 1,771,499,203.05 | 1,726,678,238.87 |
俄罗斯哈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整车制造 | 2,254,662,459.77 | 100 | 100 | 9,045,107,217.18 | 4,702,351,961.28 | 19,214,037,868.34 | 1,388,965,957.00 | 1,343,367,529.3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将是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战略机遇期。面对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汽车行业正加速向“技术驱动、生态赋能”方向迈进。依托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及消费升级强劲动能,中国汽车市场将展现出强劲的复苏势头与创新活力。根据中汽协预测,2025年乘用车市场销量为2,890万辆,同比增长4.9%;预计商用车市场销量为400万辆,同比增长3.3%;预计新能源汽车销量1,600万辆,同比增长24.4%。此外,中汽协预计2025年汽车出口620万辆,同比增长5.8%。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守长期主义理念,以经营质量为核心,秉持“造好车”的初心,致力于高品质造车。以底线思维为导向,通过稳健经营和严格合规,聚焦产品力的提升,追求有质量的市场份额。深化布局智能新能源跃升、越野再进阶以及高质量出海三大重点领域。通过不断提升企业的“造血”能力,反哺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深耕智能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凭借在智能化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巩固并夯实公司在智能化领域的领先地位;通过强化“越野再进阶”的核心理念,依托智能四驱电混架构Hi4、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T以及新增的泛越野超级混动架构Hi4-Z三大技术分支,全面提升产品实力,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多样化用车需求。同时,加速全球化布局,积极推进“生态出海”战略,打造全球大单品,开启海外市场第二个百万征程。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汽车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产生影响;
2. 随着智能互联网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汽车企业需要加速研发投入,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场景创新,以避免因技术迭代滞后导致的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流失以及用户需求匹配不足的风险;
3.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汽车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商业模式、产品管理、决策制定和营销策略的全方位转型,重塑了汽车行业的竞争格局。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1. 持续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加快国际化步伐。加速“ONE GWM”全球战略的落地,开启海外市场第二个百万征程,在欧洲、东盟、拉美、中东、澳洲、南非等多个地区实现全面的市场布局,助力长城汽车加速进军更加广泛的全球市场;
2. 全面转型新能源,加大在新能源核心零部件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竞争力,推出更多新能源车型,包括纯电动汽车(B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和氢燃料电池汽车(FCEV);
3. 围绕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服务建立全栈自研能力,打造智能座舱生态系统,构建智能服务生态,推出更多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提升用户的驾乘体验;
4.将推动供应链的绿色化,推动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影响;5.以5G+AI数字孪生技术,向智能化全面转型,打造数字化的生产能力和智能化的服务能力以及数字化的企业管理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本集团主要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分销SUV、轿车、皮卡车和汽车相关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业务的性质并无任何重大改变。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或之前年度在中国成立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一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六项「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三、业绩及股利
有关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本公司与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载于经审计财务报表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情况载于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中「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部分。
四、股本
有关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股本变动详情及有关变动的原因载于本报告第十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五、固定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固定资产详情,载于经审计财务报告内。
六、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并无载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新股份。
七、购入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本公司、其子公司或同系子公司概无于年度内任何时间订立任何安排,使本公司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可藉此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得益。
八、可供分派储备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92,204,172.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272,339,677.5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内及本报告日期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名单以及彼等的履历详见本报告第七节第四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一、重要合约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D2项下的与控股股东或其附属公司直接所订立的重要合约,亦没有控股股东或其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服务的重大合约。
十二、管理合约
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其整体业务或任何重大业务的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任何合约。
十三、董事及监事于证券中之权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例所述的须予备存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内《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监事姓名 | 身份/权益性质 | 股份数目 | 占A股概约百分比(%) | 占H股概约百分比(%) | 占股份总数概约百分比(%) |
魏建军先生(附注1) | 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 5,115,000,000 (L)(A股) | 82.21 | — | 59.78 |
魏建军先生(附注1) | 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 37,998,500 (L)(H股) | — | 1.27 | 0.44 |
总计 | 5,152,998,500 (L)(A股及H股) | - | - | 60.22 | |
赵国庆先生(附注2) | 实益拥有人 | 1,635,000 (L)(A股) | 0.03 | - | 0.02 |
李红栓女士(附注3) | 实益拥有人及配偶拥有权益 | 866,855 (L)(A股) | 0.01 | - | 0.01 |
穆峰 (附注4) | 实益拥有人 | 2,100,900 (L)(A股) | 0.01 | - | 0.01 |
附注:(L) 指本公司股份的好仓
(1)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62.854%、0.125%、0.001%、
37.02%股权分别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和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持有。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58.2%、0.6%、41.2%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及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及持有。其中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的99%及1%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与韩雪娟女士持有。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由魏建军先生控制,并且魏建军先生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115,000,000股A股权益及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7,998,500股H股权益。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赵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1,035,000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项下份额(600,000股A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赵国庆先生被视为拥有本公司1,635,000股A股股份权益。
(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161,755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的份额(50,000股A股)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480,000股A股),李红栓女士的配偶王笑组先生持有本公司82,100股A股股份及获授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3,000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李红栓女士被视为拥有本公司866,855股A股股份权益。
(4) 穆峰先生持有本公司1,700,900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份额(400,000股A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穆峰先生被视为拥有本公司2,100,900股A股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例所述的须予备存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就此而言,《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条文,将按犹如其适用于监事的假设诠释。
十四、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62.854%、0.125%、0.001%、37.02%股权分别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和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持有。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58.2%、0.6%、41.2%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及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中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的 99%及1%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与韩雪娟女士持有。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由魏建军先生控制,并且魏建军先生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115,000,000股A股权益及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7,998,500股H股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例所述的须予备存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就此而言,《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条文,将按犹如其适用于监事的假设诠释。
十五、股东结构及股东人数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六、主要股东所持股份(《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七、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刊发本报告前所有的公开资料及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约39.77%的已发行股本由公众持有。
十八、关连交易
年度内,本集团与关连人士进行了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有关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以下持续关连交易乃是:
1. 属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
2. 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务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条款;
3.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及
4. 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核数师已根据《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定版)——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并参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实务说明第740号——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审计师函件》执行工作,并向本公司的董事会发出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的函件,确认本公司核数师对持续关连交易所已进行的有关程序。本公司核数师在该函件中的结论兹摘要如下:
a. 就其所知及所信,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均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b. 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集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于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本公司的定价政策。c. 就其所知及所信,交易于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d. 就其所知及所信,已披露并载列如下的所有持续性关连交易概无超逾本公司载列如下并于先前刊发的公告所披露的相关年度上限。
具体关连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九节第十二项「重大关联交易」。
年度内,本集团进行的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均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要求进行了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
十九、酬金政策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检讨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厘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
董事本公司按董事会成员所处专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职责及公司表现等因素确定董事薪酬,薪酬待遇包括底薪、花红、奖励、非金钱福利等。
非执行董事每名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每年不少于人民币40,000元。
雇员本集团按雇员的表现、资历及当时的行业惯例给予雇员报酬,而酬金政策及组合会定期检讨,旨在确保工资水平具竞争力,更有效吸纳、挽留及激励雇员。根据雇员的工作表现评估,雇员会获发花红及奖励。这些方法都是对个人表现的动力及奖励。
退休金(养老保险)计划遵照相关法定要求,本集团的雇员参加由当地政府经营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要求本集团按员工工资之一定百分比供款,本集团2024年度应缴存基本养老保险人民币1,236,291,069.67 元(2023年:人民币1,176,089,422.24元);职工薪酬及退休金计划执行政策的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 未领取之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领取股息情况如下:
股息 | 未领取数量(笔) | 未领取金额(港元) |
2018年末期 | 59 | 116,238.95 |
2019年末期 | 56 | 115,737.86 |
2020年中期 | 60 | 119,546.32 |
2021年中期 | 60 | 126,736.93 |
2021年末期 | 57 | 26,523.59 |
2022年末期 | 55 | 106,283.78 |
2023年末期 | 59 | 109,762.70 |
除公司章程对无人认领股利的相关规定外,本公司没有与股东签署相关协议有关任何已放弃或同意放弃本公司股息的安排。
二十一、 重大诉讼
年度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十二、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上交所进行了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有关注销,相关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部分。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二十三、企业管治
本公司报告期内,一直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全部原则和守则条文。
二十四、环境及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承担多维度的社会责任,包括对于股东、员工、消费者以及社群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相应责任。
年度内,有关环境政策及社会责任,详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并与本报告同时刊发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五、其他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遵守了包括但不局限于《香港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法》及《证券法》在内的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
与雇员、顾客及供货商之重要关系:
(1)本公司的员工情况及相关的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载于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部分;
(2)本公司与顾客关系良好。本公司坚持为客户不断提供优质的汽车产品,并透过技术改进不时优化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及
(3)本公司与供货商关系良好。本公司持续完善采购流程机制,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始终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供货商的沟通,努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二十六、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一个旨在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本公司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1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已于2025年3月27日举行,已审阅本集团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并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已就此作出适当披露。
二十七、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由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1位执行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提出建议,厘订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益及赔偿支付等。
二十八、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由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1位执行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供建议。
二十九、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的战略委员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2位执行董事,1位非执行董事及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战略委员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现实环境、政策变动随时向管理层提供建议,负责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十、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全部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及根据所获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年度内全部董事均有遵守《标准守则》的条文。
三十一、审计师(核数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外部审计师。一项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外部审计师的决议案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本公司在过去3年内任何一年,并无更换审计师。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
三十二、税项及税项减免
本公司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下列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布且有效施行的相关规定,股东如有需要,应就具体税务缴纳事项或影响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A股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应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H股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以及联交所日期为2011年7月4日的《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在香港发行股票 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税收协议或税收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现行相关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发的股息缴付税款。
沪港通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参照个人投资者征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第六节 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诚信原则,以维护全体股东和本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谨慎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一、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6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2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公司暂缓考虑2024年中期股息方案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销售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服务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长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短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列席2024年度公司定期董事会外,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行使职责时,能忠于职守、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集团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本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业绩。
4.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自身的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承监事会命
监事卢彩娟中国河北省,2025年3月28日
第七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没有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确保公司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各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的标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9月,本公司获得上交所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B级评价。
投资者关系方面,上市以来,公司本着诚信造车的原则,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生产经营,先后被列入华泰柏瑞沪深300、易方达沪深300、嘉实沪深300、华夏沪深300等重要指数样本股,长期以来受到海内外机构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持续关注,本着合法、合规、及时的原则,证券投资部制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以线上线下融合、常规与创新结合的模式构建全方位投资者沟通体系,系统性提升信息披露质效与股东参与度。公司依托年报、中期报告、产销快报等定期报告,形成常态化业绩沟通机制,累计举办超1,500人次参与的业绩交流会,实现财务数据与战略规划的高效传递。在线下场景中,通过车展专项交流与投资者实地调研、车辆试驾等活动,直观展现产品技术优势,强化投资者对市场策略的深度认知。为突破传统沟通边界,公司于2024年5月,首次以直播的创新形式开展股东大会,以低门槛透明度的形式吸引超100万人次中小投资者实时互动,树立治理创新标杆。日常沟通层面,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超75次提问,专线解答约700次咨询,并积极参与证监局组织的“股东来了”、“世界投资者周”等投资者教育活动中,覆盖超100人次投资者,显著提升权益保护意识。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
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6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4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
于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A 股及 H 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A 股及 H 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25日 | 上交所 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魏建军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61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568.56 | 否 |
赵国庆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1,035,000 | 1,035,000 | 0 | 详见注1 | 360.61 | 否 |
李红栓 |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 女 | 41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118,123 | 161,755 | 43,632 | 详见注2 | 185.08 | 否 |
何平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8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6.00 | 否 |
范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47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6.00 | 否 |
乐英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53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6.00 | 否 |
邹兆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0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13.54 | 否 |
卢彩娟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7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40.12 | 否 |
刘倩 | 监事 | 女 | 43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2.03 | 否 |
马宇博 | 监事 | 男 | 39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0 | 0 | 0 | - | 2.03 | 否 |
穆峰 | 总经理 | 男 | 49 | 2023年6月16日 | 2026年6月15日 | 900,900 | 1,700,900 | 800,000 | - | 610.6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1,800.60 | / |
注:
1.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回购注销完成李红栓女士3,758股A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前,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118,123股A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114,365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16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份额(100,000股),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4年9月25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47,390股已以股票形式完成归属,获分配但不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2,610股由公司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161,755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月26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A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份额(480,000股), 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2.2024年1月26日,赵国庆先生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A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份额600,000股 , 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3.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授予总经理穆峰先生80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股票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穆峰先生共持有公司1,700,900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月26日,穆峰先生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A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份额400,000股 , 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魏建军 | 魏建军先生(「魏先生」),61岁,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1999年毕业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企业管理专业。魏先生1990年加入保定长城汽车工业公司(本公司前身并担任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魏先生为河北省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及中共十八大党代表。魏先生现兼任本公司主要股东保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赵国庆 | 赵国庆先生(「赵先生」),47岁,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赵先生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精益促进本部本部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配套管理本部本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主管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18日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
李红栓 | 李红栓女士(「李女士」),41岁,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8年,李女士曾任公司财务部本部长助理,长城控股财务总监,主导控股集团财务组织搭建与变革,财务体系与风控体系搭建与落地等工作。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3月18日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23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
何平 | 何平先生(「何先生」),48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6月起,何先生于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工作。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何先生先后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10年12月,何先生任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改任为风控合规部总经理。2014年10月起至今任芜湖卓辉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2年5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
范辉 | 范辉先生(「范先生」),47岁,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先生2000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税务专业,2003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范先生于2000年9月至2005年5月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05年6月至2010年4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于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于东海岸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投决委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于易科纵横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创始合伙人,2017年4月至今,于广东罗庚机器人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年7月至今,于北京全方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5月于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835961)任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于北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835857),于2023年1月19日获委任为乐华娱乐集团(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2306)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乐英 | 乐英女士(「乐女士」), 53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副教授,乐女士于1993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1996年,乐女士于华北电力大学取得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11年,乐女士于华北电力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取得博士学位。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邹兆麟 | 邹兆麟先生(「邹先生」),60岁,具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资格。邹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荣誉文学士学位,1994 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专业文凭。邹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获授予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资格,自2021年起至今担任该公会理事,并于2024年开始担任副会长。邹先生具有公认反洗钱师资格,亦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及北京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邹先生于1997年加入英国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成为该所合伙人,并于 2011年至 2022年11月任该所北京代表处主管合伙人及首席代表,2024年8月至今于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2080)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海问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的合伙人。邹先生主要从事和擅长的业务领域包括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后续股本及债务融资、并购、重组及分拆、企业管治、ESG 披露及上市公司合规等,自2023年6月16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卢彩娟 | 卢彩娟女士(「卢女士」),57岁,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加入本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年,卢女士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主导公司财务管理、财税风险防控等工作,现担任公司财务分析管理方面的专家,自2021年5月12日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
刘倩 | 刘倩女士(「刘女士」),43岁,副教授,本公司监事。2003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统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於河北大学统计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2003年7月至今于河北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系任教。刘女士 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马宇博 | 马宇博先生(「马先生」),39岁,经济学博士。2009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20 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13年7月至今,于河北金融学院任教。马先生2021年10月29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穆峰 | 穆峰先生(「穆先生」),49岁,目前主要负责本公司整体管理工作,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研发负责人,商品战略负责人,整车业务负责人。穆先生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及于张家港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于2023年6月至今担任毫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24日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及监事服务协议及委任书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16日与各执行董事及监事签订服务协议,以及于2023年6月与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签订委任书。上述服务协议与委任书约定:董事任期3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除以上披露者外,各董事或监事无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订立或建议订立其他服务合约,也没有任何属雇主在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情况下终止的服务合约。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就《香港上市规则》第3.13 条的规定每年向本公司确认其于在任期间符合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本公司已经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确认函)。基于上述确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仍然保持独立性。
控股股东、董事及监事于重大合约中的权益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董事或监事、与该董事或该监事有关连的实体无于或曾经于2024年内或于2024年底仍然生效,并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任何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魏建军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5/12/1 | - |
魏建军 | 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3/1/31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间接股东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魏建军 | 保定市长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4/4/14 | |
魏建军 | 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4/12/22 | |
魏建军 | 稳晟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4/9 | |
魏建军 | 旺盛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4/6 | |
魏建军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3/22 | |
魏建军 | 极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10 | |
魏建军 | 毫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2/26 | |
赵国庆 | 光束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2019/12/27 | |
李红栓 | 上海蜂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8/19 | |
李红栓 | 上海蜂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7/22 | |
何平 | 芜湖卓辉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10/22 | |
何平 | 北京卓创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6/8/15 | |
何平 | 芜湖卓辉增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 | 2016/10/27 | |
何平 | 宁波卓辉荣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16/12/23 | |
何平 | 宁波卓辉冠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17/6/21 | |
何平 | 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 | 2014/10/10 | |
何平 | 曲水卓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4/9/19 | |
何平 | 芜湖卓辉创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3/7/3 | |
何平 | 芜湖卓辉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7/3 |
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
何 平 |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10 | 2024/6 |
何 平 | 芜湖卓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9 | |
何 平 | 嘉兴汇海嵊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1/9 | |
范 辉 | 易科纵横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创始合伙人 | 2015/12 | |
范 辉 | 北京全方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7 | |
范 辉 |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9 | |
范 辉 | 乐华娱乐集团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1 | |
范 辉 | 广东罗庚机器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2 | |
范 辉 | 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6 | 2024/5 |
范 辉 | 北京易科乾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12 | |
范 辉 | 北京易科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5/10 | |
邹兆麟 | 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4/8 | |
穆峰 | 毫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26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提出合理化建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不适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根据公司制定工资政策按月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及考核结果发放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按上述原则执行,具体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金额见本节第四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的第(一)项「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1,800.6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所有董事均能够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更新其知识、技能,以确保其为董事会做出贡献。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李红栓女士及公司联席秘书吴嘉雯女士于本年度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29条有关专业培训的要求;报告期公司现任董事参加培训情况如下 :
董事 | 魏建军 | 赵国庆 | 李红栓 | 何平 | 范辉 | 乐英 | 邹兆麟 |
培训情况 | ABC | BC | ABC | C | ABC | ABC | ABC |
注:A: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以及上市协会等组织的上市公司治理、董事职责及相关培训;B :经济、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讲座、会议 ;C :学习有关公司治理、董事责任等合规管理等规定及参加展会、讲座、论坛、会议等。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 |
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6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7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业绩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公司暂缓考虑2024年中期股息方案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修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本公司不向股东大会提呈派发任何2024年中期股息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销售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服务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长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短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魏建军 | 否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赵国庆 | 否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李红栓 | 否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8 |
何平 | 否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范辉 | 是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乐英 | 是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邹兆麟 | 是 | 20 | 20 | 1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本公司已于2024年举行了8次股东大会,其中,2 名执行董事、1 名非执行董事及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出席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类别会议;2 名执行董事、1 名非执行董事及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出席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名执行董事、1 名非执行董事及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出席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均知悉彼等须出席股东大会及了解股东意见。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何平、乐英、范辉、邹兆麟 |
提名委员会 | 魏建军、乐英、邹兆麟 |
薪酬委员会 | 魏建军、乐英、范辉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魏建军、李红栓、何平、乐英、范辉 |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2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德勤参与长城汽车之子公司哈弗汽车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咨询项目投标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有效性的议案》、《提议董事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连)人士名单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规划汇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审计师的非鉴证服务-预先批准政策和程序>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阅程序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连)人士清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审计师的非鉴证服务-预先审批政策和程序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产品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销售产品关连交易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采购服务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长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建议2025-2027年度租赁(短期)关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三)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
(四)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6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无 |
(五)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84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9,06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4,91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7,375 |
销售人员 | 6,189 |
技术人员 | 23,308 |
财务人员 | 1,907 |
行政人员 | 4,796 |
其他人员 | 11,340 |
合计 | 84,91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6 |
硕士 | 3,066 |
本科 | 34,132 |
专科 | 22,313 |
高中及以下 | 25,348 |
合计 | 84,91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激活组织内生动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构建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三维一体自驱激励体系。通过人性化激励设计,实现短期价值创造与长期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具体架构如下:
一、职业发展与薪酬体系
1、双通道职业发展体系:建立管理序列与专业序列并行的职业发展双通道,配套对应的职级认证标准与晋升机制。通过人才结构优化,形成管理型人才与专家型人才协同发展的组织生态。
2、市场化薪酬体系: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的薪酬结构,基于行业对标与岗位价值评估,构建差异化薪酬策略。实施3D付薪机制(岗位价值、能力评估、绩效贡献),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与价值创造匹配。
二、多维激励组合设计
1、短期价值创造激励:推行以业绩为导向的短期激励机制,包括超额利润分享、项目里程碑激励等多元化机制。通过组织绩效与个人贡献双维评价,实现"业绩决定回报,贡献衡量价值"的激励分配。
2、长效战略绑定机制:构建三级股权激励体系,核心管理层限制性股票(RSU)与持股计划(ESOP)、核心骨干员工股票期权(ESO)。目前累计授予股权占比达总股本8.6%,形成管理层与股东价值共生的长效激励机制。
三、动态效能保障机制
建立PDCA循环优化模型,通过体系制定、执行监控、效果评估、体系迭代的闭环管理,确保激励体系与组织战略、业务发展及人才结构的动态适配,持续提升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效能。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长城汽车重视人力资本价值,将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公司不断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构建高效、开放、有吸引力的事业平台,凝聚、打造一支拥有共同事业目标、充满奋斗激情与创造力的干部人才队伍,让组织始终充满活力和创造力,驱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4年,长城汽车深入推进人才培训体系优化,全面构建从基层到高层的分级分类培养体系。
在新员工培养方面:新员工入职培训重点围绕文化融入、业务融入、角色转变等维度开展“未来星计划”,覆盖大学生2,000余人,建立闯关式素拓、实习历练、在岗培养递进式融入与培养模式,开展为期一年的跟踪培养,实现“新长城人儿”角色快速转变,并识别优秀的人才,作为“未来星”纳入高潜人才池持续培养。
在专业能力提升方面:系统搭建品牌营销、技术研发、生产技术和职能管理四大领域,构建起"标准化、菜单式、进阶式"成长地图,实现岗位学习路径的可视化管理。针对各条线人才制定培养方案,持续提升在职员工综合实力,以月度为单位开展各专业条线员工能力提升培训,全年各专业条线员工学习时长超240万小时,各专业条线员工学习人数超6.5万余人。
在干部领导力提升方面:为提升基、中、高层管理者上任准备度,持续开展“航”计划,围绕“管理自我”、“管理团队”、“管理业务”三大能力项,通过内选高管、外引大咖资源,系统化赋能基、中、高层管理者必备管理思维及方法,同时,通过嗨学城打造管理主题栏目“领导力研习营”,聚焦教练技巧、团队建设及激励他人3大主题开展突破式赋能,覆盖公司各领域共计4000余名基、中、高层梯队管理干部。
在外派人员培养方面:基于公司全球化发展的背景,针对外派人员的识别、培养及派出工作,启动“远征军计划”,旨在打造一支无坚不摧,能打胜仗的国际精英队伍。围绕全球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适应力和语言能力四大关键素质维度,实施海外通识集训+本地化专项赋能+语言能力提升三大学习内容,共计培养170余名国际化人才。
在培训资源建设方面:依托数字化学习平台“嗨学城”,实现全员线上/线下高效学习,打造长城汽车知识和作战经验沉淀、共享、传承的赋能平台,实现规模复制、快速触达、高效便捷的精准赋能。同时搭建内训师激励机制,累计认证内训师700余人,聘请行业顶尖专家进行深度赋能,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修订,细化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 189 条(载列于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5月1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A 股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即8,541,514,299股),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62,454,289.70元,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刊登
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及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A股股东利润分配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发放。另外,公司 H 股股东的红利已于2024年6月26日派发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853,006,428.15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692,204,172.5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3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853,006,428.15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36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951,930,439.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8,951,930,439.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9,326,601,886.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5.98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692,204,172.5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3,272,339,677.50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3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6)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8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 详情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8)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9)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详情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2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0)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 详情于2024年2月21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更正后) | 详情于2024年3月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详情于2024年3月2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8)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详情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7)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 详情于2024年5月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58) |
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7)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8)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77)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0)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88)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20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20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6)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99)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00)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0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0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详情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0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8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8)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9)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2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2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25)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详情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26)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32)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4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4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49)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50)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详情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5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5年1月2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详情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0)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详情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5年2月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3)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详情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6)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详情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7)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 详情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21)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详情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24)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及公司官网(https://www.gwm.com.cn)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1、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业绩的平稳、快速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2、计划的参与人
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部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以及其于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百分率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共计17,717.82万份,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2.07%。其中包括期权10,975.74万份,限制性股票6,742.08万份,分别占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1.28%,及0.79%。
4、计划中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计划和期权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获授人可根据计划行使期权的期限
注:详见本节表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6、根据计划授出的期权或奖励的归属期及业绩考核目标
(1)归属期
详见本节表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合格门槛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40% | 60% | — |
组合绩效系数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目标绩效指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2020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02万辆 | 2020年净利润 不低于40.5亿元 | 组合绩效系数≥1 |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2021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21万辆 | 2021年净利润 不低于50亿元 | 组合绩效系数≥1 |
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2022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35万辆 | 2022年净利润 不低于55亿元 | 组合绩效系数≥1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合格门槛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40% | 60% | — |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2021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21万辆 | 2021年净利润 不低于50亿元 | 组合绩效系数≥1 |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 2022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135万辆 | 2022年净利润 不低于55亿元 | 组合绩效系数≥1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经审计的全年销量。
7、申请或接纳期权或奖励须付金额及付款或通知付款的期限或偿还申请期权贷款的期限不适用
8、获授期权的行使价或获授股份的购买价的厘定基准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37元/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4.23元;
②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4.37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21.08元;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3.76元。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8.73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8.45元;
②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8.73元。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42.15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42.15元;
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即每股27.52元。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有效期为2020年4月27日-2024年4月26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结束。
10、有关限制性股票、期权及奖励在授出日期的公平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
(1)限制性股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公司2020年4月2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4月27日数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18,437.37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267.82万份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人民币18,437.37万元,2020年-2023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5,267.82 | 18,437.37 | 8,808.97 | 7,067.66 | 2,151.03 | 409.72 |
说明:
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②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③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④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股票期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2020年4月27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根据2020年4月27日数据,用该模型对公司首次授予的8,757.28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8,757.28万份股票期权的理论价值为人民币9,512.26万元,各行权期的期权价值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
行权期 | 首次授予期权份数 (万份) | 每份价值(元) | 首次授予期权总价值(万元) |
第一个行权期 | 2,919.09 | 0.70 | 2,054.79 |
第二个行权期 | 2,919.09 | 1.27 | 3,701.31 |
第三个行权期 | 2,919.09 | 1.29 | 3,756.17 |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a)标的股票目前股价:为人民币7.87元/股(授予日2020年4月27日的收盘价格);b)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8.73元/股(根据《管理办法》设置);c)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分别采用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d)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5.86%、40.95%、35.82%(分别采用授予日前公司最近1年、2年、3年的波动率,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e)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1300%、1.3775%、1.4182%(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2年、3年的收益率);f) 股息率:为3.68%(采用授予日前公司最近12个月平均股息率)。注: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及数个对于所用参数的假设。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性与不确定性。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股份(股)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奖励(股) |
胡树杰 | 副总经理 | 2,000,000 | 0 | 0 | 0 | 0 | 0 |
赵国庆 | 副总经理 | 1,380,000 | 0 | 0 | 0 | 0 | 0 |
徐辉 | 董事会秘书 | 430,000 | 0 | 0 | 0 | 0 | 0 |
刘玉新 | 财务总监 | 250,000 | 0 | 0 | 0 | 0 | 0 |
郑春来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400,000 | 0 | 0 | 0 | 0 | 0 |
张德会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400,000 | 0 | 0 | 0 | 0 | 0 |
李瑞峰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1,260,00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关连人士 | 6,120,000 | 0 | 0 | 0 | 0 | 0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74人) | 43,183,50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9,303,500 | 0 | 0 | 0 | 0 | 0 |
注: (1)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于报告期外授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9,303,500份,授出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7.91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解锁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购买价为人民币3.47元; (2)于报告期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5)胡树杰先生已于2021年8月27日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徐辉先生已于2022年9月23日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刘玉新女士已于2020年6月29日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限制性股票。 |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股份(股)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奖励(股)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9人) | 1,149,15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149,150 | 0 | 0 | 0 | 0 | 0 | |
注: (1)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已于报告期外授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149,150份,授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42.21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解锁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购买价为人民币20.43元; (2)于报告期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0份;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限制性股票。 |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完成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股) | 期间终结时尚未行使的期权(股)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651人) | 87,065,300 | 1,204,658 | 1,192,492 | 65,468 | 12,166 | 0 |
合计 | 87,065,300 | 1,204,658 | 1,192,492 | 65,468 | 12,166 | 0 |
注: (1)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已于报告期外授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期权的数量为87,065,300份,授出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期权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7.91元。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行权价为人民币7.53元; (2)于报告期内,行使的期权数量为1,192,492份,紧接期权行使日期之前的本公司A股平均收市价为人民币26.06元;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数量为65,468份,注销时期权的行权价为人民币7.53元;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数量为12,166份。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期权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期权。 |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完成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股) | 期间终结时尚未行使的期权(股)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97人) | 15,721,000 | 6,892,500 | 0 | 6,892,500 | 6,892,500 | 0 | |
合计 | 15,721,000 | 6,892,500 | 0 | 6,892,500 | 6,892,500 | 0 | |
注: (1)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已于报告期外授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期权的数量为15,721,000份,授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期权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42.21元。预留部分期权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行权价为人民币41.20元; (2)于报告期内,行使的期权数量为0份,紧接期权行使日期之前的本公司A股平均收市价为人民币26.06元;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数量为6,892,500份,注销时期权的行权价为人民币41.20元;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数量为6,892,500份。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预留授予的期权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期权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期权。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1、计划的目的
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将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的转变,要把“做工作”变成“干事业”,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具体来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推出具有以下目的: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凝心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效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障“利出一孔,力出一孔”,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2)通过设定挑战性业绩目标,压力与动力并存,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也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创造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3)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计划的参与人
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以及其于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百分率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可予发行的股份证券总数4,318.40万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0.50%;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可予发行的股份证券总数予39,710.10万份股票期权,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4.64%。
4、计划中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计划和期权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获授人可根据计划行使期权的期限
注:详见本节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6、根据计划授出的期权或奖励的归属期及业绩考核目标
(1)归属期
注:详见本节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5% | 45%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1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49万辆 |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68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90万辆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2亿元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3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60万辆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5% | 45%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90万辆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2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3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60万辆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7、申请或接纳期权或奖励须付金额及付款或通知付款的期限或偿还申请期权贷款的期限不适用
8、获授期权的行使价或获授股份的购买价的厘定基准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78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6.78元;
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6.55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73元。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1.45元;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即每股12.73元。
2.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3.56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33.56元;
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33.10元。
(2)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5.45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22.89元;
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即每股25.45元。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2021年7月22日-2025年7月21日。
10、有关期权及奖励在授出日期的公平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公司2021年7月22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7月22日数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116,645.23万元。根据上述测算,本计划首次授予3,405.70万份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人民币116,645.23万元,2021年-2024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3,405.70 | 116,645.23 | 31,591.42 | 56,378.53 | 21,870.98 | 6,804.30 |
说明:
(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2021年7月22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根据2021年7月22日数据,用该模型对公司首次授予的31,263.7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31,263.70万份股票期权的理论价值为人民币614,827.38万元,各行权期的期权价值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
行权期 | 首次授予期权份数 (万份) | 每份价值(元) | 首次授予期权总价值(万元) |
第一个行权期 | 10,421.23 | 18.53 | 193,064.59 |
第二个行权期 | 10,421.23 | 19.68 | 205,101.47 |
第三个行权期 | 10,421.23 | 20.79 | 216,661.32 |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a) 标的股票目前股价:为人民币51.03元/股(授予日2021年7月22日的收盘价格);b)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3.56元/股(根据《管理办法》设置);c) 有效期:分别为1.5年、2.5年、3.5年(分别采用授予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假设在可行权日后均匀行权);d)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5.02%、24.80%、25.12%(分别采用授予日前汽车行业最近1年、2年、3年的波动率,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e)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2.1551%、2.4958%、2.5893%(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2年、3年的收益率);f) 股息率:为0.55%(采用本授予日前公司最近12个月平均股息率)。
注: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及数个对于所用参数的假设。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性与不确定性。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股份(股)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股份(股) |
郑春来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200,000 | 60,000 | 55,824 | 4,176 | 0 | 0 |
张德会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200,000 | 60,000 | 55,824 | 4,176 | 0 | 0 |
孟祥军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200,000 | 60,000 | 55,824 | 4,176 | 0 | 0 |
崔凯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80,000 | 24,000 | 17,864 | 6,136 | 0 | 0 |
郑立朋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250,000 | 75,000 | 69,780 | 5,220 | 0 | 0 |
唐海锋 | 过去12个月曾任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450,000 | 135,000 | 125,604 | 9,396 | 0 | 0 |
吴楠 | 子公司总经理 | 178,000 | 53,400 | 49,683 | 3,717 | 0 | 0 |
李江 | 子公司总经理 | 104,000 | 31,200 | 29,028 | 2,172 | 0 | 0 |
陈彪 | 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监事 | 120,000 | 36,000 | 33,494 | 2,506 | 0 | 0 |
李红栓 | 财务总监 | 180,000 | 54,000 | 50,242 | 3,758 | 0 | 0 |
合计 | 关连人士 | 1,962,000 | 588,600 | 543,167 | 45,433 | 0 | 0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47人) | 30,691,200 | 8,252,460 | 6,313,630 | 1,938,830 | 0 | 0 | |
合计 | 32,653,200 | 8,841,060 | 6,856,797 | 1,984,263 | 0 | 0 |
注:
(1)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已于报告期外授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2,653,200份,授出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50.07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解锁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购买价为人民币15.81元;
(2)于报告期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4,263份,其中1,755,039份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11元,229,224份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5.81元,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5)陈彪先生已于2021年5月12日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股份(股)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股份(股) |
郑春来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50,000 | 25,000 | 23,260 | 1,740 | 0 | 0 |
张德会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50,000 | 25,000 | 23,260 | 1,740 | 0 | 0 |
孟祥军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50,000 | 25,000 | 23,260 | 1,740 | 0 | 0 |
崔凯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30,000 | 15,000 | 11,165 | 3,835 | 0 | 0 |
郑立朋 | 子公司董事、总经理 | 50,000 | 25,000 | 23,260 | 1,740 | 0 | 0 |
陈彪 | 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监事 | 40,000 | 20,000 | 18,608 | 1,392 | 0 | 0 |
王凤英 | 总经理 | 2,475,000 | 0 | 0 | 0 | 0 | 0 |
杨志娟 | 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董事 | 40,000 | 20,000 | 18,608 | 1,392 | 0 | 0 |
合计 | 关连人士 | 2,785,000 | 155,000 | 141,421 | 13,579 | 0 | 0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47人) | 5,170,800 | 2,442,900 | 1,739,744 | 703,156 | 0 | 0 | |
合计 | 7,955,800 | 2,597,900 | 1,881,165 | 716,735 | 0 | 0 |
注:
(1)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已于报告期外售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955,800份,授出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2.98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解锁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购买价为人民币12.06元;
(2)于报告期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716,735份,其中590,930份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2.36元,125,805份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2.06元,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5)陈彪先生已于2021年5月12日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王凤英女士已于2022年7月24日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杨志娟女士已于2022年3月18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完成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股) | 期间终结时尚未行使的期权(股)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147人) | 300,594,000 | 162,482,735 | 2,611 | 97,437,696 | 0 | 65,042,428 | |
合计 | 300,594,000 | 162,482,735 | 2,611 | 97,437,696 | 0 | 65,042,428 | |
注: (1)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而言,该等已授出期权的数量为300,594,000份,授出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期权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50.07元。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行权价为人民币32.59元; (2)于报告期内,行使的期权数量为0份,紧接期权行使日期之前的本公司A股平均收市价为人民币25.07元;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数量为97,437,696份,注销时期权的行权价为人民币32.89元(2024年6月4日注销后的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32.59元);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数量为0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期权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期权。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股) | 报告期初未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完成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期 | 期间终结时尚未行使的期权(股) |
权(股) | |||||||
郑立朋 | 子公司董事 、总经理 | 90,000 | 45,000 | 41,868 | 3,132 | 0 | 0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611人) | 75,407,100 | 34,794,850 | 15,668,909 | 8,477,644 | 0 | 10,648,297 | |
合计 | 75,497,100 | 34,839,850 | 15,710,777 | 8,480,776 | 0 | 10,648,297 | |
注: (1)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已于报告期外售出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期权的数量为75,497,100份,授出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期权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2.98元。预留部分期权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行权价为人民币24.78元; (2)于报告期内,行使的期权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数量为8,480,776份,注销时期权的行权价为人民币25.08元;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数量为0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的期权已于本报告期前授予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授予期权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授出的期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项下尚未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共0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预留授予项下尚未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共0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项下尚未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共65,042,428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1.04%;预留授予项下尚未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共10,648,297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项下可供发行的A股总数为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预留授予项下可供发行的A股总数为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项下可供发行的A股总数为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预留授予项下可供发行的A股总数为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1、计划的目的
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将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的转变,要把“做工作”变成“干事业”,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具体来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推出具有以下目的: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凝心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效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障“利出一孔,力出一孔”,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2)通过设定挑战性业绩目标,压力与动力并存,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也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创造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3)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建立公司的人力资
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计划的参与人
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以及其于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百分率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可予发行的股份证券总数7,000.00万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0.8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可予发行的股份证券总数予9,687.50万份股票期权,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1.13%。
4、计划中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计划和期权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获授人可根据计划行使期权的期限
注:详见本节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
6、根据计划授出的期权或奖励的归属期及业绩考核目标
(1)归属期
注:详见本节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预留授予期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0% | 50%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190万辆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72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216万辆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5亿元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249万辆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不含当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0% | 50%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216万辆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5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249万辆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7、申请或接纳期权或奖励须付金额及付款或通知付款的期限或偿还申请期权贷款的期限不适用
8、获授期权的行使价或获授股份的购买价的厘定基准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61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3.02元;
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13.61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并披露授予情况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7.22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26.04元;
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27.22元。
(2)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8年1月25日。
10、有关期权及奖励在授出日期的公平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公司2024年1月2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1月26日数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45,829.81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本计划首次授予5,488.60万份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45,829.81万元,2024年-2027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5,488.60 | 45,829.81 | 22,922.74 | 15,229.60 | 6,267.32 | 1,410.15 |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2023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2024年1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根据2024年1月26日数据,用该模型对公司首次授予的7,057.7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a) 标的股票目前股价:为21.96元/股(授予日2024年1月26日的收盘价格);b)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22元/股(根据《管理办法》设置);c) 有效期:分别为2年、3年、4年(分别采用授予日至每个行权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期限);d)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6.80%、29.07%、30.99%(采用Wind汽车制造行业指数最近2年、
3年、4年的波动率);e)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2.19%、2.24%、2.2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2年、3年、4年的收益
率);f) 股息率:为1.36%(采用本公告前公司最近12个月平均股息率)。注: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基于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及数个对于所用参数的假设。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性与不确定性。
根据上述测算,首次授予7,057.70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19,282.67万元, 2024年-2027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7,057.70 | 19,282.67 | 8,045.85 | 6,655.33 | 3,675.92 | 905.57 |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预测数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基础上计算的,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股份(股) |
股份(股) | 的股份(股) | ||||||
穆峰 | 总经理 | 800,000 | 800,000 | 0 | 0 | 0 | 800,000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14人) | 44,757,500 | 44,757,500 | 0 | 1,128,000 | 0 | 43,629,500 | |
合计 | 45,557,500 | 45,557,500 | 0 | 1,128,000 | 0 | 44,429,500 | |
注: (1)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已于2024年1月26日授予完毕)而言,该等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488.60万份,授出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2.30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解锁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8年1月25日,购买价为人民币13.31元; (2)于报告期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128,000份,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3.31元,并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26日授予完毕。 |
2023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完成行使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股) | 期间终结时尚未行使的期权(股)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18人) | 69,794,000 | 0 | 0 | 0 | 0 | 69,794,000 | |
合计 | 69,794,000 | 0 | 0 | 0 | 0 | 69,794,000 | |
注: (1)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而言,该等已授出期权的数量为69,794,000份,授出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期权授出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2.30元。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的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8年1月25日,行权价为人民币26.92元; (2)于报告期内,行使的期权数量为0份; (3)于报告期内,注销的期权数量为0份; (4)于报告期内,失效的期权数量为0份。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期权于2024年1月26日授予完毕。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项下尚未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共69,794,000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1.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项下可供发行的A股总数为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总数的0%。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建立公司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计划的参与人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将从中筛选出最终名单。
3、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以及其于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百分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长城汽车 A 股普通股股票,预计不超过40,000,043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0.47%,具体持股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票数量为准。
4、计划中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权益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获授人可根据计划行使期权的期限
不适用
6、根据计划授出的期权或奖励的归属期及业绩考核目标
(1)归属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批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每批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及参与对象个人业绩达成结果确定。
(2)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5% | 45%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60万辆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90万辆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2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7、申请或接纳期权或奖励须付金额及付款或通知付款的期限或偿还申请期权贷款的期限不适用
8、获授期权的行使价或获授股份的购买价的厘定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 13.82 元/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
13.09 元;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 13.82元。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受让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权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6年8月14日。
10、有关限制性股票、期权及奖励在授出日期的公平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公司于2023年6月初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而后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0,000,043股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以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当日收盘价(26.23元/股)预测算,预计公司应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费用为49,640.0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49,640.05 | 21,717.52 | 22,751.69 | 5,170.84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
参与对象 | 获授的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 | 报告期内注销 | 报告期内失效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奖励(股) |
股份(股) | 的股份(股) | 的股份(股) | ||||
李红栓(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卢彩娟(监事会主席) | 117,000 | 117,000 | 53,835 | 0 | 0 | 63,165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 34,634,400 | 34,634,400 | 13,970,169 | 0 | 0 | 20,664,231 |
合计 | 34,751,400 | 34,751,400 | 14,024,004 | 0 | 0 | 20,727,396 |
注: (1)就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而言,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4,751,400股公司A股普通股票,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股票非交易过户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6.72元。 (2)于报告期内,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合计4,437,946股。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股票已于2023年过户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受让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开始时及结束时均不存在尚待受让的股票。 |
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建立公司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计划的参与人
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将从中筛选出最终名单。
3、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以及其于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百分率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长城汽车 A 股普通股股票,预计不超过5,248,643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0.06%,具体持股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票数量为准。
4、计划中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权益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获授人可根据计划行使期权的期限
不适用
6、根据计划授出的期权或奖励的归属期及业绩考核目标
(1)归属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每批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及参与对象个人业绩达成结果确定。
(2)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0% | 50%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4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190万辆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72亿元 |
第二个解锁期 | 2025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216万辆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5亿元 |
第三个解锁期 | 2026年公司汽车销量 不低于249万辆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7、申请或接纳期权或奖励须付金额及付款或通知付款的期限或偿还申请期权贷款的期限不适用
8、获授期权的行使价或获授股份的购买价的厘定基准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 13.61 元/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
13.09 元;
(2)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
13.61 元。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受让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权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为2024年2月8日-2028年2月7日。
10、有关限制性股票、期权及奖励在授出日期的公平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公司于2024年1月初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而后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48,643股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以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当日收盘价(26.88元/股)预测算,预计公司应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费用为6,964.9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6,964.95 | 3,483.67 | 2,314.51 | 952.47 | 214.31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
参与对象 | 获授的股票数量 (股) | 报告期初未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完成归属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注销的股份(股) | 报告期内失效的股份(股) | 报告期末尚未归属的奖励(股) |
穆峰(总经理)、赵国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红栓(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卢彩娟(监事会主席) | 1,520,000 | 1,520,000 | 0 | 0 | 0 | 1,520,000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 3,310,000 | 3,310,000 | 0 | 0 | 0 | 3,310,000 |
合计 | 4,830,000 | 4,830,000 | 0 | 0 | 0 | 4,830,000 |
注: (1)就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而言, 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830,000股公司A股普通股票,已于2024年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本公司A股在紧接该等股票非交易过户日期之前的收市价为21.81元。 (2)于报告期内,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合计160,000股。 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股票于2024年2月8日过户完毕,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受让股票的情况。于本报告期结束时不存在尚待受让的股票。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穆峰 | 总经理 | 900,900 | 800,000 | 13.61 | 900,900 | 800,000 | 1,700,900 | 26.33 |
合计 | / | 900,900 | 800,000 | / | 900,900 | 800,000 | 1,700,900 | / |
(五)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公司建立了 KPI考核、方针评价、相关方周边评价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应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奖金发放、股权激励解锁。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对内控的各个环节进行不断的梳理和完善,加强制约,不断完善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于透过加强透明度、独立性、责任性及公平性提升企业管治标准。本公司已采取适当措施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其原则。
主要企业管治原则及本公司的常规
本公司致力维持并确保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而本公司所采纳的企业管治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最佳利益。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守则条文及若干最佳常规建议编制。董事会认为高企业管治标准是本公司保障股东利益、提升企业价值、制定业务策略及政策和提高透明度与责任感至关重要的基础。本公司已建立制度,确保董事对公司业务知情;并相信定期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能够为非执行董事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使非执行董事对本集团业务进行全面及开放的讨论。董事会定期检讨公司治理常规,以确保公司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监管规定,不断致力于提升公司管治水平。
A. 董事会
董事会应具备适合公司业务需要的能力和经验。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列示如下:
执行董事:
魏建军先生(董事长)赵国庆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红栓女士
非执行董事:
何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英女士范辉先生邹兆麟先生
在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第3.10(1)及(2)条和第3.10A条分别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及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
? 在年度内,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列载的独立性指引,并无违反此条款的任何规定。
? 在年度内,概无董事从事与或可能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之任何业务或于当中拥有权益。
? 各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存在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的关系。
?董事履历载于第七节 公司治理 第四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偏离事项:无
主席及行政总裁的独有角色。
? 董事长与总经理分别由不同人士担任。
? 董事长负责监管董事会之运作及制定本公司之策略及政策,而总经理则负责管理本公司之业务。
魏建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即主席职位,负责带领董事会及负责董事会会议议程并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
? 穆峰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即行政总裁职位,负责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偏离事项:无
董事会定期会面,并且每年至少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负责制定及检讨审计期内业务方向及策略,监督本集团之经营及财务表现;董事会也会视乎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商讨需要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管理层获授权就日常经营作出决定。
非执行董事应有指定任期,以及所有为填补临时空缺而被委任的董事应在接受委任后的首次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选举。
? 依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于2023年6月16日已获重选连任或获选举及委任,本届董事会任期为3年。偏离事项:无
? 董事会应负有领导及监控公司的责任,同时集体负责促进公司成功。
董事会定期会面,并且每年至少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负责制定及检讨审计期内业务方向及策略,监督本集团之经营及财务表现;董事会也会视乎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商讨需要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管理层获授权就日常经营作出决定。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实施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及
(12)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偏离事项:无
管理层行使获董事会会议授权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权利。
? 本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总经理落实各项策略及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 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确定公司发展策略,管理层获董事会授权、示意负责策略的执行及本公司日常经营性业务。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
? 除董事会决定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已于董事会职责部分列载)外,其他日常经营性决策由管理层决定,并向董事会汇报。
偏离事项:无
董事会定期开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及时提供充分信息。
? 在年度内,本公司召开了20次董事会会议。依照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或临时会议可以电话会议形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举行」。
? 本公司于年度内的中期及末期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根据随时发生之重要事项安排额外会议。董事可亲身或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法出席会议。
? 董事会会议通知会在董事会召开前14天送达每位董事;载有会议议题的文件会在董事会召开4天送达每位董事。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主席编制会议议程,董事可以就此议程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提供建议。
董事获取独立观点本公司鼓励董事会成员在适当的情况下征求其他成员、雇员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以确保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到不同的观点。
本公司订有机制,每位董事均有权就有关履行职务的任何事宜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确保董事会可获取独立观点及意见。董事会已审阅及检讨相关机制,并认为已适当实施且有效。
本公司亦有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来确保董事会可以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 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可随时查阅。就会议中董事之意见、建议一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并会将最终稿件提交董事确认签署。
? 对于董事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或拥有重大权益的交易事宜上,将不会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处理。有关董事可出席会议,但不发表意见,亦对有关决议放弃表决。
? 各董事可对议题涉及的专业意见,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主席编制会议议程,董事可以就此议程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提供建议。
? 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可随时查阅。就会议中董事之意见、建议一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并会将最终稿件提交董事确认签署。
? 对于董事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或拥有重大权益的交易事宜上,将不会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处理。有关董事可出席会议,但不发表意见,亦对有关决议放弃表决。
? 各董事可对议题涉及的专业意见,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024年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个别董事的出席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公司治理 第六项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偏离事项:无
每名董事须不时了解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以及公司的经营方式、业务活动及发展。
? 公司秘书向董事及委员会成员于每交易日提供本公司H股及A股在香港交易及国内交易的最新信息及适时提供本集团最新发展动态,让其知悉公司业务进展。
? 本公司现时施行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出席、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本公司现有委员会均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
? 公司定期向所有董事(董事名称载于本节)提供有关董事职业操守及专业能力提升的资料,作为董事培训之用,保证各董事了解本公司的运作及业务,并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及国内上市规则等)。
偏离事项:无
遵守《标准守则》
? 本公司一直遵循《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并无采纳较《标准守则》更高要求的行为守则。本公司亦就董事进行的证券交易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本公司所有董事并没有任何违反《标准守则》条文的情况。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魏建军先生(主席) | 魏建军先生 | 魏建军先生 | 何 平先生 |
李红栓女士 | 乐 英女士(主席) | 乐 英女士(主席) | 乐 英女士 |
何 平先生 | 范 辉先生 | 邹兆麟先生 | 范 辉先生(主席) |
乐 英女士 | / | / | 邹兆麟先生 |
范 辉先生 | / | / | / |
偏离事项:无
B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公司已成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 范 辉先生)、1位非执行董事(何平)、2位执行董事(魏建军(该委员会主席)与李红栓)组成。
2024年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出席情况
会议次数 | 1 |
召开时间及事项 |
2024年3月28日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及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出席次数╱会议次数 | 出席率 | |
魏建军 | 1/1 | 100% |
李红栓 | 1/1 | 100% |
何平 | 1/1 | 100% |
乐英 | 1/1 | 100% |
范辉 | 1/1 | 100% |
平均出席率 | —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偏离事项:无
C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员会,由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该委员会主席)、范辉)(1位执行董事(魏建军)组成。
?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提出建议,厘订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益及赔偿支付等。薪酬委员会的权责范围已包括《企业管治守则》所列的特定职责。
? 本集团按董事及雇员的表现、资历及当时的行业惯例建议制定给予董事及雇员报酬的基准,而酬金政策及组合会定期检讨。根据雇员工作表现评估,雇员或会获发红花及奖金以示鼓励。
? 本公司于2023年6月与各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签订为期3年的《董事服务协议》或委任书,其中列明董事各自的酬金。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本集团5位最高薪酬雇员的详情载于第七节第四(一)项「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本公司以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执行董事薪酬的政策及厘订各董事的薪酬待遇。
薪酬委员会根据前述薪酬政策,根据董事及经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就该等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即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中第E.1.2(c)(ii)的方式。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审阅、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情况详见本节第七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中 (4)。报告期内,本公司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7.03(F)及17.06B(7)及(8)条所载向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授出期权或奖励的相关事宜详见本节第十一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薪酬委员会成员出席情况
会议次数 | 8 | |
召开时间及事项 | 详见本节第七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中(四) | |
出席次数╱会议次数 | 出席率 | |
魏建军 | 8/8 | 100% |
乐 英 | 8/8 | 100% |
范 辉 | 8/8 | 100% |
平均出席率 | —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委员会审议事项详情载于本节第七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中
(四)。
偏离事项:无
D提名委员会
? 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员会,由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该委员会主席)、邹兆麟)、1位执行董事(魏建军)组成。
? 提名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供建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遴选及推荐准则:
提名委员会在研究本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后,广泛物色人选。在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后,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
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2024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偏离事项:无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自2013年12月27日起生效。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务求达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有董事会成员委任乃基于用人唯才,而为有效达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将考虑候选人之客观条件。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
董事会已制定可计量目标及时间表(于性别、技能及经验方面)以推行政策,并不时检讨该等目标以确保其合适度及确定达到该等目标之进度,同时在适当时候检讨政策,以不时确保政策行之有效。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包括7名董事,其中2名为女性,占董事会成员人数29%,董事会希望其女性成员比例至少维持在现时的水平。各董事教育背景涉及会计、法律、管理、机械制造等方面,本公司认为其董事会目前之组成无论于性别、专业背景及技能方面考虑均具有多元化特点。本公司董事会中已包括女性董事,未来,公司将建立一个可实现性别多元化的潜在董事继任人通道,并将确保有足够资源提供适当的培训及职业发展,以确保董事会的潜在继任者在性别、技能及经验等各方面的多元化。
偏离事项:无
员工多元化
长城汽车积极拓展国际/国内招聘渠道,面向全球招揽顶尖人才,尊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差异,严格遵守当地雇佣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化招聘环境。公司现有员工来自全球多个国家,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人才超百名,涵盖多学科领域。女性员工占比已达32%,连续三年稳步增长;少数民族员工共计3,591人,来自35个不同民族,占我国民族总数的63%。中高层管理团队也逐步实现了性别与民族的多元化融合,为企业的持续创新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集团女性员工数量为20,585人,约占全体员工总人数的24.24%;男性员工数量为64,330人,约占全体员工总人数的75.76%。
本集团的招聘策略为合适的岗位聘用合适的员工,从员工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方面实现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多元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女性员工数量约占全体员工总人数的24.24%,已实现员工性别多元化。
E问责、核数及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应平衡、清晰及全面地评估公司的表现、情况及前景。
?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的账目,使该账目能真实并公平反映本集团在该段期间的业务状况、业绩及现金流量表现。于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账目时,董事:
1、已选用适合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已作出审慎合理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账目;及
2、本集团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每年公布中期业绩及末期业绩及发出《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披露的其他财务数据。
偏离事项:无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稳健妥善而且有效,以保障股东投资及公司资产。
? 董事会对内部监控系统全权负责,至少每年1次检讨其效用。
? 审计委员会负责本集团财务监控。
? 管理层负责本公司日常运作监控,并定期检讨。
? 本公司财务管理部与证券投资部及法务合规部负责集团事务的合规监控,并定期培训。
? 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并定期检讨。
偏离事项:无
董事会应就如何应用财务汇报及内部监控原则及如何维持与公司核数师适当的关系作出正规及具透明度的安排。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之外部核数师,所收取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6.60万元。本公司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4.53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02万元,年度咨询服务费用(含德勤品牌下的其他实体567.34万元。除此之外,2024年度,本公司没有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何非核数活动相关费用。
? 本公司董事确认,彼等有编制本集团账目的责任。
? 审计师发表有关其申报责任的声明,载于第十三节「财务报告」
? 在年度内,董事会已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
? 本公司已成立审计委员会,由本公司现时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范辉(审计委员会主席)、乐英、邹兆麟和1名非执行董事(何平)组成。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
? 审计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所载建议。具体职能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五)审阅并确认关联人士清单;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之主要工作包括审阅及监管本集团之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同时也进行本公司的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审核和检讨,检讨发行人内部审核功能的有效性和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列的其他责任。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以审阅经审计年度账目及未经审计中期账目、季度账目。审计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审阅本集团之财务申报、核数师就内部监控及合规事宜提供之意见及财务风险管理。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内的会议中履行了其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详情载于本节第七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中(二)。
2024年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情况
会议次数 | 9 | |
召开时间及主要事项 | 详见本节第七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中(二) | |
出席次数/会议次数 | 出席率 | |
何 平 | 9/9 | 100% |
范 辉 | 9/9 | 100% |
乐 英 | 9/9 | 100% |
邹兆麟 | 9/9 | 100% |
平均出席率 | — | 100% |
? 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举行,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
? 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包括《企业管治守则》所列明的工作。在年度内,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 审计委员会已审核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及客观性,以及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的有效性。
? 审计委员会已审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第1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2024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已审核本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度中期关联交易情况。
? 审计委员会已检讨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监控系统。
? 审计委员会已审核公司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针对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做详细记录,待成员签署确认后归档保存。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本公司现时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名非执行董事担任。
? 2024年,本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过去三年,本公司没有更换过审计师。
偏离事项:无
F.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制订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并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1.制定及检讨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本集团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4.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本集团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5.检讨本集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董事会于年度内已履行了上述企业管治职责。偏离事项:无
G.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有责任监察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通过审计委员会每年检讨其成效,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就避免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而言,仅能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评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职责,职责涵盖本集团所有重要的监控方面,包括财务监控、公司运营监控及合规监控。董事会已完成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检讨并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行之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监控失误或重大监控弱项。
本集团已经建立一整套廉洁制度体系(包括举报政策及反贪腐政策),为反腐倡廉及检举、监督提供制度保证。
更多详情及政策机制可参见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主要特点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
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职责,制定应对风险的对策,进行风险预警及按时出具风险管理报告,管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方案,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职责范围:
董事会? 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持续检讨其有效性,保证本集团建立及维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 最少每年检讨一次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保证每次检讨时,本集团在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足够的,如有临时需汇报事项,由董事长决定是否需上报董事会;? 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
审计委员会? 检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风险管理及内控缺陷的整改;?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及?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响应进行研究。
管理层
? 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职责,管理与之相关的工作;? 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反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
本集团对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检讨频率为1次,所检讨的期间为一整年。具体而言,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部门于每年年度举行会议上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汇报本集团上一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情况,以便于董事会对本集团的监控情况及风险管理的有效程度作出判断。
本集团采用相关政策及程序以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及解决严重的内部监控缺失,包括要求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本集团已经建立一整套廉洁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及检举、监督提供制度保证。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采纳一套有效且足够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发布内幕消息
本集团已参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已建立有关披露内幕消息的流程和监控措施,包括内幕消息识别、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控制(例如对相关事宜及其对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核实及专业意见的寻求),以及在向公众全面披露资料前,知悉有关消息的任何人士必须确定严守保密,不得买卖本公司任何证券等。
2.用于识别、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的程序及本集团应付业务转变及外在环境转变的能力
相关程序:
(1)风险识别
确定风险衡量标准,识别可能对本集团构成潜在影响的风险。
(2)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按风险程度进行等级划分。
(3)风险应对
根据风险等级选择应对策略,并由风险管控部门跟进相关应对策略是否有效;同时制定相关对策避免风险的再次发生或降低相关风险。
(4)风险监察
持续并定期监察有关风险,适时修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保证相关监控程序适当、有效;向管理层及董事会定期汇报风险监察的结果。
(5)应付业务转变及外在环境转变的能力
为了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通过管理创新、业务变革等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实施业务和管理模式转变,在集团中长期愿景制定、推进成本递减、组织和流程优化、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保证集团战略及年度方针的落地和实施。
3.内部审核职能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本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部门评估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担当重要角色,并负责定期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4.财务报告及遵守《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程序的有效性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确认,本集团有关财务报告及遵守《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程序有效
5.信息披露制度
本集团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及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了本集团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内幕信息的处理流程,明确了信息的起草、审核及发布程序,能够保证内幕信息保密,直至按上市规则作出适时的披露为止。
偏离事项:无
H. 公司秘书李红栓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李红栓女士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吴嘉雯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于2022年9月23日获聘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吴嘉雯女士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具备公司秘书资格。吴女士现任达盟香港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部经理,负责向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报告期内,达盟香港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主要联系人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李红栓女士)。吴女士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偏离事项:无
I. 公司通讯董事会应尽力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尤其是借股东周年大会与股东沟通。
? 本公司透过刊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公告披露本公司董事会最新决议,与股东建立沟通。并在本公司的互联网站开辟「投资者关系」频道,详列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及接受投资者查询、问答。? 股东大会上,会议主席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个别提出决议案。? 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会主席接受包括股东、股东代表、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询问,并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有关投票表决程序及股东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的权利的详情载于股东通函内。偏离事项:无
J. 股东权利? 单独或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 股东可凭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出席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上提出相关建议。股东于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程序如下:
(1)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书面或电子通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网站及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下同)通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或十五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出书面或电子通讯形式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通知列明的时间内,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 股东可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查询,具体可以传真方式提交查询申请,传真号码:86-312-2197812。偏离事项:无
K. 投资者关系? 年度内,公司以线上线下融合、常规与创新结合的模式构建全方位投资者沟通体系,系统性提升信息披露质效与股东参与度。公司依托年报、中期报告、产销快报等定期报告,形成常态化业绩沟通机制,累计举办超1,500人次参与的业绩交流会,实现财务数据与战略规划的高效传递。在线下场景中,通过车展专项交流与投资者实地调研、车辆试驾等活动,直观展现产品技术优势,强化投资者对市场策略的深度认知。为突破传统沟通边界,公司于2024年5月,首次以直播的创新形式开展股东大会,以低门槛、高透明度的形式吸引超100万人次中小投资者实时互动,树立治理创新标杆。日常沟通层面,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超75次提问,专线解答约700次咨询,并积极参与证监局组织的“股东来了”、“世界投资者周”等投资者教育活动中,覆盖超100人次投资者,显著提升权益保护意识。年度内,公司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和有效性,在综合各方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反馈的基础上,公司认为其股东通讯政策行之有效。有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的制度及年度内的进一步执行细节,请参见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分。
? 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关于对公司企业管治内容作出修改,相关修改已于2024年1月26日生效。
上述章程修改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gwm.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偏离事项:无
第八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44.3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2 | 排污口 | 7.24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77mg/L | 16.819 | 39.037 | 无 | ||||||
氨氮 | 17.98mg/L | 5.535 | 12.196 | 无 | ||||||
总磷 | 1.03mg/L | 0.330 | 0.790 | 无 | ||||||
总氮 | 32.75mg/L | 9.340 | 16.791 | 无 | ||||||
悬浮物 | 16mg/L | 4.069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6.4mg/L | 5.822 | —— | 无 | ||||||
总镍 | 0.125mg/L | 0.003 | 0.009 | 无 | ||||||
废气 | VOCs | 46 | 5.576mg/m? | 51.331 | 120.726 | 无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厂房周边 | 196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0.104 | 1.552 | 无 | |||
氮氧化物 | 45.2mg/m? | 0.915 | 26.774 | 无 | ||||||
颗粒物 | 8.35mg/m? | 3.157 | 25.310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830.1947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4 | 排污口 | 7.49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27.99mg/L | 30.368 | 132.183 | 无 | ||||||
氨氮 | 1.143mg/L | 0.344 | 20.455 | 无 | ||||||
总磷 | 0.496mg/L | 0.278 | 1.240 | 无 | ||||||
总氮 | 13.054mg/L | 0.824 | 27.322 | 无 | ||||||
悬浮物 | 8mg/L | 9.923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7.9mg/L | 8.997 | —— | 无 | ||||||
总镍 | 0.02mg/L | 0.00005 | 0.022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39.616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2 | 排污口 | 7.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75mg/L | 1.380 | 96.340 | 无 | ||||||
氨氮 | 0.41mg/L | 0.007 | 5.850 | 无 | ||||||
总磷 | 0.23mg/L | 0.004 | 2.840 | 无 | ||||||
总氮 | 7.14mg/L | 0.140 | 24.850 | 无 | ||||||
悬浮物 | 12mg/L | 0.094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9.2mg/L | 0.225 | ——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 | 55 | 厂房周边 | 13.17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 19.950 | 398.290 | 无 | |
二氧化硫 | 3mg/m? | 2.450 | —— | 无 | ||||||
氮氧化物 | 31mg/m? | 10.480 | —— | 无 |
颗粒物 | 排放 | 3.32mg/m? | 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3.570 | ——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82.8875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24 | 厂房周边 | 0.73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8-2016) | 1.552 | 35.850 | 无 |
二氧化硫 | 5mg/m? | 1.605 | 8.630 | 无 | ||||||
氮氧化物 | 46mg/m? | 9.883 | 57.160 | 无 | ||||||
颗粒物 | 2.82mg/m? | 4.209 | 15.590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833.431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2 | 排污口 | 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4.141mg/L | 1.708 | 6.730 | 无 | ||||||
氨氮 | 0.221mg/L | 0.023 | 0.673 | 无 | ||||||
总磷 | 0.409mg/L | 0.001 | —— | 无 | ||||||
总氮 | 4mg/L | 0.623 | —— | 无 | ||||||
悬浮物 | 16mg/L | 4.228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8mg/L | 4.228 | —— | 无 | ||||||
总镍 | 0.09mg/L | 0.005 | 0.012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44 | 厂房周边 | 12mg/m?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6.529 | 39.050 | 无 | |
二氧化硫 | 25mg/m? | 0.054 | —— | 无 | ||||||
氮氧化物 | 100mg/m? | 13.375 | —— | 无 | ||||||
颗粒物 | 4mg/m? | 3.884 | —— | 无 | ||||||
环境风险监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362.463吨 | 无 | ||||||||
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接 | 1 | 排污口 | 7.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23.5mg/L | 0.530 | 91.620 | 无 | ||||||
氨氮 | 1.59mg/L | 0.032 | 2.380 | 无 |
总磷 | 排放 | 0.261mg/L | 0.006 | —— | 无 | |||||
总氮 | 4.53mg/L | 0.064 | —— | 无 | ||||||
悬浮物 | 13.3mg/L | 0.189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5.4mg/L | 0.361 | —— | 无 | ||||||
总镍 | 0.09mg/L | 0.00042 | 0.580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6 | 厂房周边 | 0.943mg/m?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 | 0.291 | 18.330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9.706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34.5151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7 | 厂房周边 | 0.537mg/m? | 《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10.125 | 21.028 | 无 |
二氧化硫 | 0.283mg/m? | 0.338 | 1.108 | 无 | ||||||
氮氧化物 | 20mg/m? | 4.004 | 5.074 | 无 | ||||||
颗粒物 | 1.4mg/m? | 0.899 | 4.742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04.992吨 | 无 | ||||||||
保定亿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型车间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7 | 厂房周边 | 2.835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4.150 | 20.694 | 无 |
二氧化硫 | 83.755mg/m? | 0.340 | 0.355 | 无 | ||||||
氮氧化物 | 105mg/m? | 1.254 | 3.485 | 无 | ||||||
颗粒物 | 1.355mg/m? | 0.219 | 1.345 | 无 | ||||||
保定亿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 | 1 | 排污口 | 7.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8.70mg/L | 0.088 | 5.041 | 无 | ||||||
氨氮 | 5.99mg/L | 0.002 | 0.692 | 无 |
总磷 | 排放 | 0 | —— | 0.017 | 无 | |||||
总氮 | 0 | —— | 0.969 | 无 | ||||||
悬浮物 | 17mg/L | 0.002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9.4mg/L | 0.013 | —— | 无 | ||||||
废气 | VOCs | 间歇排放 | 7 | 厂房周边 | 2.25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1.930 | 7.038 | 无 | |
二氧化硫 | ND | —— | 2.419 | 无 | ||||||
氮氧化物 | ND | —— | 4.316 | 无 | ||||||
颗粒物 | 1.6mg/m? | 0.428 | 4.060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66.836吨。 | 无 | ||||||||
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34.825吨 | 无 | |||||||
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座椅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6.301吨 | 无 | |||||||
诺博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属地城市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66mg/L | 1.415 | 183.803 | 无 | ||||||
氨氮 | 0.27mg/L | 0.015 | 13.345 | 无 | ||||||
总磷 | 0.9mg/L | 0.027 | 3.455 | 无 | ||||||
总氮 | 12mg/L | 0.836 | 30.227 | 无 | ||||||
悬浮物 | 8mg/L | 0.341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7.6mg/L | 0.361 | —— | 无 | ||||||
废气 | VOCs | 10 | 2.18mg/m? | 1.557 | 18.660 | 无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厂房周边 | 5.87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0.736 | —— | 无 | |||
氮氧化物 | 25mg/m? | 0.781 | —— | 无 | ||||||
颗粒物 | 2.3mg/m? | 1.039 | ——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92.82吨 | 无 | ||||||||
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4 | 厂房周边 | 2.3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0.329 | 0.465 | 无 |
颗粒物 | 2.4mg/m? | 0.240 | 0.270 | 无 | ||||||
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3 | 厂房周边 | 0.32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0.030 | 2.361 | 无 |
二氧化硫 | 2.44mg/m? | 0.021 | 0.059 | 无 | ||||||
氮氧化物 | 9.8mg/m? | 0.112 | 0.669 | 无 | ||||||
颗粒物 | 1.17mg/m? | 0.015 | 0.059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54.7365吨 | 无 | ||||||||
保定诺博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1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大王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5.917mg/L | 1.152 | 4.245 | 无 | ||||||
氨氮 | 0.617mg/L | 0.042 | 0.150 | 无 | ||||||
总磷 | 0.05mg/L | 0.03 | 0.036 | 无 | ||||||
悬浮物 | 10mg/L | 0.910 | ——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 | 6 | 厂房周边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 —— | 无 | |
二氧化硫 | 25.5mg/m? | 0.037 | 0.352 | 无 |
氮氧化物 | 织排放 | 30.12mg/m?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9]56号 | 0.080 | 3.250 | 无 | ||||
颗粒物 | 1.89mg/m? | 0.515 | 1.068 | 无 | ||||||
诺博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54.26吨 | 无 | |||||||
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监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45.243吨 | 无 | |||||||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4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31.49mg/L | 0.044 | 3.355 | 无 | ||||||
氨氮 | 2.85mg/L | 0.006 | 0.191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9吨 | 无 | ||||||||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 | 废水 | 总镍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0.266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王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0.002 | 0.003 | 无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77.837吨 | 无 | ||||||||
保定市格瑞机械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8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鲁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66mg/L | 2.230 | 3.563 | 无 | ||||||
氨氮 | 0.638mg/L | 0.009 | 0.200 | 无 | ||||||
悬浮物 | 10mg/L | 0.134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6.6mg/L | 0.625 | —— | 无 |
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48.94吨 | 无 | |||||||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15.597吨 | 无 | |||||||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压铸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顺平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84mg/L | 0.088 | 1.88 | 无 | ||||||
氨氮 | 9.14mg/L | 0.002 | 0.188 | 无 | ||||||
总磷 | 0.14mg/L | 0.009 | —— | 无 | ||||||
总氮 | 15.1mg/L | 1.058 | —— | 无 | ||||||
悬浮物 | 13mg/L | 2.416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1.5mg/L | 3.996 | ——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6 | 厂房周边 | 2.47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 1.320 | 5.625 | 无 | |
二氧化硫 | 5.67mg/m? | 0.174 | 0.353 | 无 | ||||||
氮氧化物 | 33.5mg/m? | 1.100 | 1.649 | 无 | ||||||
颗粒物 | 1.63mg/m? | 0.768 | 1.623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49.025吨 | 无 | ||||||||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铸造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29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顺平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41.3mg/L | 28.544 | 43.670 | 无 | ||||||
氨氮 | 4.6mg/L | 0.939 | 4.368 | 无 | ||||||
总磷 | 0.089mg/L | 0.020 | —— | 无 | ||||||
总氮 | 5.9mg/L | 1.178 | —— | 无 | ||||||
悬浮物 | 38mg/L | 8.300 | —— | 无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1.3mg/L | 6.800 | —— | 无 | ||||||
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44.4959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底盘事业部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4.48吨 | 无 | |||||||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光电分公司 | 废水 | PH | 间歇排放 | 1 | 排污口 | 7.7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王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 —— | 无 |
化学需氧量 | 20mg/L | 0.130 | 0.475 | 无 | ||||||
氨氮 | 1.44mg/L | 0.009 | 0.024 | 无 | ||||||
总磷 | 0.08mg/L | 0.0005 | 0.005 | 无 | ||||||
总氮 | 9.36mg/L | 0.059 | 0.238 | 无 | ||||||
悬浮物 | 15mg/L | 0.096 | —— | 无 |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5 | 厂房周边 | 1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0.202 | 4.448 | 无 | |
二氧化硫 | ND | —— | —— | 无 | ||||||
氮氧化物 | ND | —— | —— | 无 | ||||||
颗粒物 | 1.4mg/m? | 0.090 | 0.528 | 无 | ||||||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热系统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52.6678吨 | 无 |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光电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210.565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7 | 厂房周边 | ND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 | —— | 无 |
二氧化硫 | ND | —— | —— | 无 | ||||||
氮氧化物 | 0.057mg/m? | 0.158 | 0.572 | 无 | ||||||
颗粒物 | 0.012mg/m? | 0.032 | —— | 无 | ||||||
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9 | 厂房周边 | 1.1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041-2021) | 0.195 | 0.836 | 无 |
VOCs | 1.65mg/m? | 1.053 | 2.805 | 无 | ||||||
氮氧化物 | 0.75mg/m? | 0.016 | 1.680 | 无 |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24.88吨 | 无 | ||||||||
蜂巢传动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66.67吨 | 无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动力事业部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5.901吨 | 无 | |||||||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 环境风险管控 | 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98.513吨 | 无 |
噪声:厂区周围没有文化、教育等噪声敏感区域,排放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2024年公司共计产生危险废物20,221.57吨,主要危废为污泥、漆渣、废沾染物等,单台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16吨/台,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天津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废物市内转移相关手续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天津市、保定市、重庆市、日照市、荆门市、泰州市、嘉兴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转移审批制度进行转移,天津地区危险废物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处理;保定地区危险废物由保定市科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风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处理;重庆地区危险废物由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云鑫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吉(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山东地区危险废物由泰安德正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荆门地区危险废物由东风威立雅环境服务(襄阳)有限公司、湖北综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泰州地区危险废物由泰兴市裕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泰州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威立雅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南京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嘉兴地区危险废物由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嘉利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理。
公司产生的普通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2024年共计产生普通固废12,000吨,单台废弃物产生量为0.010吨/台,委托有资质厂家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执行目前国内最严标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合规排放。①废水方面:厂区废水全部经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采用预处理+生化+物化+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内部冲厕和绿化使用,多余的中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备排水许可证,外排水指标远低于法规要求的排放限值;②废气方面:烘干产生的VOCs经RTO焚烧处置,喷涂废气依据废气特性,在原有文丘里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引入了沸石转轮+焚烧装置,通过吸附+脱附+焚烧的治理工艺,实现对喷涂废气VOCs的治理,经治理的达标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安装有机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实时向环保部门传输VOCs排放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③噪声:为减少噪声,公司积极采取各种不同的降噪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对噪声防控,主要对噪声设备安装隔音罩、防震底座等,噪声源周边建立绿化带,对噪声采取有效的隔断和降低,确保噪声有效消除并达标排放;④废弃物管理:在废弃物管理过程中,公司从源头抓起,废弃物分类存放,并建立固体废弃物临时存放场所,有价废弃物全部进行外卖或再利用,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无价废弃物全部交由专门的垃圾处置厂家合规处置;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工作,从源头和末端削减危险
废物,建立合规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并安装智能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在危废合规贮存和处置的基础上,全年24小时实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项目均依法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000105941835E001Z、91130000105941835E006V),并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定期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有效降低、预防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公司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130603-2023-021-L、130603-2024-029-L),并在属地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应采取的控制方法,每年公司内组织环境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行业指南,按时开展第三方污染物监测:
①定期对外排污水进行监测,具备监测报告;安装PH、流量、COD、氨氮、总氮、总磷自动监测设备,并实时传输数据;
②定期对有机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
③定期对噪声进行自测以及委外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保定亿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保定亿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型车间、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分公司、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座椅分公司、诺博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保定市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保定诺博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诺博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保定市格瑞机械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压铸分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铸造分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底盘事业部、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光电分公司、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光电分公司、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热系统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蜂巢传动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动力事业部、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公司官网中设置环保信息相关栏目板块,公示公司环境相关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打造绿色工厂,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坚定走绿色制造之路。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企业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①加强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公司下属各企业均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形成了覆盖全公司的环保管理网络,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处于管理状态。
②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执行目前国内最严标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合规排放,厂区生产废水全部经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采用预处理+生化+物化+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内部冲厕和绿化使用,多余的中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备排水许可证,外排水指标远低于法规要求的排放限值;烘干产生的VOCs经RTO焚烧处置,喷涂废气依据污染物特性,在原有文丘里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引入了沸石转轮+焚烧装置,通过吸附+脱附+焚烧的治理工艺,实现对喷涂废气VOCs的治理,经治理的达标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为减
少噪声,公司积极采取各种不同的防噪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对噪声防控,主要采取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底座,噪声源周边建立绿化带、隔音罩(房),对噪声采取有效的隔断和降低,确保噪声有效消除并达标;在废弃物管理过程中,公司从源头抓起,废弃物分类存放,并建立固体废弃物临时存放场所,有价废弃物全部进行外卖或再利用,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无价废弃物全部交由专门的垃圾处置厂家合规处置,危险废物全部建立合规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安装智能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在危废达标贮存和处置的基础上,全年24小时实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③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公司各企业建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进行全面治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合规处置。近几年,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尤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投入,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作出应有贡献。
④及时获取环保法律法规,并进行合规性评价。各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规定,落实环保“三同时”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工作,开展自行和三方监测。
⑤积极参与国内外环保展会,学习、引进先进的环保新技术,推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源头削减和末端治理同步开展的管理理念,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
⑥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风险应急机制,各企业均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环保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环境管理环保相关技能,确保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均按照排污规范进行三方监测,并严格执行排污标准以及总量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均合规排放;
②公司内一般固废以及危废均设有合规贮存场所,并全部交由有资质厂家进行合规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2008年首次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认证。2024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管理体系(ISO14001:2015)换证审核,确保了环境管理体系在我司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43,38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详见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城汽车作为汽车产业绿色发展的先导者,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的长远战略,坚持以全生命周期理念在各领域开展节能降碳工作。
研发设计端,在车型设计之初,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将碳减排理念深度融入整车设计的每一个细节,从低碳环保材料的选用、创新轻量化设计到低碳零部件的开发,全面实施低碳理念于每一个产品环节。报告期内,公司新车型碳排均较上代车型有明显下降。在2024年4月15日,2024款蓝山智驾版,荣获汽车工业节能与发展评价中心的低碳标签等级1级评价。同时,长城汽车Hi4技术家族已经涵盖Hi4、Hi4性能版、Hi4-T、Hi4-Z,这些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类车型中,旨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实现显著的减碳效果。
生产制造端,长城汽车高度注重低碳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工艺,挖掘降碳空间,持续通过低碳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减少整车生产制造阶段碳排放。报告期内工厂端累计降碳343382吨,其中通过工艺创新、高效设备/智能模型应用、余能回用、精益管理推行等维度开展降碳项目,实现报告期内碳减排161861吨。同时通过持续提升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实现报告期内碳减排181521吨。
供应链端,将绿色低碳要素融入供应链管理流程,培育供应商低碳理念,引导供应链端绿色转型。
①2024年,持续开展“低碳供应商评价”项目,报告期内共计完成56家重点供应商“低碳评价”,提升供应商碳管理意识。
②报告期内,完成定厂策略的革新,引入全新的零件研发定厂流程并结合数字化采购系统,实现绿色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③报告期内,为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生态体系,长城汽车邀请近460家合作伙伴,围绕“厚植深耕-碳中和”主题,进行交流,并分享优秀实践,共促供应链低碳发展。
回收再利用端,秉承汽车全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长城汽车长期致力于打造资源循环再生、生态低碳环保的汽车循环系统,积极践行生产者责任,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项目”,落实试点项目目标,并于2024年12月份完成试点项目终验收工作。报告期内,长城汽车推动旗下再生资源公司借助产业政策、政府政策拓展农业机械车辆回收、国Ⅲ车辆回收、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以及循环材料、循环件等业务,通过建设新能源车拆解车间、电动化拆解机购置,形成完整的循环生态竞争力。未来,长城汽车将持续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
为手段,多维度推动绿色发展,通过提升整车及零部件中可再生材料和可循环材料应用比例,少件化/集成化设计、材料替代等技术革新,提高整车材料可回收利用率。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年度内,有关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4.27 | 详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247.5 | 详见具体说明 |
物资折款(万元) | 6.77 | 详见具体说明 |
惠及人数(人) | 34,873 | 详见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长城汽车以战略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为指引,构建起涵盖应急救灾、环保公益、人文关怀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矩阵,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公益行动诠释新时代企业的价值担当。在应急救灾方面:5月,巴西南部南里奥格兰德州遭遇暴雨灾害,公司第一时间联合Alok基金会向受灾地区捐款。同时启动企业专项捐赠与员工物资募集双轨机制,向受灾地区输送紧急生活物资,为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贡献中国方案。
在环保公益方面:3月,公司发起植树造林公益活动,助力构建生态屏障;4月至9月,公司系统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保障医疗用血需求。
在人文关怀层面:
2月,长城汽车在“全性能家族品鉴会”期间,开展新春慰问,构建覆盖县域孤寡老人及环卫工人的立体化慰问网络;
5-6月,公司多次探访儿童福利机构,并依托“长城汽车智慧工厂马拉松”项目,携手妇女发展基金会与腾讯公益,搭建数字化募捐平台,聚焦“天才妈妈”项目,帮助困境女性实现职业梦想;8月和12月,公司在云南和黑龙江实施“致敬老兵”关怀计划,为老兵提供物质补给和精神慰藉,传承红色精神。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778.55 | 详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2,777.12 | 详见具体说明 |
物资折款(万元) | 1.43 | 详见具体说明 |
惠及人数(人) | 694 | 详见具体说明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详见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扶贫及乡村振兴领域,长城汽车充分发挥企业平台优势,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与就业难题,从经济上支持困难员工摆脱困境,实现生活的改善与提升。同时,长城汽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目光聚焦于困境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2024年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公司组织探望永川区桂西学校的困境儿童并为其发放助学金,传递温暖与关怀。此外,公司还为陈食街道三官殿幼儿园的困境幼儿送去学习用品,助力其学习成长。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自2012年1月1日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与河北保定太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太行制泵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零部件交易。 | 自2012年1月起,永久 | 否 | 自2012年1月起,永久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竞争业务。 2、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 自 2010 年 12 月 10 日 起,永久 | 否 | 自 2010 年 12 月 10 日 起,永久 | 是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魏建军 | 1、魏建军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竞争业务。 | 自 2010 年 12 月 10 日 起,永久 | 否 | 自 2010 年 12 月 | 是 | / | / |
2、魏建军先生在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魏建军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 10 日 起,永久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建军 |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长城汽车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长城汽车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长城汽车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3、自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自2020年11月6日起,长期 | 否 | 自2020年11月6日起,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自2020年11月6日起,长期 | 否 | 自2020年11月6日起,长期 | 是 | / | / |
3、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
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61,198,996,414.89 | 1,547,757,444.43 | 162,746,753,859.32 |
销售费用 | 9,378,100,409.64 | -1,547,757,444.43 | 7,830,342,965.21 |
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40,773,127,749.65 | 998,964,804.36 | 141,772,092,554.01 |
销售费用 | 8,285,377,067.45 | -998,964,804.36 | 7,286,412,263.09 |
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 2024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53,912,426,675.28 | 600,726,520.64 | 154,513,153,195.92 |
销售费用 | 3,950,035,092.14 | -600,726,520.64 | 3,349,308,571.50 |
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成本 | 137,368,991,695.76 | 397,232,197.27 | 137,766,223,893.03 |
销售费用 | 5,130,303,540.51 | -397,232,197.27 | 4,733,071,343.24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641,509.4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勖、刘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年、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 330,188.68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仍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或控制的其他公司)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集团与长城控股2022年至2024年发生的租赁(短期)、租赁(长期)、提供租赁、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类别日常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此议案于2022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调整了本集团与长城控股租赁(长期)的交易金额。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调整了本集团与长城控股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提供服务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调整了本集团与长城控股提供服务、租赁(长期)的交易金额。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集团与长城控股2025年至2027年发生的租赁(短期)、租赁(长期)、提供租赁、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类别日常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此议案于2025年1月17日本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或控制的其他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4年预计金额上限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
采购产品 | 2,620,603 | 609,748.69 | 主要系本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规模较小,导致向关联方采购电池包数量较少所致 |
销售产品 | 435,928 | 40,665.03 | 主要系本公司零部件等产品销售较少所致 |
采购服务 | 91,607 | 22,980.18 | 主要系公司本年服务类项目较少所致 |
提供服务 | 47,000 | 8,734.59 | 主要系公司本年服务类项目较少所致 |
租赁(短期) | 131,076 | 77,439.48 | 主要系本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较少所致 |
租赁(长期) | 49,000 | 20,199.41 | |
提供租赁 | 1,052 | 1,837.36 |
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或控制的其他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连)交易总额未超出2024年预计额度上限。提供租赁交易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所有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相比,超出金额未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6.3.6(二)审议及披露标准。
(2)本集团与光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束汽车”)
2020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集团与光束汽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此议案于2020 年7月10 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于2020 年6月12 日及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光束汽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束汽车2022年度销售产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4月25 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022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光束汽车签订的框架协议及修订协议三的议案》,对框架协议重新进行审议并与光束汽车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协议三(以下简称“修订协议三”),明确了2023年公司与光束汽车分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光束汽车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协议四,明确了2024年公司与光束汽车分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光束汽车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协议五,明确了2025年公司与光束汽车分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与光束汽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本集团向光束汽车销售产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3,984.70万元。
2.本集团向光束汽车提供服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893.37万元。
3.本集团接受光束汽车服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771.39万元。
4.本集团向光束汽车采购产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583.62万元。
本集团与光束汽车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应预测额度。
注:光束汽车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本公司与光束汽车开展相关业务,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请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临时公告未披露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考财务报告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载之关联交易除本集团与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集团与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均构成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披露程序或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所有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河北昊阳勃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588,320.00 | 2023年6月30日 | 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按揭/融资租赁合同之日 | 全部款项偿还完毕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担保方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取得对被担保方的追偿权,被担保方的法人对此事项向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否 | 其他 | |||||||||||||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保定汇 禄货物 运输有 限公司 | 8,337,800.00 | 2023年6月30日 | 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按揭/融资租赁合同之日 | 全部款项偿还完毕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担保方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取得对被担保方的追偿权,被担保方的法人对此事项向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261,930.38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839,159,774.08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659,965,028.6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4,668,226,959.0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646,455,108.9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646,455,108.9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见下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余额 |
1 | 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 630,475,461.43 |
2 |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 | 709,151,994.56 |
3 |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 382,750,701.70 |
4 | 长城汽车巴西有限公司 | 1,229,216,400.00 |
5 |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光电分公司 | 5,000,000.00 |
6 | 诺博汽车系统捷克有限公司 | 21,771,850.10 |
7 | 征途在线供应链(河北)有限公司 | 28,266,620.88 |
8 | 华鼎国际有限公司、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 1,653,332,000.00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其他 | 自有资金 | 10,862,000,000.00 | 5,549,000,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4/11/20 | 2025/2/19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3% | 2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12/5 | 2025/1/6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15% | 3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2,000,000.00 | 2024/12/5 | 2025/1/10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26% | 32,000,000.00 | 0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0 | 2024/12/12 | 2025/1/10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0.85%-2.28% | 25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0 | 2024/12/19 | 2025/3/19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6% | 1,0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2/24 | 2025/1/24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1.95% | 50,000,000.00 | 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7,000,000.00 | 2024/12/27 | 2025/1/20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15% | 37,000,000.00 | 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2/25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51% | 9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2/25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3%-2.45% | 1,0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000.00 | 2024/12/30 | 2025/1/23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0.85%-2.27% | 1,8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2/10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2.3% | 150,000,000.00 | 0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2/10 | 自有资金 | 否 | 到期付息 | 1%-2.3% | 100,000,000.00 | 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438,960 | 0.13 | 45,557,500 | 0 | 0 | -12,566,960 | 32,990,540 | 44,429,500 | 0.52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438,960 | 0.13 | 45,557,500 | 0 | 0 | -12,566,960 | 32,990,540 | 44,429,500 | 0.5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438,960 | 0.13 | 45,557,500 | 0 | 0 | -12,566,960 | 32,990,540 | 44,429,500 | 0.52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486,089,637 | 99.87 | 16,907,280 | 0 | 0 | 8,737,962 | 25,645,242 | 8,511,734,879 | 99.48 |
1、人民币普通股 | 6,167,313,637 | 72.58 | 16,907,280 | 0 | 0 | 8,737,962 | 25,645,242 | 6,192,958,879 | 72.3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318,776,000 | 27.29 | 0 | 0 | 0 | 0 | 0 | 2,318,776,000 | 27.1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8,497,528,597 | 100 | 62,464,780 | 0 | 0 | -3,828,998 | 58,635,782 | 8,556,164,37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A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上交所进行了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有关注销。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1,2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3,650股,共计454,850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5,177.67元,回购价格最高为16.11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最低为12.36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月11日完成注销,导致本公司A股股本减少454,850股。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回购注销公司层面未解除限售部分,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结合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23,839股,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67,280股,合计为1,891,119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40,707.78元,回购价格最高为16.11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最低为12.36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注销,导致本公司A股股本减少1,891,119股。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74,601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5,805 股。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28,000股。另外,公司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54,623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52,058.67元,回购价格最高为15.81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最低为12.06元/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83,029股已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注销,导致公司A股股本减少1,483,029股。
二、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881,165股,上述股份于2024年6月18日于上交所上市流通,导致公司A股限售股减少1,881,165股,A股流通股增加1,881,165股。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6,797股,上述股份于2024年7月22日于上交所上市流通,导致公司A股限售股减少6,856,797股,A股流通股增加6,856,797股。
三、A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公司本次实际向71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555.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导致公司A股股本增加4,555.75万股。
四、股票期权行权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079,634股,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5月8日-2024年4月26日,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892,500股,行权有效期2023年5月8日-2024年1月27日,报告期共计行权1,192,492股,导致公司A股股本增加1,192,492股。
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数量为26,359,074股,行权期间为2024年6月26日-2025年4月28日,报告期行权数量为15,710,777股,导致公司A股股本增加15,710,777股。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数量为65,045,039股,行权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报告期行权数量为2,611股,导致公司A股股本增加2,611股。
五、公司可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亿元,并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9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56,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400股,导致公司A股股本增加1,4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没有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注销限售股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持有者 | 8,841,060 | 6,856,797 | 0 | 1,984,263 | 0 | 股权激励 | 2024年7月22日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持有者 | 2,597,900 | 1,881,165 | 0 | 716,735 | 0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18日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持有者 | 0 | 0 | 45,557,500 | 1,128,000 | 股权激励 | 2025年1月26日(可解除限售最早日期) | |
合计 | 11,438,960 | 8,737,962 | 45,557,500 | 3,828,998 | 44,429,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A 股) | 2020-06-03 | 4.37元/股 | 49,303,500 | 2020-06-03 | 49,303,500 |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A 股) | 2021-05-12 | 20.80元/股 | 1,149,150 | 2021-05-12 | 1,149,150 |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A 股) | 2021-09-08 | 16.78元/股 | 32,653,200 | 2021-09-08 | 32,653,200 |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A 股) | 2022-6-22 | 12.66元/股 | 7,955,800 | 2022-6-22 | 7,955,800 |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A 股) | 2024-2-20 | 13.61元/股 | 45,557,500 | 2024-2-20 | 45,557,500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1-06-10 | 38.39元/股 | 3,500,000,000 | 2021-07-08 | 3,500,000,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详见本节一、(一)股份变动情况表,股东结构变动详见本节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1,270,288,570.2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2,761,504,625.02 元, 资产负债率为65.96%; 期末,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17,266,223,746.4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8,269,994,927.77元,资产负债率为63.64% 。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0,11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0,404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5,115,000,000(A股) | 59.78 | 0(A股) | 质押 | 617,000,000(A股)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56,100 | 2,303,031,411(H股) | 26.92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196,889,089 (A股) | 2.30 | 0(A股) | 未知 | -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419,620 | 86,551,963 (A股) | 1.01 | 0(A股)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63,387 | 49,113,964 (A股) | 0.57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3,200,000 | 41,200,000 (A股) | 0.48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360,094 | 23,399,200 (A股) | 0.27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928,525 | 21,542,300 (A股) | 0.25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14,024,004 | 20,727,396 (A股) | 0.24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583,334 | 14,840,331 (A股) | 0.17 | 0(A股) | 未知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15,000,000(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5,000,000(A股)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303,031,411(H股)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303,031,411(H股)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96,889,089(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889,089(A股)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551,963(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51,963(A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113,964(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13,964(A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41,200,000(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00,000(A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399,200(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99,200(A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542,300(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42,300(A股)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20,727,396(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27,396(A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4,840,331(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40,331(A股)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256,997 | 0.04 | 151,500 | 0.00 | 14,840,331 | 0.17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039,106 | 0.18 | 118,700 | 0.00 | 23,399,200 | 0.27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13,775 | 0.10 | 550,400 | 0.01 | 21,542,300 | 0.25 | 0 | 0.0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股东所持股份(《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
据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下列股东(董事、监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录的权益或淡仓:
名称 | 身份/权益性质 | 股份数目 | 占A股概约百分比 (%) | 占H股概约百分 比(%) | 占股份总数概约百分比(%)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附注1) | 实益拥有人 | 5,115,000,000(L)(A股) | 82.19 | - | 59.78 |
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附注2) | 控制法团的权益 | 5,115,000,000(L)(A股) | 82.19 | - | 59.78 |
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附注3) | 控制法团的权益 | 5,152,998,500(L)(A股及H股) | - | - | 60.23 |
5,115,000,000(L)(A股) | 82.19 | - | 59.78 | ||
37,998,500(L)(H股) | - | 1.64 | 0.45 | ||
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附注4) | 控制法团的权益 | 5,152,998,500(L)(A股及H股) | - | - | 60.23 |
5,115,000,000(L)(A股) | 82.19 | - | 59.78 | ||
37,998,500(L)(H股) | - | 1.64 | 0.45 | ||
韩雪娟(附注5) | 配偶的权益 | 5,152,998,500(L)(A股及H股) | - | - | 60.23 |
5,115,000,000(L)(A股) | 82.19 | ||||
37,998,500(L)(H股) | 1.64 | ||||
BlackRock, Inc. | 控制法团的权益 | 184,560,913 (L) (H股) 1,365,000 (S) (H股) | - | 7.96(L) 0.06(S) | 2.16 0.02 |
JPMorgan Chase & Co. | 控制法团的权益 | 166,150,814 (L)(H股) 128,378,150(S)(H股) 25,355,241(P)(H股) | - | 7.16(L) 5.53(S) 1.09(P) | 1.94 1.50 0.30 |
(L) 指本公司股份的好仓(S) 指本公司股份的淡仓(P) 指可供借出的股份
附注:
(1)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保定市沃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日,成立地点为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066号;经营范围为对制造业、房地产业、园林业的投资,企业策划、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62.854%、0.125%、0.001%、37.02%股权分别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和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持有。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58.2%、0.6%、41.2%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韩雪娟女士及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中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的 99%及 1%股权分别由魏建军先生与韩雪娟女士持有。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由魏建军先生控制,并且魏建军先生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权益。
(2)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原名为保定市南市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截至2024年 12 月31 日止,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集体资产经管中心持有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02%的股权,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权益。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854%的股权,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权益,同时,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7,998,500股H股权益。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保定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1.2%,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854%的股权,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所有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权益。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韩雪娟女士持有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001%的股权、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的股权及北京绿智潮玩科技有限公司 1%的股权。韩雪娟女士为魏建军先生的配偶,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魏建军先生拥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概无任何其他人士(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外)于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2及3 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录的权益或淡仓。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证券中之权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例所述的须予备存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内《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监事姓名 | 身份╱权益性质 | 股份数目 | 占A股概约百分比 | 占H股概约百分比 | 占股份总数概约百分比 |
魏建军先生(附注1) | 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 5,115,000,000 (L)(A股) | 82.21 | - | 59.78 |
魏建军先生(附注1) | 受控制公司之权益 | 37,998,500 (L)(H股) | - | 1.64 | 0.45 |
总计 | 5,152,998,500 (L)(A股及H股) | - | - | 60.23 | |
赵国庆先生(附注2) | 实益拥有人 | 1,635,000 (L)(A股) | 0.03 | - | 0.02 |
李红栓女士(附注3) | 实益拥有人及配偶拥有权益 | 866,855 (L)(A股) | 0.01 | - | 0.01 |
穆峰先生(附注4) | 实益拥有人 | 2,100,900 (L)(A股) | 0.03 | - | 0.02 |
(L) 指本公司股份的好仓
附注: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乃由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而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由魏建军先生所控制。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魏建军先生被视为拥有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5,115,000,000 股 A 股权益及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7,998,500 股 H 股权益。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赵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 1,035,000 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项下份额(600,000股A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赵国庆先生被视为拥有本公司 1,635,000 股A股股份权益。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161,755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的份额(50,000股A股)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480,000股A股),李红栓女士的配偶王笑组先生持有本公司82,100股A股股份及获授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3,000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李红栓女士被视为拥有本公司866,855股A股股份权益。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穆峰先生持有本公司 1,700,900 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项下份额(400,000股A股)。因此,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穆峰先生被视为拥有本公司 2,100,900 股A股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第 8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 淡仓(包括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而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须载入该条例所述的须予备存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就此而言,《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条文,将按犹如其适用于监事的假设诠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魏建军 |
成立日期 | 2005年12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制造业、房地产业、园林业的投资,企业策划、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该公司不存在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魏建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过去 10 年魏建军先生除长城汽车外未曾控股其他上市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车型研发项目、汽车数字化研发项目,以加强本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
该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为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万元(含800,000.00万元),该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上述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上述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修订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35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新车型研发项目 | 630,970.81 | 350,000.00 |
汽车数字化研发项目 | 798,002.54 | 0.00 |
合计 | 1,428,973.35 | 350,000.00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35,000,000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0,00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8.39元/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87号文同意,公司3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汽转债”,债券代码“113049”,当日收盘价每张人民币142.07元。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2,641.51元。已使用所得款项用途与先前披露的所得款项计划用途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本公司A股可转债持有人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长汽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9,541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 460,852,000 | 13.19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 330,012,000 | 9.44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227,107,000 | 6.5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2,433,000 | 4.36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2,820,000 | 4.0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99,978,000 | 2.86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睿郡稳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7,634,000 | 2.79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3,616,000 | 2.3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047,000 | 2.35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睿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5,649,000 | 2.16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长汽转债 | 3,495,289,000 | 56,000 | 0 | 0 | 3,495,233,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长汽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56,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400 |
累计转股数(股) | 125,175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4 |
尚未转股额(元) | 3,495,233,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8638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长汽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1年9月10日 | 38.30 | 2021年9月9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2021年10月21日 | 38.00 | 2021年10月14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 |
2021年11月11日 | 38.01 | 2021年11月10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年5月20日 | 37.89 | 2022年5月13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
2022年6月27日 | 37.84 | 2022年6月23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2022年7月22日 | 38.00 | 2022年7月20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2年6月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完成;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年8月15日 | 38.14 | 2022年8月11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2年7月已回购H股股份注销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
2022年12月28日 | 39.47 | 2022年12月26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9月以来已回购H股股 |
份注销完成 | ||||
2023年1月12日 | 39.76 | 2023年1月10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期间已回购的H股股份注销完成 |
2023年3月14日 | 40.44 | 2023年3月10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已回购的H股股份注销完成 |
2023年6月12日 | 40.40 | 2023年6月8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2023年7月13日 | 40.09 | 2023年7月6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
2023年10月11日 | 40.08 | 2023年10月9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
2024年2月23日 | 39.93 | 2024年2月21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
2024年5月23日 | 39.94 | 2024年5月21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
2024年6月12日 | 39.64 | 2024年6月4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
2025年1月6日 | 39.62 | 2025年1月2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
2025年2月27日 | 39.60 | 2025年2月25日 | 上交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9.64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出具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长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负债138,269,994,927.77元,资产负债率为63.64%。
公司主体资信优良,各项偿债指标良好,同时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和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第十三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4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5 - 8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9 - 10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61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5)第P03850号
(第1页,共4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城汽车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城汽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开发支出资本化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长城汽车开发支出资本化余额为人民币12,336,613,743.77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四)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开发支出资本化所述,考虑到开发支出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3850号
(第2页,共4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开发支出资本化 - 续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开发支出资本化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确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评价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研发项目相关的会议纪要、立项文件、可行性分析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研发项目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和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4)对项目开发支出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并评价开发支出发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长城汽车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城汽车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3850号
(第3页,共4页)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城汽车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城汽车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城汽车、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城汽车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城汽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城汽车不能持续经营。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3850号
(第4页,共4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城汽车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勖中国?上海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钰
2025年3月28日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30,740,975,160.65 | 38,337,235,066.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六)2 | 14,181,400,741.40 | 4,112,386,017.05 |
衍生金融资产 | 10,163,635.81 | 11,834,681.50 | |
应收票据 | (六)4 | 2,365,113,198.10 | 2,951,761,611.60 |
应收账款 | (六)3 | 7,273,343,067.28 | 7,193,193,843.92 |
应收款项融资 | (六)4 | 41,099,767,102.54 | 28,923,599,369.45 |
预付款项 | (六)5 | 1,941,672,577.74 | 3,872,727,438.14 |
其他应收款 | (六)6 | 3,384,567,614.14 | 2,113,975,772.93 |
存货 | (六)7 | 25,407,813,490.36 | 26,627,754,349.95 |
合同资产 | (六)8 | 26,480,562.00 | 52,210,745.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六)10 | 1,594,787,210.60 | 1,827,661,501.49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9 | 5,408,999,885.95 | 2,559,503,451.3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435,084,246.57 | 118,583,843,848.95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六)10 | 1,754,348,195.73 | 1,791,158,697.34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11 | 11,551,372,036.92 | 10,751,122,072.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六)12 | 1,545,977,894.51 | 1,920,519,915.8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393,657.46 | 207,928,692.28 | |
投资性房地产 | (六)13 | 431,901,081.34 | 449,961,881.17 |
固定资产 | (六)14 | 30,013,574,985.53 | 30,235,058,181.32 |
在建工程 | (六)15 | 3,960,451,831.94 | 6,477,355,064.20 |
使用权资产 | (六)16 | 1,830,895,699.92 | 735,708,393.90 |
无形资产 | (六)17 | 12,344,898,460.37 | 11,310,336,232.21 |
开发支出 | (七)2 | 12,336,613,743.77 | 12,064,760,883.35 |
商誉 | 27,763,359.77 | 27,763,359.77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0,342,825.58 | 256,546,688.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18 | 5,450,467,458.52 | 4,660,192,442.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19 | 1,787,138,268.54 | 1,798,032,216.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831,139,499.90 | 82,686,444,721.26 | |
资产总计 | 217,266,223,746.47 | 201,270,288,570.21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20 | 6,664,939,122.24 | 5,700,850,933.24 |
衍生金融负债 | 51,491,477.50 | 84,400,226.04 | |
应付票据 | (六)21 | 36,027,754,592.49 | 27,939,790,253.08 |
应付账款 | (六)22 | 43,543,299,522.71 | 40,546,651,118.94 |
合同负债 | (六)23 | 11,711,283,359.57 | 9,583,075,738.92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24 | 4,902,244,432.99 | 4,393,889,722.37 |
应交税费 | (六)25 | 3,646,399,228.28 | 2,390,118,827.57 |
其他应付款 | (六)26 | 5,724,638,292.37 | 6,217,886,256.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27 | 3,687,906,718.71 | 6,890,334,761.20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28 | 6,268,841,051.39 | 7,088,140,056.33 |
流动负债合计 | 122,228,797,798.25 | 110,835,137,893.7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1,871,342.39 | 26,013,927.49 | |
长期借款 | (六)20 | 6,481,137,877.98 | 13,286,088,708.96 |
应付债券 | (六)29 | 3,674,795,129.52 | 3,463,059,969.50 |
租赁负债 | (六)30 | 1,371,754,634.41 | 661,565,279.50 |
递延收益 | (六)31 | 3,454,640,377.25 | 3,197,720,150.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18 | 992,376,130.10 | 1,064,463,059.5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47,876,655.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4,621,637.87 | 179,578,980.4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041,197,129.52 | 21,926,366,731.24 | |
负债合计 | 138,269,994,927.77 | 132,761,504,625.02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六)32 | 8,556,164,379.00 | 8,497,528,59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六)33 | 335,554,731.55 | 335,560,107.73 |
资本公积 | (六)34 | 3,625,847,438.66 | 2,054,642,157.73 |
减:库存股 | (六)35 | 950,845,326.57 | 804,050,463.01 |
其他综合收益 | (六)55 | (1,299,163,945.22) | 12,192,749.99 |
专项储备 | 344,662,183.20 | 162,768,426.67 | |
盈余公积 | (六)36 | 6,944,280,309.94 | 5,513,191,992.02 |
未分配利润 | (六)37 | 61,431,324,356.50 | 52,728,780,842.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78,987,824,127.06 | 68,500,614,410.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8,404,691.64 | 8,169,534.73 | |
股东权益合计 | 78,996,228,818.70 | 68,508,783,945.19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17,266,223,746.47 | 201,270,288,570.21 |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5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魏建军 李红栓 王海萍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十七)1 | 10,414,232,314.68 | 21,790,250,416.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316,529,426.04 | 3,512,120,832.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十七)3 | 2,230,511,433.63 | 2,995,533,050.50 |
应收账款 | (十七)2 | 22,880,134,185.88 | 18,015,330,638.93 |
应收款项融资 | (十七)3 | 28,868,079,638.02 | 23,790,767,837.83 |
预付款项 | 1,373,346,710.07 | 1,534,572,685.1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4 | 7,377,827,671.61 | 10,489,349,148.98 |
存货 | (十七)5 | 8,394,529,742.00 | 9,441,227,972.78 |
合同资产 | 13,563,096.00 | 28,806,245.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5,689,711.41 | 184,082,469.9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十七)6 | 2,927,933,354.05 | 773,326,821.94 |
流动资产合计 | 97,982,377,283.39 | 92,555,368,120.11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183,392,371.66 | 179,480,055.47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7 | 30,585,485,320.44 | 29,373,176,555.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00,000.00 | 7,7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393,657.46 | 207,928,692.28 | |
投资性房地产 | (十七)8 | 2,568,533,916.32 | 2,700,621,180.62 |
固定资产 | (十七)9 | 12,514,688,430.28 | 13,530,480,218.14 |
在建工程 | 1,903,590,467.83 | 2,910,938,453.89 | |
使用权资产 | 117,623,097.39 | 227,688,252.78 | |
无形资产 | (十七)10 | 8,477,970,463.43 | 7,960,556,006.38 |
开发支出 | 9,763,959,388.20 | 9,142,136,982.1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897,712.65 | 36,123,857.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8,671,127.95 | 2,342,230,264.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62,826,500.23 | 779,855,64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040,732,453.84 | 69,398,916,162.07 | |
资产总计 | 168,023,109,737.23 | 161,954,284,282.18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十七)11 | 4,062,058,234.45 | 1,158,365,113.28 |
衍生金融负债 | 7,013,214.83 | 31,460,629.87 | |
应付票据 | (十七)12 | 23,265,652,437.34 | 19,209,822,521.45 |
应付账款 | (十七)13 | 48,403,669,750.79 | 44,875,165,579.10 |
合同负债 | (十七)14 | 8,915,066,215.01 | 7,993,009,355.69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7,751,372.80 | 2,152,866,869.66 | |
应交税费 | 926,967,437.56 | 813,082,294.25 | |
其他应付款 | 3,891,265,936.57 | 4,253,828,644.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27,937,404.13 | 5,736,223,964.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95,839,509.22 | 3,889,703,942.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97,343,221,512.70 | 90,113,528,914.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十七)11 | 6,431,337,877.98 | 13,258,000,852.60 |
应付债券 | 3,516,749,229.52 | 3,418,465,569.50 | |
租赁负债 | 323,983,145.57 | 390,535,937.11 | |
递延收益 | 2,210,065,034.63 | 1,863,747,991.2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982,787.61 | 147,649,787.6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02,118,075.31 | 19,078,400,138.04 | |
负债合计 | 109,845,339,588.01 | 109,191,929,052.40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8,556,164,379.00 | 8,497,528,59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35,554,731.55 | 335,560,107.73 | |
资本公积 | (十七)15 | 3,607,760,954.62 | 2,049,456,279.17 |
减:库存股 | 950,845,326.57 | 804,050,463.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7,909,076.20) | (67,957,765.95) | |
专项储备 | 125,730,614.46 | 69,555,173.00 | |
盈余公积 | 3,348,974,194.86 | 2,699,211,903.76 | |
未分配利润 | (十七)16 | 43,272,339,677.50 | 39,983,051,398.08 |
股东权益合计 | 58,177,770,149.22 | 52,762,355,229.7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68,023,109,737.23 | 161,954,284,282.18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已重述) |
一、营业总收入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38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减:营业总成本 | 192,118,430,187.26 | 167,708,263,971.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38 | 162,746,753,859.32 | 141,772,092,554.01 |
税金及附加 | (六)39 | 7,409,417,376.34 | 5,986,253,874.07 |
销售费用 | (六)40 | 7,830,342,965.21 | 7,286,412,263.09 |
管理费用 | (六)41 | 4,756,384,283.77 | 4,735,147,440.20 |
研发费用 | (六)42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财务费用 | (六)43 | 91,164,450.56 | (125,894,809.86) |
其中:利息费用 | 882,010,505.97 | 946,652,215.06 | |
利息收入 | 1,180,932,428.83 | 1,195,237,324.32 | |
加:其他收益 | (六)44 | 3,693,260,780.10 | 1,512,238,635.36 |
投资收益 | (六)45 | 877,086,590.13 | 760,927,470.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3,654,087.77 | 744,137,403.5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六)46 | 42,492,752.05 | (26,036,409.98) |
信用减值损失 | (六)47 | (22,362,663.10) | (62,467,363.41) |
资产减值损失 | (六)48 | (751,487,133.94) | (487,608,156.90) |
资产处置收益 | (六)49 | 4,830,798.70 | 99,593.13 |
二、营业利润 | 13,920,863,271.56 | 7,200,966,555.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50 | 434,948,827.70 | 743,711,997.00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51 | 72,421,723.20 | 120,625,790.24 |
三、利润总额 | 14,283,390,376.06 | 7,824,052,762.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52 | 1,590,951,046.57 | 801,240,038.06 |
四、净利润 | (六)53 | 12,692,439,329.49 | 7,022,812,723.9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2,692,439,329.49 | 7,022,812,723.95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92,204,172.58 | 7,021,559,679.84 | |
2.少数股东损益 | 235,156.91 | 1,253,044.11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55 | (1,311,356,695.21) | (222,251,094.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11,356,695.21) | (222,251,094.96)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3,795,006.89) | 331,140,712.3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68,790.91) | 6,165,518.99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3,126,215.98) | 324,975,193.35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27,561,688.32) | (553,391,807.30) |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50,968,041.96) | (549,212,005.10) | |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6,593,646.36) | (4,179,802.2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381,082,634.28 | 6,800,561,628.9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80,847,477.37 | 6,799,308,584.8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5,156.91 | 1,253,044.1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六)54 | 1.49 | 0.8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六)54 | 1.49 | 0.82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利润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已重述)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17 | 173,259,075,531.56 | 154,285,513,427.7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17 | 154,513,153,195.92 | 137,766,223,893.03 |
税金及附加 | (十七)18 | 6,328,387,502.73 | 5,228,958,965.45 |
销售费用 | (十七)19 | 3,349,308,571.50 | 4,733,071,343.24 |
管理费用 | (十七)20 | 2,298,622,390.66 | 2,575,286,671.24 |
研发费用 | (十七)21 | 5,518,359,837.30 | 4,923,455,659.26 |
财务费用 | 109,896,570.68 | (427,789,747.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551,455,001.22 | 650,300,777.37 | |
利息收入 | 451,008,249.21 | 855,916,657.32 | |
加:其他收益 | 1,336,720,951.69 | 313,161,650.20 | |
投资收益 | (十七)22 | 4,353,535,325.98 | 2,890,905,624.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792,939,035.68 | 781,507,424.5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34,726,071.59 | (4,187,317.06) | |
信用减值利得 | 1,262,209.98 | 2,874,236.48 | |
资产减值损失 | (552,036,809.29) | (879,158,088.13) |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8,168,319.94) | 5,744,112.02 | |
二、营业利润 | 6,307,386,892.78 | 1,815,646,860.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88,984,750.37 | 205,471,187.9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703,224.64 | 59,768,476.43 | |
三、利润总额 | 6,378,668,418.51 | 1,961,349,571.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十七)23 | (118,954,492.50) | (495,110,239.43) |
四、净利润 | 6,497,622,911.01 | 2,456,459,811.36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6,497,622,911.01 | 2,456,459,811.36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951,310.25) | (7,007,285.56)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951,310.25) | (7,007,285.56) | |
1.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49,951,310.25) | (7,007,285.56)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47,671,600.76 | 2,449,452,525.80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3,477,103,061.19 | 182,246,524,985.8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19,947,012.36 | 6,668,114,849.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1) | 6,515,693,398.37 | 6,603,504,816.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312,743,471.92 | 195,518,144,651.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336,614,877.32 | 136,712,982,015.2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29,082,424.64 | 14,141,333,817.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133,142,582.28 | 15,881,763,158.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2) | 12,531,277,249.52 | 11,028,276,63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530,117,133.76 | 177,764,355,622.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六)57(1) | 27,782,626,338.16 | 17,753,789,028.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168,665,034.82 | 18,362,286,6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4,117,775.77 | 1,168,649,139.4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5,159,343.59 | 483,940,522.6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3) | 6,000,000.00 | 425,249,958.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013,942,154.18 | 20,440,126,220.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737,403,526.94 | 16,713,035,433.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456,959,600.00 | 14,13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4) | 115,352,752.06 | 38,840,083.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309,715,879.00 | 30,890,875,517.52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95,773,724.82) | (10,450,749,296.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6,345,611.93 | 681,639,712.4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084,746,510.21 | 19,231,431,528.91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524,000,000.00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5) | - | 6,214,602,060.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51,092,122.14 | 26,651,673,302.03 | |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 27,002,923,828.93 | 18,461,888,842.7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45,606,996.88 | 3,538,486,818.60 | |
偿还债券所支付的现金 | 967,611,600.00 | 767,332,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56(6) | 1,212,872,735.62 | 2,831,921,627.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29,015,161.43 | 25,599,629,288.86 | |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77,923,039.29) | 1,052,044,013.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1,300,494.70) | 18,437,333.2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8,062,370,920.65) | 8,373,521,078.37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72,177,957.35 | 26,898,656,878.98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57(3) | 27,209,807,036.70 | 35,272,177,957.35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9,892,358,889.43 | 151,485,060,072.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915,454,800.95 | 5,353,179,529.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4,479,279.25 | 1,845,101,777.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032,292,969.63 | 158,683,341,379.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847,395,878.42 | 130,964,345,358.2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78,738,322.35 | 4,713,307,926.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38,202,789.26 | 8,330,043,003.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6,260,875.21 | 5,573,470,600.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940,597,865.24 | 149,581,166,888.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十七)24(1) | 10,091,695,104.39 | 9,102,174,491.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454,265,144.42 | 15,373,4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19,122,682.98 | 2,489,402,897.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270,000.00 | 101,843,250.2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8,466,955.72 | 468,073,741.6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6,049,028.97 | 2,433,273,926.0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68,173,812.09 | 20,865,993,815.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37,076,100.49 | 9,522,856,685.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199,768,619.37 | 11,483,247,39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3,315,025.69 | 804,478,457.8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710,159,745.55 | 21,810,582,532.87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1,985,933.46) | (944,588,717.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6,345,611.93 | 672,371,362.4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98,276,292.38 | 8,402,907,734.74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705,813,159.3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64,621,904.31 | 12,781,092,256.53 | |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 15,750,446,558.04 | 6,068,378,086.1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09,905,918.66 | 3,034,805,264.25 | |
偿还债券所支付的现金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405,874.39 | 4,259,648,267.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44,758,351.09 | 13,362,831,617.76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80,136,446.78) | (581,739,361.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07,939.22 | 12,517,562.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11,826,919,336.63) | 7,588,363,975.00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399,084,668.53 | 12,810,720,693.53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十七)24(2) | 8,572,165,331.90 | 20,399,084,668.5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 股东权益 | 股东 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本年年初余额 | 8,497,528,597.00 | 335,560,107.73 | 2,054,642,157.73 | 804,050,463.01 | 12,192,749.99 | 162,768,426.67 | 5,513,191,992.02 | 52,728,780,842.33 | 8,169,534.73 | 68,508,783,945.19 |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58,635,782.00 | (5,376.18) | 1,571,205,280.93 | 146,794,863.56 | (1,311,356,695.21) | 181,893,756.53 | 1,431,088,317.92 | 8,702,543,514.17 | 235,156.91 | 10,487,444,873.5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1,311,356,695.21) | - | - | 12,692,204,172.58 | 235,156.91 | 11,381,082,634.2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635,782.00 | (5,376.18) | 1,549,552,264.74 | 160,687,445.45 | - | - | - | - | - | 1,447,495,225.11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62,463,380.00 | - | 955,951,806.31 | 620,037,575.00 | - | - | - | - | - | 398,377,611.31 |
2.可转换债券本年转换的影响 | 1,400.00 | (5,376.18) | 58,493.20 | - | - | - | - | - | - | 54,517.0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728,365,752.23 | - | - | - | - | - | - | 728,365,752.23 |
4.注销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 (3,828,998.00) | - | (53,892,880.24) | (378,419,222.79) | - | - | - | - | - | 320,697,344.55 |
5.其他 | - | - | (80,930,906.76) | (80,930,906.76)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13,892,581.89) | - | - | 1,431,088,317.92 | (3,993,344,261.12) | - | (2,548,363,361.31) |
1.提取法定公积金 | - | - | - | - | - | - | 1,424,211,682.50 | (1,424,211,682.50) | - | - |
2.提取储备基金 | - | - | - | - | - | - | 6,876,635.42 | (6,876,635.42)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13,892,581.89) | - | - | - | (2,562,255,943.20) | - | (2,548,363,361.31)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81,893,756.53 | - | - | - | 181,893,756.53 |
1.本年提取 | - | - | - | - | - | 285,096,658.22 | - | - | - | 285,096,658.22 |
2.本年使用 | - | - | - | - | - | (103,202,901.69) | - | - | - | (103,202,901.69) |
(五)其他 | - | - | 21,653,016.19 | - | - | - | - | 3,683,602.71 | - | 25,336,618.90 |
1.其他 | - | - | 21,653,016.19 | - | - | - | - | 3,683,602.71 | - | 25,336,618.90 |
三、本年年末余额 | 8,556,164,379.00 | 335,554,731.55 | 3,625,847,438.66 | 950,845,326.57 | (1,299,163,945.22) | 344,662,183.20 | 6,944,280,309.94 | 61,431,324,356.50 | 8,404,691.64 | 78,996,228,8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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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 股东权益 | 股东 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本年年初余额 | 8,764,512,467.00 | 335,579,596.45 | 2,126,322,573.72 | 2,459,965,985.56 | 234,443,844.95 | 5,673,833.25 | 7,017,877,861.90 | 49,176,813,140.82 | 14,650,782.77 | 65,215,908,115.30 |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66,983,870.00) | (19,488.72) | (71,680,415.99) | (1,655,915,522.55) | (222,251,094.96) | 157,094,593.42 | (1,504,685,869.88) | 3,551,967,701.51 | (6,481,248.04) | 3,292,875,829.8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222,251,094.96) | - | - | 7,021,559,679.84 | 1,253,044.11 | 6,800,561,628.9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983,870.00) | (19,488.72) | (97,541,966.86) | (1,651,402,862.05) | - | - | (2,436,880,319.81) | - | 9,268,350.00 | (1,140,754,433.34)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6,077,207.00 | - | 177,318,828.11 | - | - | - | - | - | 9,268,350.00 | 212,664,385.11 |
2.可转换债券本年转换的影响 | 5,063.00 | (19,488.72) | 105,405.24 | - | - | - | - | - | - | 90,979.5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532,680,850.17 | - | - | - | - | - | - | 532,680,850.17 |
4.注销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 (15,935,640.00) | - | (222,229,090.40) | (278,425,367.05) | - | - | - | - | - | 40,260,636.65 |
5.回购及注销股票 | (277,130,500.00) | - | - | (787,559,535.02) | - | - | (2,436,880,319.81) | - | - | (1,926,451,284.79) |
6.其他 | - | - | (585,417,959.98) | (585,417,959.98)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4,512,660.50) | - | - | 932,545,540.62 | (3,467,960,646.02) | - | (2,530,902,444.90) |
1.提取法定公积金 | - | - | - | - | - | - | 921,430,747.18 | (921,430,747.18) | - | - |
2.提取储备基金 | - | - | - | - | - | - | 11,114,793.44 | (11,114,793.44)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4,512,660.50) | - | - | - | (2,535,415,105.40) | - | (2,530,902,444.9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351,090.69) | 351,090.69 | - | - |
1.其他 | - | - | - | - | - | - | (351,090.69) | 351,090.69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57,094,593.42 | - | - | - | 157,094,593.42 |
1.本年提取 | - | - | - | - | - | 265,334,330.79 | - | - | - | 265,334,330.79 |
2.本年使用 | - | - | - | - | - | (108,239,737.37) | - | - | - | (108,239,737.37) |
(六)其他 | - | - | 25,861,550.87 | - | - | - | - | (1,982,423.00) | (17,002,642.15) | 6,876,485.72 |
1.处置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17,002,642.15) | (17,002,642.15) |
2.其他 | - | - | 25,861,550.87 | - | - | - | - | (1,982,423.00) | - | 23,879,127.87 |
三、本年年末余额 | 8,497,528,597.00 | 335,560,107.73 | 2,054,642,157.73 | 804,050,463.01 | 12,192,749.99 | 162,768,426.67 | 5,513,191,992.02 | 52,728,780,842.33 | 8,169,534.73 | 68,508,783,945.19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本年年初余额 | 8,497,528,597.00 | 335,560,107.73 | 2,049,456,279.17 | 804,050,463.01 | (67,957,765.95) | 69,555,173.00 | 2,699,211,903.76 | 39,983,051,398.08 | 52,762,355,229.78 |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58,635,782.00 | (5,376.18) | 1,558,304,675.45 | 146,794,863.56 | (49,951,310.25) | 56,175,441.46 | 649,762,291.10 | 3,289,288,279.42 | 5,415,414,919.4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49,951,310.25) | - | - | 6,497,622,911.01 | 6,447,671,600.7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635,782.00 | (5,376.18) | 1,549,170,233.92 | 160,687,445.45 | - | - | - | - | 1,447,113,194.29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62,463,380.00 | - | 955,951,806.31 | 620,037,575.00 | - | - | - | - | 398,377,611.31 |
2.可转换债券本年转换的影响 | 1,400.00 | (5,376.18) | 58,493.20 | - | - | - | - | - | 54,517.0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727,983,721.41 | - | - | - | - | - | 727,983,721.41 |
4.注销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 (3,828,998.00) | - | (53,892,880.24) | (378,419,222.79) | - | - | - | - | 320,697,344.55 |
5.其他 | - | - | (80,930,906.76) | (80,930,906.76)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13,892,581.89) | - | - | 649,762,291.10 | (3,212,018,234.30) | (2,548,363,361.31)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649,762,291.10 | (649,762,291.10)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13,892,581.89) | - | - | - | (2,562,255,943.20) | (2,548,363,361.31)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56,175,441.46 | - | - | 56,175,441.46 |
1.本年提取 | - | - | - | - | - | 85,735,224.19 | - | - | 85,735,224.19 |
2.本年使用 | - | - | - | - | - | (29,559,782.73) | - | - | (29,559,782.73) |
(五)其他 | - | - | 9,134,441.53 | - | - | - | - | 3,683,602.71 | 12,818,044.24 |
1.其他 | - | - | 9,134,441.53 | - | - | - | - | 3,683,602.71 | 12,818,044.24 |
三、本年年末余额 | 8,556,164,379.00 | 335,554,731.55 | 3,607,760,954.62 | 950,845,326.57 | (117,909,076.20) | 125,730,614.46 | 3,348,974,194.86 | 43,272,339,677.50 | 58,177,770,149.22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本年年初余额 | 8,764,512,467.00 | 335,579,596.45 | 2,135,584,074.82 | 2,459,965,985.56 | (60,950,480.39) | 993,923.05 | 4,890,446,242.43 | 40,309,635,096.26 | 53,915,834,934.06 |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66,983,870.00) | (19,488.72) | (86,127,795.65) | (1,655,915,522.55) | (7,007,285.56) | 68,561,249.95 | (2,191,234,338.67) | (326,583,698.18) | (1,153,479,704.2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7,007,285.56) | - | - | 2,456,459,811.36 | 2,449,452,525.8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983,870.00) | (19,488.72) | (97,781,739.66) | (1,651,402,862.05) | - | - | (2,436,880,319.81) | - | (1,150,262,556.14)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6,077,207.00 | - | 177,318,828.11 | - | - | - | - | - | 203,396,035.11 |
2.可转换债券本年转换的影响 | 5,063.00 | (19,488.72) | 105,405.24 | - | - | - | - | - | 90,979.5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532,441,077.37 | - | - | - | - | - | 532,441,077.37 |
4.注销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解锁 | (15,935,640.00) | - | (222,229,090.40) | (278,425,367.05) | - | - | - | - | 40,260,636.65 |
5.回购及注销股票 | (277,130,500.00) | - | - | (787,559,535.02) | - | - | (2,436,880,319.81) | - | (1,926,451,284.79) |
6.其他 | - | - | (585,417,959.98) | (585,417,959.98)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4,512,660.50) | - | - | 245,645,981.14 | (2,781,061,086.54) | (2,530,902,444.9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45,645,981.14 | (245,645,981.14)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4,512,660.50) | - | - | - | (2,535,415,105.40) | (2,530,902,444.9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68,561,249.95 | - | - | 68,561,249.95 |
1.本年提取 | - | - | - | - | - | 103,278,472.26 | - | - | 103,278,472.26 |
2.本年使用 | - | - | - | - | - | (34,717,222.31) | - | - | (34,717,222.31) |
(五)其他 | - | - | 11,653,944.01 | - | - | - | - | (1,982,423.00) | 9,671,521.01 |
1.其他 | - | - | 11,653,944.01 | - | - | - | - | (1,982,423.00) | 9,671,521.01 |
三、本年年末余额 | 8,497,528,597.00 | 335,560,107.73 | 2,049,456,279.17 | 804,050,463.01 | (67,957,765.95) | 69,555,173.00 | 2,699,211,903.76 | 39,983,051,398.08 | 52,762,355,229.78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及业务主要所在地为河北省保定市,本公司总部亦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长城”),最终控股股东为魏建军。
本公司原名为保定长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6月5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股办[2001]62号文批准整体变更为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28日,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制造、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模具加工及制造;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厢式),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建军。
2、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8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2010年12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及相应的香港上市规则修订,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从2011年度开始,本公司不再向A股股东及H股股东分别提供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而是向所有股东提供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并在编制此财务报告时考虑了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披露的规定。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续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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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在判断重要性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和金额(占本集团关键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及股东权益总额等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两方面予以判断。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资产总额的0.1% |
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资产总额的0.1%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资产总额的0.1% |
重要的研发项目 | 单项占研发投入总额1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10%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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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3以收购子公司方式收购资产
对于未形成业务的子公司收购,将收购成本以收购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到单个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不产生商誉或购买利得。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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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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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8.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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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续
10.1外币业务 - 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期末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年/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在本集团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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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及长期应收款(不包含融资租赁款)。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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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 续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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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 续
11.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续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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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项目(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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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11.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续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2)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4)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11.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
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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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2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11.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续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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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 续
11.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1.4.1.2
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
11.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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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1、 金融工具 - 续
11.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 续
11.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对于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集团因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作为收购库存股处理。
11.5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1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7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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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工具 - 续
11.7可转换债券 - 续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与整体发行价格一致的分配方法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2、 应收票据
12.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集团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12.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13、 应收账款
13.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账龄等。
13.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信用期以逾期账龄为基础,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逾期账龄自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日起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逾期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超过信用期日起连续计算。
13.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其信用风险特征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4、 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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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应收款项融资 - 续
14.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的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具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14.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本集团以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15、 其他应收款
15.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所处行业、款项性质、账龄等。
15.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16、 存货
16.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6.1.1
存货类别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6.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6.1.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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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存货 - 续
16.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续
16.1.4
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为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但未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3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7、 合同资产
17.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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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资产 - 续
17.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合同资产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所处行业、款项性质、逾期信息、账龄等。
17.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本集团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18、 长期股权投资
18.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8.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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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8.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8.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8.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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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8.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8.3.3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8-40 | 5 | 2.38-11.88 |
土地使用权 | 50 | 0 | 2.00 |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有证据表明将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改用于出租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有证据表明将原本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改为自用,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转换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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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固定资产
20.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折旧方法
除拥有所有权的土地资产外,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净残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8-40 | 5 | 2.38-11.88 |
机器设备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4-10 | 5 | 9.50-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10 | 5 | 9.50-31.67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0.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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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3、 无形资产
23.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拥有所有权的土地资产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产权登记年限 | 0 |
软件及其他 | 2-10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0 |
非专利技术 | 2-10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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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无形资产 - 续
23.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旅、交通和通讯费用等。本集团研发项目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经过评审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并开始资本化。
24、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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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长期资产减值 - 续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6、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7、 职工薪酬
27.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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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 - 续
27.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福利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以及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8、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9、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全部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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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股份支付 - 续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本集团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本集团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规定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达到约定的解锁条件时,限制性股票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本集团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在授予日,本集团根据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对于本集团承担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负债,作为收购库存股处理,相关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0、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整车、销售零配件、模具加工及制造、提供劳务及其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汽车、零配件及模具加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履约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本集团提供的服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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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收入 - 续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3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1.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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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 政府补助 - 续
31.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2.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2.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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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32.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对于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集团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2.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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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3.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3.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3.1.3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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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赁 - 续
3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33.1.3
租赁负债- 续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3.1.4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等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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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赁 - 续
3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33.1.5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3.1.6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上述有关 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上述有关租赁负债后 续计量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33.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33.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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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赁 - 续
33.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 续
33.2.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3.2.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2.2.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
提供的担保余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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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回购股份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部分融资租赁应收款(“信托财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本集团作为资产服务商,提供资产维护和日常管理、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制定、制定和实施资产处置方案、签署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和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等服务;同时本集团作为流动性支持机构,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补足利息或本金的差额。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本集团所有。本集团实际上保留了与信托财产相关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信托财产终止确认;同时,本集团对特定目的实体具有实际控制权,已经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集团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程度,以及本集团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 当本集团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予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本集团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考虑对该
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集团并未保留控制权,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集团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35、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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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明确了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别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澄清了如果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则相关清偿条款与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以及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了“销售费用”,本年度提前执行了该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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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注 | 2023年度 | 调整 | 2023年度(重述后) |
营业成本 | 合并利润表 | 140,773,127,749.65 | 998,964,804.36 | 141,772,092,554.01 |
销售费用 | 合并利润表 | 8,285,377,067.45 | (998,964,804.36) | 7,286,412,263.09 |
营业成本 | 母公司利润表 | 137,368,991,695.76 | 397,232,197.27 | 137,766,223,893.03 |
销售费用 | 母公司利润表 | 5,130,303,540.51 | (397,232,197.27) | 4,733,071,343.24 |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开发支出资本化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如附注(三)23.2所述之条件的进行资本化,不能满足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资本化或费用化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和估计。
确定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签订的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本集团需运用判断以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对于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评估会影响租赁期的长短,从而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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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为判断基础确认跌价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采取措施,加速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或淘汰闲置的和技术性陈旧的固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如未来实际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高于预期,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
保证类售后保修费
本集团对于所售车辆在一定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根据销量、预计的费用标准预提售后保修费。如果实际发生的售后保修费大于或少于预计数,将会影响该情况发生期间的损益。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本集团以不同车型在产品生命周期内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为基础,判断开发支出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的确认和计量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及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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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 | 1%、3%、5%、6%、7%、9%、13% |
消费税 | 销售额 | 2%、3%、4%、5%、8%、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1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房产出租收入 | 本集团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出租收入的12%计缴 |
报废税 | 车辆发动机排量 | 定额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相应税率 |
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 (注2) | 以商业发票的总额为基数,针对货物在流通环节中增值的部分由州政府进行征收 | 4%-18% |
社会一体化费(PIS) (注3) | 公司需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一体化费(PIS)和社会保险融资贡献费(COFINS) | 1.65% |
社会保险融资贡献费(COFINS) (注3) | 7.60% |
注1: 本集团内除附注(五)、2所述的分公司及子公司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外,所有位
于中国大陆的集团内公司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注2: 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为巴西流转税的一种,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销售和流通,
跨州及跨市的交通服务、通信服务和能源服务等。商品流通服务税以商业发票的总额为基数,针对货物在流通环节中增值的部分由州政府进行征收,并对跨州销售有减免税规定。
注3: 巴西税法规定,公司需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一体化费(PIS)和社会保险融资
贡献费(COFINS)。公司可选择累计制或非累计制方法计缴税金。其中,累计制下,计税基础为企业收入,无可抵扣项目,PIS 和COFINS 对应适用税率分别为0.65%和
3.0%;非累计制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和与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商品产生的支出可以进行抵扣,PIS和COFINS 对应适用税率分别为1.65% 和7.60%。长城汽车巴西有限公司选用非累计制方法计提和缴纳PIS 和COFINS。
除附注(五)、2.1.6所述的境外子公司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外,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在地的法定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增值税率为4%至22%,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至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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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2.1所得税税收优惠
2.1.1
安置残疾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70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定兴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物流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流分”)、保定市格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格瑞”)、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电子电器”)、保定亿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亿新”)、北京长城东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晟”)、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电气系统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徐水电气系统分公司”)、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光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徐水光电分”)、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光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保定光电分”)、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热系统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保定热系统分”)、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电气系统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保定电气系统分”)、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热系统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徐水热系统分”)、曼德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曼德零部件”)、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零部件(泰州)”)、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工科(荆门)”)、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精诚工科”)、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工科”)、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铸造分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工科顺平铸造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工科徐水底盘分”)、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精工”)、诺创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创上海”)、苏州爱情之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情之音”)、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保定徐水分”)、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座椅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徐水座椅分”)、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上海分”)、保定市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诺博橡胶”)、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橡胶”)、保定诺博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装饰件”)、诺博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诺博零部件”)、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保定分”)、诺博汽车零部件(宁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诺博零部件”)、诺博汽车零部件(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平湖”)、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科技”)、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科技上海分”)、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华东区技术研发分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华东研发”)、诺博汽车零部件(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零部件(沈阳)”)、诺博汽车橡塑(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橡塑”)、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曼德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零部件荆门”)、诺博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零部件(天津)”)、睿博感知科技(河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博河北”),符合通知规定的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上述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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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续
2.1所得税税收优惠 - 续
2.1.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诺博零部件(天津)、长城灵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魂科技”)、曼德汽车零部件(乐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零部件乐陵”)、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零部件泰州”)、江苏智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驭”)于2024年度相关省市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申请并最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曼德零部件荆门、张家港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研发”)、菲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格智能”)、蜂巢传动科技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传动邳州”)、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零部件扬中”)、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长征”)、蜂巢传动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传动河北”)、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智能江苏”)、蜂巢动力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动力江苏”)及诺博橡塑于2023年度相关省市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申请并最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保定格瑞、曼德电子电器、蜂巢传动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传动重庆”)、曼德汽车零部件(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零部件日照”)、蜂巢蔚领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蔚领动力科技(江苏)”)、诺博汽车科技、诺博橡胶、诺博汽车装饰件、精诚工科、诺博汽车、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传动”)于2022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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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续
2.1所得税税收优惠 - 续
2.1.3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采购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采购分”)、重庆哈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哈弗”)、重庆永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保”)、蜂巢动力系统(重庆)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动力(重庆)铸造”)、蜂巢动力系统(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动力重庆”)、重庆精诚工科、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川零部件”)、重庆哈弗物流、重庆长城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长城售后”)、重庆曼德零部件、重庆诺博零部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2024年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
2.1.4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本集团小型微利企业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本集团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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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续
2.1所得税税收优惠 - 续
2.1.5
研发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1.6
俄罗斯特别投资优惠政策
根据2020年9月23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俄罗斯哈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制造”)与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以及图拉地区政府签订的特别投资合同(简称“SPIC”),2020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俄制造在特别投资项目框架内的业务活动,所得税适用0%的优惠税率。
2.2增值税税收优惠
2.2.1
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保定格瑞、保定亿新符合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的优惠条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符合“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规定。上述公司享受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按照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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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 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 续
2.2增值税税收优惠 - 续
2.2.2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3]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以下简称“徐水分”)、定兴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动力分公司(以下简称“徐水动力分”)、河北长征、菲格智能、诺博徐水分、诺博平湖、诺博橡塑、曼德零部件荆门、曼德保定电气系统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压铸分公司(以下简称“徐水精工压铸”)、菲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徐水分公司(以下简称“菲格智能保定徐水分”)、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智能转向(江苏)保定分”)、蜂巢智能江苏、蜂巢传动、蜂巢动力江苏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蜂巢智能转向系统(江苏)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智能转向(江苏)徐水分”)、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保定生产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动力(江苏)保定生产分”)、蜂巢传动科技(徐水)、保定格瑞、曼德电子电器、曼德徐水电气系统分公司、曼德徐水光电分、曼德保定光电分、曼德徐水热系统分、曼德保定热系统分、蜂巢传动河北、蜂巢蔚领动力科技(江苏)、蜂巢传动重庆、精诚工科、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模具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模具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自动化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自动化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冲焊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徐水冲焊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压铸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顺平压铸分”)、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顺平精工铸造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顺平铸造分”)、精诚工科徐水底盘分、精工零部件扬中、诺博徐水座椅分、诺博橡胶、诺博汽车装饰件、诺博保定分、诺博汽车科技、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天津电气系统分公司(以下简称“曼德天津分”)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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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现金: | ||
人民币 | 1,581,213.78 | 197,478.54 |
英镑 | 14,642.39 | 14,585.28 |
港币 | 7,283.68 | 7,127.78 |
其他 | 12,285.08 | 16,270.34 |
银行存款: | ||
人民币 | 20,718,287,268.49 | 29,525,636,782.60 |
澳元 | 1,505,920,067.74 | 1,552,102,888.54 |
巴西雷亚尔 | 753,834,208.25 | 1,424,592,474.16 |
美元 | 1,240,978,974.71 | 1,084,220,252.73 |
兰特 | 506,975,654.51 | 488,037,675.51 |
欧元 | 764,900,559.69 | 375,901,949.49 |
新西兰元 | 277,565,155.96 | 309,944,626.21 |
卢布 | 377,746,657.60 | 196,646,284.50 |
其他 | 1,122,173,624.82 | 314,859,561.67 |
其他货币资金: | ||
人民币 | 3,468,003,165.72 | 3,058,917,292.32 |
其他 | 2,974,398.23 | 6,139,816.87 |
合计 | 30,740,975,160.65 | 38,337,235,066.5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500,965,725.39 | 5,254,416,415.90 |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470,977,563.95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3,419,508,819.05元;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15,840,573.85元;保函保证金人民币23,135,743.54元;其他保证金人民币12,492,427.51元。
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065,057,109.19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3,003,629,203.68元;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45,660,266.01元;保函保证金人民币5,272,042.50元;其他保证金人民币10,495,597.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181,400,741.40 | 4,112,386,017.05 |
其中:理财产品 | 7,470,098,126.02 | 4,112,386,017.05 |
货币基金 | 6,711,302,615.38 | - |
合计 | 14,181,400,741.40 | 4,112,386,0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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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181,913,362.63 | 7,280,924,698.20 |
1至2年 | 191,828,244.28 | 36,866,796.57 |
2至3年 | 25,955,270.81 | 27,569,006.12 |
3年以上 | 363,799,658.86 | 376,389,616.26 |
合计 | 7,763,496,536.58 | 7,721,750,117.15 |
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是以收入确认的时间为基础。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 | 356,311,522.70 | 4.59 | (356,311,522.70) | 100.00 | - | 351,072,230.52 | 4.55 | (351,072,230.5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7,407,185,013.88 | 95.41 | (133,841,946.60) | 1.81 | 7,273,343,067.28 | 7,370,677,886.63 | 95.45 | (177,484,042.71) | 2.41 | 7,193,193,843.92 |
合计 | 7,763,496,536.58 | 100.00 | (490,153,469.30) | 6.31 | 7,273,343,067.28 | 7,721,750,117.15 | 100.00 | (528,556,273.23) | 6.85 | 7,193,193,843.92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人民币元
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计提理由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客户一 | 356,311,522.70 | (356,311,522.70) | 100.00 | 债务人破产 |
合计 | 356,311,522.70 | (356,311,522.7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说明: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信用期以逾期账龄为基础采用减值矩阵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信用期内 | 0.00%-4.00% | 7,242,179,884.21 | (21,592,479.44) | 7,220,587,404.77 | 0.00%-4.00% | 7,151,007,821.52 | (23,137,378.26) | 7,127,870,443.26 |
逾期1-180天 | 14.36%-50.00% | 61,602,488.87 | (8,846,826.36) | 52,755,662.51 | 14.62%-50.00% | 76,513,064.50 | (11,189,663.84) | 65,323,400.66 |
逾期超过180天 | 100.00% | 103,402,640.80 | (103,402,640.80) | - | 100.00% | 143,157,000.61 | (143,157,000.61) | - |
合计 | 7,407,185,013.88 | (133,841,946.60) | 7,273,343,067.28 | 7,370,677,886.63 | (177,484,042.71) | 7,193,193,8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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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账款 - 续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人民币元
信用损失准备 | 2024年 |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4,327,042.10 | 494,229,231.13 | 528,556,273.23 |
--转入第三阶段 | (25,736,182.98) | 25,736,182.98 | - |
本年计提 | 39,155,929.20 | 55,173,734.10 | 94,329,663.30 |
本年转回 | (17,307,482.52) | (94,093,129.98) | (111,400,612.50) |
本年核销 | - | (26,585,572.15) | (26,585,572.15) |
汇兑差额 | - | 5,253,717.42 | 5,253,717.42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0,439,305.80 | 459,714,163.50 | 490,153,469.30 |
(3)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 | 351,072,230.52 | - | - | - | 5,239,292.18 | 356,311,522.7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177,484,042.71 | 94,329,663.30 | (111,400,612.50) | (26,585,572.15) | 14,425.24 | 133,841,946.60 |
合计 | 528,556,273.23 | 94,329,663.30 | (111,400,612.50) | (26,585,572.15) | 5,253,717.42 | 490,153,469.30 |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6,585,57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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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账款 - 续
(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 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总额的比例(%) |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单位一 | 608,729,443.00 | - | 608,729,443.00 | 7.81 | - |
单位二 | 593,739,212.95 | - | 593,739,212.95 | 7.62 | - |
单位三 | 365,012,380.90 | - | 365,012,380.90 | 4.69 | - |
单位四 | 356,311,522.70 | - | 356,311,522.70 | 4.57 | (356,311,522.70) |
单位五 | 345,463,180.66 | - | 345,463,180.66 | 4.43 | - |
合计 | 2,269,255,740.21 | - | 2,269,255,740.21 | 29.12 | (356,311,522.70) |
4、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4.1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336,391,160.08 | 2,924,961,144.14 |
商业承兑汇票 | 28,722,038.02 | 26,800,467.46 |
合计 | 2,365,113,198.10 | 2,951,761,611.60 |
本集团本年末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788,657,746.41元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2)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560,730,363.16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5,961,019.12 |
合计 | - | 586,691,3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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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 续
4.2应收款项融资
(1) 分类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41,099,767,102.54 | 28,923,599,369.45 |
合计 | 41,099,767,102.54 | 28,923,599,369.45 |
本集团对部分应收票据管理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 年末已质押应收款项融资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7,090,939,719.12 | 18,302,701,191.70 |
合计 | 27,090,939,719.12 | 18,302,701,191.70 |
注: 本集团本年末质押该等票据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3)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终止 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643,003,452.03 | - |
合计 | 19,643,003,452.03 |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附有追索权的已贴现或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人民币19,643,003,452.03 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5,121,032,072.26元),因承兑人信誉良好,到期日发生承兑人不能兑付的风险极低,本集团认为该等贴现或背书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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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58,797,094.00 | 85.43 | 3,279,002,568.52 | 84.67 |
1至2年 | 31,656,510.91 | 1.63 | 575,181,932.64 | 14.85 |
2至3年 | 249,732,425.83 | 12.86 | 14,405,749.31 | 0.37 |
3年以上 | 1,486,547.00 | 0.08 | 4,137,187.67 | 0.11 |
合计 | 1,941,672,577.74 | 100.00 | 3,872,727,438.14 | 100.00 |
预付款项账龄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材料款。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
单位一 | 210,795,210.74 | 10.86 |
单位二 | 201,856,947.56 | 10.40 |
单位三 | 129,287,145.70 | 6.66 |
单位四 | 125,228,563.22 | 6.45 |
单位五 | 108,068,442.80 | 5.57 |
合计 | 775,236,310.02 | 39.94 |
6、 其他应收款
6.1项目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175,222.79 | 1,330,708.90 |
其他应收款 | 3,384,392,391.35 | 2,112,645,064.03 |
合计 | 3,384,567,614.14 | 2,113,975,77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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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 其他应收款 - 续
6.2应收利息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存款利息 | 175,222.79 | 1,330,708.90 |
合计 | 175,222.79 | 1,330,708.90 |
6.3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3,156,934,649.87 | 1,892,538,305.37 |
1至2年 | 13,822,253.39 | 80,184,221.57 |
2至3年 | 79,711,751.01 | 118,917,812.61 |
3年以上 | 133,923,737.08 | 21,004,724.48 |
合计 | 3,384,392,391.35 | 2,112,645,064.0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退税款 | 2,602,057,830.38 | 1,323,389,238.20 |
保证金或押金 | 246,487,232.30 | 79,891,332.04 |
备用金 | 15,108,919.11 | 29,557,303.29 |
其他 | 521,816,591.81 | 681,431,926.79 |
合计 | 3,385,470,573.60 | 2,114,269,8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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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 其他应收款 - 续
6.3其他应收款 - 续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人民币元
信用损失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 - | 1,624,736.29 | 1,624,736.29 |
本年计提 | - | - | 690,400.00 | 690,400.00 |
本年转回 | - | - | (289,467.80) | (289,467.80) |
本年核销 | - | - | (947,486.24) | (947,486.24)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 | 1,078,182.25 | 1,078,182.25 |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于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集团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
(4)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1,624,736.29 | 690,400.00 | (289,467.80) | (947,486.24) | - | 1,078,182.25 |
合计 | 1,624,736.29 | 690,400.00 | (289,467.80) | (947,486.24) | - | 1,078,182.25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信用损失准备 年末余额 |
单位一 | 2,600,610,958.42 | 76.82 | 出口退税款 | 1年以内 | - |
单位二 | 166,747,657.93 | 4.93 | 代垫款项 | 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 - |
单位三 | 37,280,877.35 | 1.10 | 代缴社保或公积金 | 1年以内 | - |
单位四 | 23,808,583.41 | 0.70 | 代缴社保或公积金 | 1年以内 | - |
单位五 | 18,669,475.02 | 0.55 | 股票期权出资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2,847,117,552.13 | 84.10 | - |
本集团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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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73,518,722.27 | (36,086,059.86) | 4,737,432,662.41 |
在产品 | 1,651,852,972.94 | (6,227,794.00) | 1,645,625,178.94 |
产成品 | 18,441,580,123.20 | (298,704,900.43) | 18,142,875,222.77 |
低值易耗品 | 896,748,793.45 | (14,868,367.21) | 881,880,426.24 |
合计 | 25,763,700,611.86 | (355,887,121.50) | 25,407,813,490.36 |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559,497,056.31 | (77,941,880.18) | 6,481,555,176.13 |
在产品 | 2,061,163,374.58 | (2,975,884.58) | 2,058,187,490.00 |
产成品 | 17,563,112,796.51 | (125,784,964.85) | 17,437,327,831.66 |
低值易耗品 | 651,147,053.32 | (463,201.16) | 650,683,852.16 |
合计 | 26,834,920,280.72 | (207,165,930.77) | 26,627,754,349.95 |
(2) 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元
存货种类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计提额 | 本年减少 | 本年其他增加(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转回 | 转销或转出 | |||||
原材料 | 77,941,880.18 | 72,555,364.94 | (58,332,299.64) | (55,814,143.14) | (264,742.48) | 36,086,059.86 |
在产品 | 2,975,884.58 | 9,083,056.99 | - | (5,831,147.57) | - | 6,227,794.00 |
产成品 | 125,784,964.85 | 596,565,370.90 | (48,471,385.33) | (376,300,431.77) | 1,126,381.78 | 298,704,900.43 |
低值易耗品 | 463,201.16 | 16,056,231.55 | (55,860.46) | (1,595,205.04) | - | 14,868,367.21 |
合计 | 207,165,930.77 | 694,260,024.38 | (106,859,545.43) | (439,540,927.52) | 861,639.30 | 355,887,121.50 |
(3)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依据 | 本年转回及转销存货 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回金额 占该项存货年末 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注1 | 注2 | 1.22 |
在产品 | 注1 | 注2 | - |
产成品 | 注1 | 注2 | 0.26 |
低值易耗品 | 注1 | 注2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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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 存货 - 续
(3)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 续
存货的说明:
注1: 由于本年末部分整车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年末库存成本,故相应计提原材料、在
产品及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
注2: 由于本年末部分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高于年末库存成本,转回上年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由于本年已将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或领用,转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8、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国补应收款 | 201,690,305.00 | - | 201,690,305.00 | 159,478,424.00 | - | 159,478,424.00 |
减:分类为其他 非流动资产 | 175,209,743.00 | - | 175,209,743.00 | 107,267,679.00 | - | 107,267,679.00 |
合计 | 26,480,562.00 | - | 26,480,562.00 | 52,210,745.00 | - | 52,210,7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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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9、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 2,219,065,000.03 |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 2,210,661,070.74 | 1,660,699,347.19 |
模具(注1) | 636,126,822.54 | 685,279,060.1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9,550,410.41 | 59,246,481.51 |
巴西预缴社会一体化费、 社会保险融资贡献费及工业产品税 | 21,383,139.65 | 4,478,111.39 |
其他 | 252,213,442.58 | 149,800,451.17 |
合计 | 5,408,999,885.95 | 2,559,503,451.38 |
注1: 预计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1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土地代垫款 | 368,827,184.15 | - | 368,827,184.15 | 362,926,261.22 | - | 362,926,261.22 | 1.11% |
融资租赁款 | 3,051,016,854.67 | (70,974,814.32) | 2,980,042,040.35 | 3,313,084,567.05 | (58,851,833.81) | 3,254,232,733.24 | 0.00至15.00%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27,418,247.03) | - | (327,418,247.03) | (341,691,325.14) | - | (341,691,325.14) | - |
小计 | 3,419,844,038.82 | (70,974,814.32) | 3,348,869,224.50 | 3,676,010,828.27 | (58,851,833.81) | 3,617,158,994.46 | - |
减:一年内到期 长期应收款 | 1,640,881,893.51 | (46,360,864.74) | 1,594,521,028.77 | 1,856,492,759.94 | (30,492,462.82) | 1,826,000,297.12 | - |
合计 | 1,778,962,145.31 | (24,613,949.58) | 1,754,348,195.73 | 1,819,518,068.33 | (28,359,370.99) | 1,791,158,697.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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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长期应收款 - 续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
其中: | ||||||||||
土地代垫款 | 368,827,184.15 | 10.78 | - | - | 368,827,184.15 | 362,926,261.22 | 9.87 | - | - | 362,926,261.22 |
融资租赁款 | 3,051,016,854.67 | 89.22 | (70,974,814.32) | 2.33 | 2,980,042,040.35 | 3,313,084,567.05 | 90.13 | (58,851,833.81) | 1.78 | 3,254,232,733.24 |
合计 | 3,419,844,038.82 | 100.00 | (70,974,814.32) | 2.08 | 3,348,869,224.50 | 3,676,010,828.27 | 100.00 | (58,851,833.81) | 1.60 | 3,617,158,99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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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0、 长期应收款 - 续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 土地代垫款 |
组合计提项目 | 融资租赁款 |
为降低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基于交易记录及相关外部可取得的信息运用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将应收融资租赁款逐项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风险等级。于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集团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
(3)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信用损失准备 | 2024年 |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4,553,588.46 | 24,298,245.35 | 58,851,833.81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825,605.51) | 825,605.51 | - |
本年计提 | 38,686,427.83 | 30,517,577.45 | 69,204,005.28 |
本年转回 | (30,171,325.18) | - | (30,171,325.18) |
本年核销 | - | (26,909,699.59) | (26,909,699.59)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2,243,085.60 | 28,731,728.72 | 70,974,814.32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 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融资租赁款 | 58,851,833.81 | 69,204,005.28 | (30,171,325.18) | (26,909,699.59) | - | 70,974,814.32 |
合计 | 58,851,833.81 | 69,204,005.28 | (30,171,325.18) | (26,909,699.59) | - | 70,974,814.32 |
(5) 本年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融资租赁款 | 26,909,699.59 |
合计 | 26,909,6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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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本年增加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营企业 | |||||||||||
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汽车金融”) | 10,676,293,014.10 | - | - | 796,375,951.42 | - | - | - | - | - | 11,472,668,965.52 | - |
重庆中油哈弗能源有限公司 | 959,988.70 | - | - | 254,615.73 | - | - | - | - | - | 1,214,604.43 | - |
小计 | 10,677,253,002.80 | - | - | 796,630,567.15 | - | - | - | - | - | 11,473,883,569.95 | - |
联营企业 | |||||||||||
毫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毫末智行”) | - | - | - | (3,363,744.25) | - | 3,363,744.25 | - | - | - | - | - |
江苏宝捷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宝捷”) | 14,643,376.23 | - | - | 1,412,374.83 | - | - | - | - | - | 16,055,751.06 | - |
江苏隆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隆诚”) | 53,377,368.53 | - | - | 801,340.17 | - | 411,617.86 | - | - | - | 54,590,326.56 | - |
无锡芯动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芯动”) | 5,848,325.05 | - | - | (3,436,915.74) | - | - | - | - | - | 2,411,409.31 | - |
南京紫荆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 | - | (569,019.96) | - | - | - | - | - | 4,430,980.04 | - |
小计 | 73,869,069.81 | 5,000,000.00 | - | (5,155,964.95) | - | 3,775,362.11 | - | - | - | 77,488,466.97 | - |
合计 | 10,751,122,072.61 | 5,000,000.00 | - | 791,474,602.20 | - | 3,775,362.11 | - | - | - | 11,551,372,036.92 | - |
毫末智行2024年度亏损,本集团按照应分担该联营企业损失份额确认投资损失,2024年度未确认的损失为人民币125,701,908.18元,2024年末累计未确认的损失为人民币351,909,179.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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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确认的 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 其他综合 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年计入 其他综合 收益的利得 | 本年计入 其他综合 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920,519,915.82 | - | - | (377,501,621.31) | - | 2,959,600.00 | 1,545,977,894.51 | 6,445,354.50 | 908,424,746.22 | (31,258,146.92) | 非交易目的持有 |
合计 | 1,920,519,915.82 | - | - | (377,501,621.31) | - | 2,959,600.00 | 1,545,977,894.51 | 6,445,354.50 | 908,424,746.22 | (31,258,146.92) | / |
上述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是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企业权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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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720,067,123.98 | 18,155,144.76 | 738,222,268.74 |
本年增加金额 | 50,854,522.71 | 427,383.25 | 51,281,905.96 |
1.购置 | 16,046,475.05 | - | 16,046,475.05 |
2.无形资产转入 | - | 427,383.25 | 427,383.25 |
3.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4.固定资产转入 | 34,808,047.66 | - | 34,808,047.66 |
本年减少金额 | (49,655,318.83) | (93,781.35) | (49,749,100.18) |
1.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93,781.35) | (93,781.35)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49,655,318.83) | - | (49,655,318.83) |
汇兑差异 | (2,927,447.00) | - | (2,927,447.00) |
2024年12月31日 | 718,338,880.86 | 18,488,746.66 | 736,827,627.5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2024年1月1日 | 283,814,851.39 | 4,445,536.18 | 288,260,387.57 |
本年增加金额 | 36,423,437.13 | 501,727.26 | 36,925,164.39 |
1.计提或摊销 | 23,980,412.74 | 448,610.38 | 24,429,023.12 |
2.无形资产转入 | - | 53,116.88 | 53,116.88 |
3.固定资产转入 | 12,443,024.39 | - | 12,443,024.39 |
本年减少金额 | (20,096,102.64) | (11,134.11) | (20,107,236.75) |
1.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11,134.11) | (11,134.11)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20,096,102.64) | - | (20,096,102.64) |
汇兑差异 | (151,769.03) | - | (151,769.03) |
2024年12月31日 | 299,990,416.85 | 4,936,129.33 | 304,926,546.18 |
三、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436,252,272.59 | 13,709,608.58 | 449,961,881.17 |
2024年12月31日 | 418,348,464.01 | 13,552,617.33 | 431,901,08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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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土地资产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17,218,181,413.62 | 31,149,315,293.91 | 1,373,143,363.60 | 422,246,674.50 | 13,196,630,107.19 | 63,359,516,852.82 |
本年增加金额 | 442,740,834.66 | 3,686,668,454.33 | 314,350,449.51 | 461,972.58 | 1,447,338,075.72 | 5,891,559,786.80 |
1.购置 | 24,459,995.86 | 83,052,317.53 | 70,560,083.30 | 461,972.58 | 561,068,185.55 | 739,602,554.82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7,818,173.91 | 3,594,909,363.99 | 16,820,957.07 | - | 877,700,830.50 | 4,857,249,325.47 |
3.存货转入 | 807,346.06 | 8,706,772.81 | 226,969,409.14 | - | 8,569,059.67 | 245,052,587.68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9,655,318.83 | - | - | - | - | 49,655,318.83 |
本年减少金额 | (52,441,390.06) | (1,153,780,249.44) | (174,207,062.43) | - | (389,392,157.11) | (1,769,820,859.04) |
1.处置或报废 | (821,295.40) | (284,578,044.75) | (172,060,870.87) | - | (287,779,093.06) | (745,239,304.08)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12,565,066.42) | (472,380,483.86) | - | - | (6,051,784.81) | (490,997,335.09)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4,808,047.66) | - | - | - | - | (34,808,047.66) |
4.其他转出 | (1,955,628.66) | (239,762,980.30) | (2,146,191.56) | - | (90,369,706.06) | (334,234,506.58) |
5.因处置子公司减少 | (2,291,351.92) | (157,058,740.53) | - | - | (5,191,573.18) | (164,541,665.63) |
汇兑差异 | (6,047,204.49) | (198,111,568.89) | (41,670,462.58) | (58,421,470.32) | (3,884,958.16) | (308,135,664.44) |
2024年12月31日 | 17,602,433,653.73 | 33,484,091,929.91 | 1,471,616,288.10 | 364,287,176.76 | 14,250,691,067.64 | 67,173,120,116.14 |
二、累计折旧 | ||||||
2024年1月1日 | 4,979,070,611.40 | 18,443,504,798.61 | 422,441,982.57 | - | 8,591,900,344.54 | 32,436,917,737.12 |
本年增加金额 | 862,700,168.60 | 2,362,007,451.19 | 214,746,381.30 | - | 1,287,846,446.57 | 4,727,300,447.66 |
1.计提 | 842,604,065.96 | 2,362,007,451.19 | 214,746,381.30 | - | 1,287,846,446.57 | 4,707,204,345.02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0,096,102.64 | - | - | - | - | 20,096,102.64 |
本年减少金额 | (27,104,114.64) | (336,301,691.27) | (32,731,906.55) | - | (159,723,176.10) | (555,860,888.56) |
1.处置或报废 | (313,364.38) | (275,417,716.81) | (32,313,869.09) | - | (152,892,798.29) | (460,937,748.57)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468,110.31) | (20,440,133.80) | (7,418.17) | - | (2,681,401.25) | (23,597,063.53)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2,443,024.39) | - | - | - | - | (12,443,024.39) |
4.其他转出 | (2,367.63) | (1,279,977.45) | (410,619.29) | - | 27,370.00 | (1,665,594.37) |
5.因处置子公司减少 | (13,877,247.93) | (39,163,863.21) | - | - | (4,176,346.56) | (57,217,457.70) |
汇兑差异 | 3,796,462.73 | (145,899,127.42) | (16,129,972.28) | - | (645,975.86) | (158,878,612.83) |
2024年12月31日 | 5,818,463,128.09 | 20,323,311,431.11 | 588,326,485.04 | - | 9,719,377,639.15 | 36,449,478,683.39 |
三、减值准备 | ||||||
2024年1月1日 | 204,878.87 | 157,525,616.76 | 3,690,022.01 | - | 526,120,416.74 | 687,540,934.38 |
本年增加金额 | 73,284.45 | 103,173,948.32 | 5,323,104.74 | - | 34,189,205.05 | 142,759,542.56 |
1.计提(注) | 73,284.45 | 103,112,316.89 | 5,323,104.74 | - | 33,585,391.66 | 142,094,097.7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61,631.43 | - | - | 603,813.39 | 665,444.82 |
本年减少金额 | - | (116,553,859.60) | (2,041,843.75) | - | (1,638,326.37) | (120,234,029.72) |
1.处置或报废 | - | (116,553,859.60) | (2,041,843.75) | - | (1,303,901.06) | (119,899,604.41)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 | - | - | - | (161,471.43) | (161,471.43) |
3.其他转出 | - | - | - | - | (172,953.88) | (172,953.88) |
2024年12月31日 | 278,163.32 | 144,145,705.48 | 6,971,283.00 | - | 558,671,295.42 | 710,066,447.22 |
四、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12,238,905,923.35 | 12,548,284,878.54 | 947,011,359.02 | 422,246,674.50 | 4,078,609,345.91 | 30,235,058,181.32 |
2024年12月31日 | 11,783,692,362.32 | 13,016,634,793.32 | 876,318,520.06 | 364,287,176.76 | 3,972,642,133.07 | 30,013,574,985.53 |
注: 本年因部分车型停产、工艺变更、发生损坏及设备老化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
民币142,094,09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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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4、 固定资产 - 续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中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57,982,011.2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282,954,400.03元),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人民币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项目一 | 447,617,533.57 | 正在办理 |
项目二 | 85,077,987.04 | 正在办理 |
项目三 | 80,595,326.15 | 正在办理 |
项目四 | 75,642,719.04 | 正在办理 |
其他 | 569,048,445.42 | 正在办理 |
合计 | 1,257,982,011.22 |
15、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海外整车项目 | 900,302,430.14 | - | 900,302,430.14 | 923,661,896.54 | - | 923,661,896.54 |
上饶整车项目 | 613,638,957.95 | - | 613,638,957.95 | 647,136,908.77 | - | 647,136,908.77 |
零部件项目改扩建 | 589,752,044.93 | (6,675,530.70) | 583,076,514.23 | 1,998,215,560.34 | (368,611.44) | 1,997,846,948.90 |
徐水整车项目 | 363,766,058.21 | (787,571.81) | 362,978,486.40 | 677,299,067.60 | (334,523.67) | 676,964,543.93 |
徐水零部件项目 | 225,545,176.46 | (29,784.92) | 225,515,391.54 | 233,985,757.78 | (75,351.06) | 233,910,406.72 |
新技术中心 | 207,752,492.71 | - | 207,752,492.71 | 77,091,614.54 | - | 77,091,614.54 |
天津整车项目 | 200,302,781.42 | (61,631.43) | 200,241,149.99 | 159,819,290.43 | (123,262.86) | 159,696,027.57 |
工业园一二三期改扩建 | 86,505,496.87 | (3,259,513.29) | 83,245,983.58 | 301,498,651.90 | (3,259,513.29) | 298,239,138.61 |
天津零部件项目 | 43,892,008.54 | - | 43,892,008.54 | 74,706,709.08 | (306,627.78) | 74,400,081.30 |
大冶整车项目 | 22,314,957.42 | - | 22,314,957.42 | 292,381,747.01 | - | 292,381,747.01 |
重庆长城整车项目 | 5,045,969.79 | - | 5,045,969.79 | 161,986,055.19 | - | 161,986,055.19 |
日照整车厂项目 | 4,046,300.70 | - | 4,046,300.70 | 6,225,276.31 | - | 6,225,276.31 |
其他整车项目 | 690,428,291.20 | (15,131,084.93) | 675,297,206.27 | 867,728,018.50 | (233,018.75) | 867,494,999.75 |
其他在建项目 | 33,103,982.68 | - | 33,103,982.68 | 60,319,419.06 | - | 60,319,419.06 |
合计 | 3,986,396,949.02 | (25,945,117.08) | 3,960,451,831.94 | 6,482,055,973.05 | (4,700,908.85) | 6,477,355,0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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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5、 在建工程 - 续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工程投入占 预算比例(%) |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 资金来源 | 2024年12月31日 |
海外整车项目 | 5,428,518,119.80 | 923,661,896.54 | 538,387,275.38 | (553,554,497.07) | (8,192,244.71) | 95.77 | - | 自有 | 900,302,430.14 |
上饶整车项目 | 1,379,598,551.93 | 647,136,908.77 | 3,618,212.95 | (6,931.00) | (37,109,232.77) | 45.35 | - | 自有 | 613,638,957.95 |
零部件项目改扩建 | 12,748,656,986.60 | 1,998,215,560.34 | 2,323,479,286.31 | (2,838,209,142.47) | (893,733,659.25) | 69.68 | - | 自有 | 589,752,044.93 |
徐水整车项目 | 13,349,458,320.91 | 677,299,067.60 | 20,056,375.27 | (171,112,376.17) | (162,477,008.49) | 84.51 | - | 自有 | 363,766,058.21 |
合计 | 32,906,231,979.24 | 4,246,313,433.25 | 2,885,541,149.91 | (3,562,882,946.71) | (1,101,512,145.22) | - | 2,467,459,4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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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5、 在建工程 - 续
(3)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 增加金额 | 本年 减少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计提原因 |
天津整车项目 | 123,262.86 | - | (61,631.43) | 61,631.43 | 车型停产 |
徐水整车项目 | 334,523.67 | 787,571.81 | (334,523.67) | 787,571.81 | 工艺变更 |
天津零部件项目 | 306,627.78 | - | (306,627.78) | - | 车型停产 |
零部件项目改扩建 | 368,611.44 | 6,306,919.26 | - | 6,675,530.70 | 车型停产 |
工业园一二三期改扩建 | 3,259,513.29 | - | - | 3,259,513.29 | 车型停产 |
徐水零部件项目 | 75,351.06 | - | (45,566.14) | 29,784.92 | 车型停产 |
其他整车项目 | 233,018.75 | 14,898,066.18 | - | 15,131,084.93 | 车型停产 |
合计 | 4,700,908.85 | 21,992,557.25 | (748,349.02) | 25,945,117.08 |
16、 使用权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69,328,883.58 | 1,105,822,622.15 | 362,491,297.38 | 13,802,153.45 | 1,551,444,956.56 |
本年增加金额 | 8,109,317.14 | 1,918,171,379.45 | 9,412,993.01 | 4,955,173.95 | 1,940,648,863.55 |
本年减少金额 | (16,809,090.61) | (204,386,688.20) | (186,983,694.32) | (8,648,342.98) | (416,827,816.11) |
汇兑差异 | - | (11,639,538.74) | - | - | (11,639,538.74) |
2024年12月31日 | 60,629,110.11 | 2,807,967,774.66 | 184,920,596.07 | 10,108,984.42 | 3,063,626,465.26 |
二、累计折旧 | |||||
2024年1月1日 | 48,392,512.82 | 526,251,723.70 | 232,124,408.20 | 8,967,917.94 | 815,736,562.66 |
本年增加金额 | 21,614,810.21 | 598,977,981.69 | 114,825,605.99 | 4,456,826.93 | 739,875,224.82 |
1.计提 | 21,614,810.21 | 598,977,981.69 | 114,825,605.99 | 4,456,826.93 | 739,875,224.82 |
本年减少金额 | (16,579,026.92) | (110,457,006.52) | (183,827,933.80) | (8,036,225.09) | (318,900,192.33) |
汇兑差异 | - | (3,980,829.81) | - | - | (3,980,829.81) |
2024年12月31日 | 53,428,296.11 | 1,010,791,869.06 | 163,122,080.39 | 5,388,519.78 | 1,232,730,765.34 |
三、减值准备 | |||||
2024年1月1日 | -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20,936,370.76 | 579,570,898.45 | 130,366,889.18 | 4,834,235.51 | 735,708,393.90 |
2024年12月31日 | 7,200,814.00 | 1,797,175,905.60 | 21,798,515.68 | 4,720,464.64 | 1,830,895,699.92 |
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入了多项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租赁期为2-10年。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及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人民币940,171,235.17元。本年度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1,787,394,15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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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7、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3,817,487,497.68 | 1,981,240,846.96 | 14,367,050,000.54 | 20,165,778,345.18 |
本年增加金额 | 199,425,311.84 | 357,219,880.30 | 4,882,262,165.08 | 5,438,907,357.22 |
1.购置 | 147,004,066.14 | 243,872,489.86 | 2,301,563.56 | 393,178,119.56 |
2.内部研发 | - | 28,336,935.32 | 4,879,960,601.52 | 4,908,297,536.84 |
3.在建工程转入 | 52,327,464.35 | 85,010,455.12 | - | 137,337,919.47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3,781.35 | - | - | 93,781.35 |
本年减少金额 | (4,427,383.25) | (44,609,400.26) | (40,474,439.88) | (89,511,223.39) |
1.其他转出 | (4,000,000.00) | (17,983,951.77) | - | (21,983,951.77) |
2.处置 | - | (26,625,448.49) | (40,474,439.88) | (67,099,888.37)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427,383.25) | - | - | (427,383.25) |
汇兑差异 | 5,074,797.55 | (26,286,319.68) | 17,444,353.15 | (3,767,168.98) |
2024年12月31日 | 4,017,560,223.82 | 2,267,565,007.32 | 19,226,282,078.89 | 25,511,407,310.03 |
二、累计摊销 | ||||
2024年1月1日 | 830,365,154.54 | 451,846,047.93 | 7,573,230,910.50 | 8,855,442,112.97 |
本年增加金额 | 90,336,316.57 | 208,885,925.12 | 4,032,324,649.56 | 4,331,546,891.25 |
1.计提 | 90,325,182.46 | 208,885,925.12 | 4,032,324,649.56 | 4,331,535,757.14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134.11 | - | - | 11,134.11 |
本年减少金额 | (53,116.88) | (11,137,613.92) | (11,882,965.94) | (23,073,696.74) |
1.处置 | - | (10,232,942.93) | (11,882,965.94) | (22,115,908.87)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53,116.88) | - | - | (53,116.88) |
3.其他转出 | - | (904,670.99) | - | (904,670.99) |
汇兑差异 | 158,535.96 | (8,016,863.48) | 10,451,869.70 | 2,593,542.18 |
2024年12月31日 | 920,806,890.19 | 641,577,495.65 | 11,604,124,463.82 | 13,166,508,849.66 |
三、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2,987,122,343.14 | 1,529,394,799.03 | 6,793,819,090.04 | 11,310,336,232.21 |
2024年12月31日 | 3,096,753,333.63 | 1,625,987,511.67 | 7,622,157,615.07 | 12,344,898,460.37 |
本年末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61.72% (2023年12月31日:
59.90%)。
(2) 2024年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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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损失减值准备 | 546,788,514.29 | 98,169,568.23 | 547,006,780.11 | 94,933,081.18 |
存货跌价准备 | 262,811,568.73 | 9,842,892.28 | 157,615,714.53 | 10,907,004.08 |
固定资产减值 | 491,050,559.07 | 78,477,053.99 | 476,638,526.27 | 74,349,652.67 |
在建工程减值 | 10,608,838.71 | 2,146,278.42 | 4,302,838.46 | 645,425.77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税会差异 | 6,750,705,928.93 | 1,019,958,650.03 | 4,602,662,190.98 | 691,362,961.77 |
于支付时方可抵税的预提费用 | 1,933,203,232.85 | 384,570,876.76 | 1,258,574,647.47 | 290,684,284.38 |
合同负债 | 6,636,995,374.08 | 1,124,184,958.55 | 6,041,529,946.16 | 967,765,783.63 |
可抵扣亏损 | 13,660,022,821.15 | 2,454,065,058.06 | 16,559,538,338.89 | 2,792,092,689.84 |
递延收益 | 1,750,400,085.46 | 278,113,127.68 | 1,492,267,247.10 | 237,262,628.32 |
股份支付 | 679,469,051.77 | 111,411,769.08 | 160,350,327.89 | 18,436,876.18 |
租赁负债 | 2,063,337,945.72 | 472,360,090.15 | 945,150,826.78 | 167,600,127.86 |
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 | 4,285,531,862.44 | 932,136,582.62 | 4,188,578,029.02 | 900,642,402.14 |
其他 | 32,933,601.95 | 4,816,198.13 | 153,757,323.41 | 36,352,502.00 |
合计 | 39,103,859,385.15 | 6,970,253,103.98 | 36,587,972,737.07 | 6,283,035,419.8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税法下加速抵扣的影响 | 11,062,704,985.16 | 1,834,522,900.58 | 13,639,189,979.00 | 2,207,519,872.61 |
使用权资产 | 1,835,611,852.01 | 435,276,563.72 | 699,421,224.87 | 131,228,955.07 |
金融资产未实现利得 | 868,810,355.08 | 218,406,685.32 | 1,258,570,427.44 | 314,541,286.1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 | 110,330,610.42 | 16,549,591.56 | 112,566,799.23 | 16,885,019.88 |
应收利息 | 39,738,064.95 | 7,406,034.38 | 103,791,745.36 | 17,130,903.44 |
合计 | 13,917,195,867.62 | 2,512,161,775.56 | 15,813,540,175.90 | 2,687,306,037.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9,785,645.46) | 5,450,467,458.52 | (1,622,842,977.53) | 4,660,192,442.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9,785,645.46 | (992,376,130.10) | 1,622,842,977.53 | (1,064,463,0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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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可抵扣亏损 | 4,461,699,822.30 | 2,908,689,486.35 |
合计 | 4,461,699,822.30 | 2,908,689,486.3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元
年份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 | - | 8,170,286.78 |
2025 | 68,289,657.96 | 70,263,612.00 |
2026 | 525,101,786.54 | 686,166,243.80 |
2027 | 794,830,176.78 | 805,993,071.16 |
2028 | 1,310,272,772.08 | 1,338,096,272.61 |
2029 | 1,763,205,428.94 | - |
合计 | 4,461,699,822.30 | 2,908,689,486.35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采购保证金 | 410,000,000.00 | - | 410,000,000.00 | 1,420,000,000.00 | - | 1,420,000,000.00 |
土地转让款 | 270,758,568.00 | - | 270,758,568.00 | 270,758,568.00 | - | 270,758,568.00 |
国补应收款 | 288,025,512.33 | - | 288,025,512.33 | 107,267,679.00 | - | 107,267,679.00 |
其他 | 818,354,188.21 | - | 818,354,188.21 | 5,969.09 | - | 5,969.09 |
合计 | 1,787,138,268.54 | - | 1,787,138,268.54 | 1,798,032,216.09 | - | 1,798,032,216.09 |
20、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1) 短期借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3,624,782,906.48 | 3,867,147,964.90 |
保证借款(注1) | 873,662,778.86 | 1,318,597,968.34 |
质押借款(注2) | 2,066,493,436.90 | 515,105,000.00 |
抵押借款(注3) | 100,000,000.00 | - |
合计 | 6,664,939,122.24 | 5,700,850,9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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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0、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 续
(1) 短期借款 - 续
注1: 该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城汽车销售(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销售”)、
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泰国”)、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汽车泰国”)、诺博汽车系统(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泰国”)、蜂巢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动力泰国”)及曼德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德泰国”)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取得的借款。
注2:该质押借款系本年末未达到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取得的贴现款项。
注3: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长征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取得的借款。
(2) 长期借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7,863,114,985.80 | 16,929,559,388.06 |
保证借款(注1) | 1,000,641,666.68 | 2,401,674,583.34 |
质押借款(注2) | 19,321,819.72 | 63,573,730.56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2,401,940,594.22 | 6,108,718,993.00 |
合计 | 6,481,137,877.98 | 13,286,088,708.96 |
注1: 本年末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以创新长城作为保证人取得的借款以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精
工汽车、曼德电子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取得的借款。
注2: 该质押借款系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欧拉”)质押长期应收款取
得的借款。
21、 应付票据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5,963,164,223.78 | 27,870,084,140.78 |
商业承兑汇票 | 64,590,368.71 | 69,706,112.30 |
合计 | 36,027,754,592.49 | 27,939,790,2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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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应付账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42,900,832,545.76 | 40,066,698,691.61 |
1至2年 | 481,427,479.48 | 399,643,934.31 |
2至3年 | 146,041,190.49 | 60,563,204.75 |
3年以上 | 14,998,306.98 | 19,745,288.27 |
合计 | 43,543,299,522.71 | 40,546,651,118.94 |
以上应付账款账龄分析是以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时间为基础。
23、 合同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货款 | 7,966,054,142.60 | 6,880,832,035.00 |
保养服务 | 2,759,642,961.99 | 1,977,249,635.75 |
保修服务 | 960,254,990.63 | 690,927,118.57 |
运输服务 | 25,331,264.35 | 34,066,949.60 |
合计 | 11,711,283,359.57 | 9,583,075,738.92 |
注:
在本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的收入
年初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金额人民币7,467,671,783.13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绝大部分将于2025年度确认为收入。
24、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1、短期薪酬 | 4,385,261,123.99 | 17,808,591,277.39 | (17,305,364,582.77) | 4,888,487,818.61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324,254.90 | 1,278,815,990.74 | (1,275,664,895.88) | 11,475,349.76 |
3、辞退福利 | 304,343.48 | 61,859,589.85 | (59,882,668.71) | 2,281,264.62 |
合计 | 4,393,889,722.37 | 19,149,266,857.98 | (18,640,912,147.36) | 4,902,244,4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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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4、 应付职工薪酬 - 续
(2) 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17,929,755.38 | 14,364,714,230.39 | (13,724,244,744.67) | 4,658,399,241.10 |
二、职工福利费 | 185,454,249.26 | 919,235,138.66 | (926,208,467.26) | 178,480,920.66 |
三、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318,630.53 | 4,069,437.30 | (4,069,437.30) | 318,630.53 |
四、社会保险费 | 11,959,890.81 | 671,519,590.33 | (671,727,733.87) | 11,751,747.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990,913.94 | 614,130,701.43 | (614,136,850.82) | 10,984,764.55 |
工伤保险费 | 669,442.50 | 47,787,700.06 | (47,745,240.60) | 711,901.96 |
生育保险费 | 299,534.37 | 9,601,188.84 | (9,845,642.45) | 55,080.76 |
五、住房公积金 | (9,670,629.73) | 390,712,130.67 | (390,681,934.66) | (9,640,433.72) |
六、工会经费 | 20,362,621.45 | 39,341,260.04 | (36,175,886.16) | 23,527,995.33 |
七、职工教育经费 | 1,691,760.53 | 11,124,233.92 | (12,540,704.72) | 275,289.73 |
八、劳务费 | 157,214,845.76 | 1,407,875,256.08 | (1,539,715,674.13) | 25,374,427.71 |
合计 | 4,385,261,123.99 | 17,808,591,277.39 | (17,305,364,582.77) | 4,888,487,818.61 |
(3) 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694,726.73 | 1,236,291,069.67 | (1,241,783,614.09) | 12,202,182.31 |
2、失业保险费 | (9,370,471.83) | 42,524,921.07 | (33,881,281.79) | (726,832.55) |
合计 | 8,324,254.90 | 1,278,815,990.74 | (1,275,664,895.88) | 11,475,349.76 |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本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1,236,291,069.67元及人民币42,524,921.07元(2023年:人民币1,176,089,422.24元及人民币41,803,693.08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12,202,182.31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7,694,726.73元)的应缴存费用未支付给养老保险计划。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多缴存人民币726,832.55元失业保险费(2023年12月31日:多缴存人民币9,370,471.83元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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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5、 应交税费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800,106,362.80 | 476,857,763.04 |
消费税 | 588,307,833.92 | 344,831,029.41 |
企业所得税 | 613,175,788.95 | 594,380,979.31 |
个人所得税 | 32,262,307.92 | 35,605,505.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807,952.59 | 32,491,842.24 |
教育费附加 | 51,590,336.97 | 23,578,134.26 |
印花税 | 89,013,458.19 | 81,943,828.96 |
房产税 | 7,242,698.57 | 6,925,656.30 |
车辆报废税 | 1,269,089,089.55 | 627,095,876.62 |
其他 | 123,803,398.82 | 166,408,212.35 |
合计 | 3,646,399,228.28 | 2,390,118,827.57 |
26、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工程款 | 251,076,699.93 | 166,181,154.48 |
设备款 | 1,709,404,116.67 | 2,503,631,643.76 |
保证金或押金 | 867,424,983.93 | 868,709,411.1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879,413,797.00 | 637,503,647.20 |
与预收货款相关的销项税额 | 952,815,290.44 | 900,599,453.84 |
售后回购车款 | 553,047,748.45 | 543,279,125.00 |
其他 | 511,455,655.95 | 597,981,820.62 |
合计 | 5,724,638,292.37 | 6,217,886,25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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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六)20 | 2,401,940,594.22 | 6,108,718,993.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六)30 | 739,366,632.19 | 354,365,561.26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六)29 | 529,984,607.74 | 411,628,192.04 |
其他 | 16,614,884.56 | 15,622,014.90 | |
合计 | 3,687,906,718.71 | 6,890,334,761.20 |
28、 其他流动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提的广告及媒体服务费 | 1,575,145,521.99 | 2,356,555,681.19 |
预提的售后保修费 | 1,486,213,542.24 | 1,357,253,618.29 |
预提的运输费 | 1,442,658,627.09 | 1,046,202,618.43 |
预提的技术开发支出 | 523,950,651.27 | 484,797,131.13 |
预提的水电费 | 94,816,948.77 | 79,731,625.29 |
预提的咨询服务费 | 77,213,659.86 | 123,717,005.64 |
预提的车联网费用 | 47,211,293.46 | 497,550,152.92 |
其他 | 1,021,630,806.71 | 1,142,332,223.44 |
合计 | 6,268,841,051.39 | 7,088,140,056.33 |
29、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支持证券 | 688,030,507.74 | 283,565,357.27 |
资产支持票据 | - | 172,657,234.77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516,749,229.52 | 3,418,465,569.5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29,984,607.74 | 411,628,192.04 |
合计 | 3,674,795,129.52 | 3,463,059,96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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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应付债券 - 续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 发行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金额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 计提利息 | 溢价折摊销 及其他 | 本年偿还/转股 | 减:一年内到期 的应付债券 | 2024年 12月31日 | 是否违约 |
22 欧拉租赁ABN001优先(注2) | 100.00 | 3.35 | 2/12/2022 | 694天 | 478,000,000.00 | 172,657,234.77 | - | 2,229,321.08 | (3,284,555.85) | (171,602,000.00) | - | -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1期优先A1(注1) | 100.00 | 3.20 | 20/9/2023 | 191天 | 320,000,000.00 | 79,508,319.60 | - | 386,400.40 | (406,720.00) | (79,488,000.00) | - | -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1期优先A2(注1) | 100.00 | 3.50 | 20/9/2023 | 468天 | 204,000,000.00 | 204,057,037.67 | - | 4,437,286.33 | (4,494,324.00) | (204,000,000.00) | - | -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2期-优先A1(注1) | 100.00 | 2.90 | 2/2/2024 | 301天 | 229,000,000.00 | - | 229,000,000.00 | 2,584,036.00 | (2,584,036.00) | (229,000,000.00) | - | -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2期-优先A2(注1) | 100.00 | 3.20 | 2/2/2024 | 756天 | 176,000,000.00 | - | 176,000,000.00 | 5,126,931.53 | (5,114,032.00) | (20,609,600.00) | 140,390,499.53 | 15,012,800.00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3期-优先A1(注1) | 100.00 | 2.20 | 27/6/2024 | 307天 | 316,000,000.00 | - | 316,000,000.00 | 2,117,025.64 | (2,113,724.00) | (262,912,000.00) | 53,091,301.64 | -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3期-优先A2(注1) | 100.00 | 2.40 | 27/6/2024 | 733天 | 166,000,000.00 | - | 166,000,000.00 | 2,051,293.83 | (2,040,970.00) | - | 117,471,923.83 | 48,538,400.00 | 否 |
天风-欧拉租赁4期绿色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优先(注4) | 100.00 | 2.27 | 5/12/2024 | 785天 | 313,000,000.00 | - | 313,000,000.00 | 525,582.74 | - | - | 219,030,882.74 | 94,494,700.00 | 否 |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3) | 100.00 | 0.60 | 17/6/2021 | 2,190天 | 3,500,000,000.00 | 3,418,465,569.50 | - | 24,897,619.40 | 94,413,696.62 | (21,027,656.00) | - | 3,516,749,229.52 | 否 |
合计 | -- | - | - | - | 5,702,000,000.00 | 3,874,688,161.54 | 1,200,000,000.00 | 44,355,496.95 | 74,375,334.77 | (988,639,256.00) | 529,984,607.74 | 3,674,795,129.52 |
注1: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欧拉于2023年9月20日作为发起机构发行人民币5.24亿元的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包括人民币3.20
亿元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2.04亿元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于2024年3月偿付完毕,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于2024年12月偿付完毕。天津欧拉于2024年2月2日作为发起机构发行人民币
4.05亿元的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包括人民币2.29亿元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1.76亿元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于2024年11月偿付完毕,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将于2026年2月前偿付完毕。天津欧拉于2024年6月27日作为发起机构发行人民币4.82亿元的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包括人民币3.16亿元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1.66亿元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将于2025年4月前偿付完毕,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将于2026年6月前偿付完毕。本集团未终止确认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金融资产,并将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所融款项作为应付债券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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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应付债券 - 续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 续
注2: 天津欧拉于2022年12月2日作为发起机构发行人民币 4.78亿元的固定利率优先级
资产支持票据,本集团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于2024年10月偿付完毕。本集团未终止确认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金融资产,并将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所融款项作为应付债券核算。
注3: 经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面值总额共计人民币35.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汽转债”),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
1.5%、第六年2.0%。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6月1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
注4: 天津欧拉于2024年12月5日作为发起机构发行人民币 3.13亿元的固定利率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于2027年1月偿付完毕。本集团未终止确认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金融资产,并将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所融款项作为应付债券核算。
30、 租赁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租赁负债 | 2,111,121,266.60 | 1,015,930,840.76 |
小计 | 2,111,121,266.60 | 1,015,930,840.76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 负债(附注(六)27) | 739,366,632.19 | 354,365,561.26 |
合计 | 1,371,754,634.41 | 661,565,279.50 |
31、 递延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97,720,150.53 | 873,000,739.98 | (616,080,513.26) | 3,454,640,377.25 | 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基金等 |
合计 | 3,197,720,150.53 | 873,000,739.98 | (616,080,513.26) | 3,454,640,3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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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1、 递延收益 - 续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新增 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转出 | 2024年 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基金 | 1,848,203,491.03 | 698,907,835.12 | (203,081,734.95) | (176,291,850.86) | 2,167,737,740.34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 | 815,464,349.19 | 5,800,000.00 | (24,140,175.88) | (43,647,308.19) | 753,476,865.12 | 与资产相关 |
软土地基补贴款 | 232,826,236.42 | 355,000.00 | (2,619,566.40) | (2,600,000.00) | 227,961,670.02 | 与资产相关 |
新能源汽车检测平台及测试试验场建设项目 | 104,997,288.28 | - | (13,191,403.74) | (53,625.00) | 91,752,259.54 | 与资产相关 |
城建资金 | 51,674,465.09 | - | (2,223,518.72) | - | 49,450,946.37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环保增压直喷汽油机项目 | 20,833,333.33 | - | (10,000,000.24) | - | 10,833,333.09 | 与资产相关 |
110KV变电站项目 | 20,984,787.29 | - | (1,176,717.12) | - | 19,808,070.17 | 与资产相关 |
新技术中心建设设备项目 | 1,012,407.78 | - | (675,873.32) | - | 336,534.46 | 与资产相关 |
改扩建专家公寓项目 | 6,818,181.83 | - | (1,363,636.36) | - | 5,454,545.47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94,905,610.29 | 167,937,904.86 | (14,313,721.58) | (120,701,380.90) | 127,828,412.67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合计 | 3,197,720,150.53 | 873,000,739.98 | (272,786,348.31) | (343,294,164.95) | 3,454,640,3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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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2、 股本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注1) | 可转债转股(注1) | 其他(注1) | 小计 | |||
股本 | 8,497,528,597.00 | 62,463,380.00 | 1,400.00 | (3,828,998.00) | 58,635,782.00 | 8,556,164,379.00 |
注1: 如附注(十三)所述,根据本集团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度,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
股本45,557,500股,因股票期权行权发行股票16,905,880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1,400股,本公司注销因失效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828,998股。
33、 其他权益工具
人民币元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工具 部分(附注(六)29) | 34,952,890 | 335,560,107.73 | - | - | (560.00) | (5,376.18) | 34,952,330 | 335,554,731.55 |
合计 | 34,952,890 | 335,560,107.73 | - | - | (560.00) | (5,376.18) | 34,952,330 | 335,554,731.55 |
34、 资本公积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注1) | 33,522,022.11 | 1,442,322,481.28 | (53,892,880.24) | 1,421,951,623.15 |
其他资本公积(注2) | 2,021,120,135.62 | 732,141,114.34 | (549,365,434.45) | 2,203,895,815.51 |
合计 | 2,054,642,157.73 | 2,174,463,595.62 | (603,258,314.69) | 3,625,847,438.66 |
注1: 资本溢价本年增加系本集团本年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锁增加人
民币1,442,263,988.08 元,部分“长汽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增加人民币58,493.20元。本年减少系本公司注销因失效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人民币53,892,880.24元。
注2: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年依据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增加人民币727,983,721.41元、权益法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人民币4,157,392.93元。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主要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票期权行权所致。
35、 库存股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与限制性股票回购 义务相关的库存股(注1) | 644,670,792.60 | 620,037,575.00 | (392,311,804.68) | 872,396,562.92 |
回购股票(注2) | 159,379,670.41 | - | (80,930,906.76) | 78,448,763.65 |
合计 | 804,050,463.01 | 620,037,575.00 | (473,242,711.44) | 950,845,3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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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5、 库存股 - 续
注1: 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相关的库存股本年增加系本集团本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致,本年减少系本公司因向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分配现金股利、注销因失效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详见附注(十三)。
注2: 与回购股票相关的库存股本年减少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减少人民币80,930,906.76元。
36、 盈余公积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法定公积金(附注(六) 37(1)) | 5,129,831,905.92 | 1,424,211,682.50 | - | 6,554,043,588.42 |
任意公积金 | 2,855,650.48 | - | - | 2,855,650.48 |
储备基金 | 128,666,410.87 | 6,876,635.42 | - | 135,543,046.29 |
福利企业减免税金 | 251,838,024.75 | - | - | 251,838,024.75 |
合计 | 5,513,191,992.02 | 1,431,088,317.92 | - | 6,944,280,309.94 |
37、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2024年度: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52,728,780,842.33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92,204,172.58 | |
其他转入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24,211,682.50 | (1) |
提取储备基金 | 6,876,635.42 | (2) |
分派现金股利 | 2,562,255,943.20 | (3) |
加:其他 | 3,683,602.71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61,431,324,356.50 | |
2023年度: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49,176,813,140.82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21,559,679.84 | |
其他转入 | 351,090.6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21,430,747.18 | (1) |
提取储备基金 | 11,114,793.44 | (2) |
分派现金股利 | 2,535,415,105.40 | (4) |
其他 | 1,982,423.00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52,728,780,8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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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未分配利润 - 续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之10%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公司的股本,但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本公司之若干子公司为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有关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子公司延续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算的净利润为基础计提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计提比例由董事会及公司章程确定。
(3) 2024年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2024年5月10日,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并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62,454,289.70元。
2024年本集团计入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剔除对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分配的现金股利。
(4) 2023年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2023年6月16日,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并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36,469,692.20元。
2023年本集团计入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剔除对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分配的现金股利及回购股票的股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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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已重述) | |
主营业务 | 199,614,004,631.17 | 160,831,065,950.46 | 171,226,515,049.27 | 140,074,540,889.60 |
其他业务 | 2,581,467,703.71 | 1,915,687,908.86 | 1,985,561,708.70 | 1,697,551,664.41 |
合计 | 202,195,472,334.88 | 162,746,753,859.32 | 173,212,076,757.97 | 141,772,092,554.0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已重述) | |
销售汽车收入 | 175,489,363,138.37 | 141,326,948,403.45 | 153,278,811,270.64 | 126,098,821,072.15 |
销售零配件收入 | 12,839,224,193.00 | 9,367,265,640.96 | 12,492,184,771.94 | 9,293,378,376.87 |
提供劳务收入 | 3,131,427,109.73 | 2,749,742,194.31 | 2,853,369,342.13 | 2,505,912,287.43 |
模具及其他收入 | 8,153,990,190.07 | 7,387,109,711.74 | 2,602,149,664.56 | 2,176,429,153.15 |
其他收入 | 2,352,423,687.66 | 1,779,498,142.19 | 1,800,055,285.86 | 1,591,486,472.87 |
与客户之间的 合同产生的 收入小计 | 201,966,428,318.83 | 162,610,564,092.65 | 173,026,570,335.13 | 141,666,027,362.47 |
租赁收入 | 229,044,016.05 | 136,189,766.67 | 185,506,422.84 | 106,065,191.54 |
合计 | 202,195,472,334.88 | 162,746,753,859.32 | 173,212,076,757.97 | 141,772,092,554.01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 主要 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 预期将退还给 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 质量保证 类型及相关 义务 |
销售汽车收入 |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 预收/签收后30-180天内收款 | 货物 | 是 | 无 | 产品质量保证 |
销售零配件收入 |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 预收/签收后30-90天内收款 | 货物 | 是 | 无 | 产品质量保证 |
提供劳务收入 | 提供劳务完成 | 提供服务完成后30-180天内收款 | 劳务 | 是 | 无 | 无 |
模具及其他收入 | 交付验收完成 | 按照项目进度分段收款 | 货物 | 是 | 无 | 产品质量保证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3,076,200,615.73元,预计绝大部分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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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消费税 | 5,618,736,322.02 | 4,511,321,394.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7,145,120.79 | 554,722,123.01 |
教育费附加 | 464,495,413.93 | 397,994,701.21 |
印花税 | 293,303,055.57 | 272,253,215.18 |
社会一体化费及社会保险融资贡献费 | 90,707,388.37 | 1,124,373.22 |
房产税 | 156,086,920.09 | 151,492,446.96 |
土地使用税 | 71,511,617.28 | 70,640,271.41 |
其他 | 67,431,538.29 | 26,705,348.12 |
合计 | 7,409,417,376.34 | 5,986,253,874.07 |
40、 销售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已重述) |
广告及媒体服务费 | 3,196,856,715.58 | 4,045,630,333.37 |
工资薪金 | 1,914,115,858.99 | 1,379,322,242.88 |
佣金 | 806,693,257.68 | 569,225,185.62 |
咨询服务费 | 340,023,397.52 | 293,548,000.47 |
港杂费 | 244,383,916.65 | 229,049,324.08 |
差旅费 | 127,529,500.38 | 114,394,250.22 |
股份支付费用 | 75,860,033.84 | 29,863,172.63 |
办公费 | 133,301,181.69 | 41,762,491.96 |
折旧与摊销 | 374,981,707.57 | 85,074,813.65 |
其他 | 616,597,395.31 | 498,542,448.21 |
合计 | 7,830,342,965.21 | 7,286,412,26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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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管理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资薪金 | 2,400,209,173.93 | 2,598,773,378.24 |
折旧与摊销 | 504,690,560.97 | 446,301,636.46 |
办公费 | 275,801,764.08 | 298,929,765.28 |
咨询服务费 | 366,653,440.65 | 288,523,208.40 |
股份支付费用 | 224,236,240.07 | 130,867,876.29 |
业务招待费 | 32,550,441.35 | 29,143,712.16 |
审计费 | 6,496,696.49 | 6,945,889.16 |
其他 | 945,745,966.23 | 935,661,974.21 |
合计 | 4,756,384,283.77 | 4,735,147,440.20 |
42、 研发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折旧与摊销 | 4,413,524,634.81 | 3,325,780,571.49 |
工资薪金 | 3,097,572,044.81 | 2,861,889,424.20 |
材料试验检测费 | 497,620,140.16 | 561,631,936.69 |
咨询服务费 | 320,969,026.73 | 270,179,004.38 |
办公费 | 164,024,466.61 | 181,037,955.92 |
股份支付费用 | 189,507,571.82 | 64,983,752.71 |
设计开发费 | 348,854,204.68 | 532,580,090.18 |
其他费用 | 252,295,162.44 | 256,169,914.25 |
合计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43、 财务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支出 | 882,010,505.97 | 946,652,215.0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57,435,348.76 | 44,690,603.39 |
利息收入 | (1,180,932,428.83) | (1,195,237,324.32) |
汇兑差额 | 342,699,644.53 | 127,004,278.93 |
其他 | 47,386,728.89 | (4,313,979.53) |
合计 | 91,164,450.56 | (125,894,80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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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其他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2,222,283,064.34 | 1,200,254,921.5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877,658.26 | 15,810,325.07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1,460,100,057.50 | 296,173,388.72 |
合计 | 3,693,260,780.10 | 1,512,238,635.3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人民币元
补助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汽车报废补贴 | 1,745,230,901.51 | 715,270,703.32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272,786,348.31 | 213,751,715.4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技改专项资金 | 59,751,705.00 | 85,224,776.36 | 与收益相关 |
福利企业增值税 即征即退 | 44,615,671.40 | 37,327,211.34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 基地补贴 | 18,183,047.23 | 36,957,642.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 | 13,851,044.00 | 8,480,833.41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补贴 | 12,457,525.63 | 4,9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1,948,868.11 | 20,368,930.94 | 与收益相关 |
就业补贴 | 3,547,733.54 | 9,958,391.58 | 与收益相关 |
外贸经济发展补贴 | 2,776,600.00 | 13,599,230.00 | 与收益相关 |
出口补贴 | -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37,133,619.61 | 52,885,487.13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合计 | 2,222,283,064.34 | 1,200,254,9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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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投资收益
明细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3,654,087.77 | 744,137,403.5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976,602.91 | 57,690,856.18 |
终止确认贴现票据损失 | (82,644,892.90) | (65,199,268.3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之净(损失)收益 | (16,812,917.20) | 11,901,659.35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66,565,906.90 | 7,329,459.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445,354.50 | 5,067,36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902,448.15 | - |
合计 | 877,086,590.13 | 760,927,470.41 |
本集团投资收益的汇回无重大限制。
本集团无来自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
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人民币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的来源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 | - | 2,432,096.19 |
理财产品 | (6,547,828.27) | 3,781,209.61 |
货币基金 | 11,302,615.38 | - |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 31,607,964.94 | (46,849,715.7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30,000.00 | 14,600,000.00 |
合计 | 42,492,752.05 | (26,036,409.98) |
47、 信用减值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账款 | 17,070,949.20 | (73,450,446.21) |
其他应收款 | (400,932.20) | 8,905,684.71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 | (39,032,680.10) | 2,077,398.09 |
合计 | (22,362,663.10) | (62,467,36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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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8、 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存货跌价损失 | (587,400,478.95) | (464,051,231.80)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2,094,097.74) | (23,323,906.35) |
三、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1,992,557.25) | (233,018.75) |
合计 | (751,487,133.94) | (487,608,156.90) |
49、 资产处置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资产处置收益 | 4,830,798.70 | 99,593.1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32,012,486.93 | (24,278,556.02) |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收益 | (32,222,047.46) | 18,220,413.0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5,134,069.76) | (1,199,353.55)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0,174,428.99 | 7,357,089.70 |
50、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本年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30,609,583.25 | 536,855,308.61 | 230,609,583.25 |
赔款收入 | 107,168,601.88 | 71,991,610.54 | 107,168,601.88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4,106,147.08 | 53,558,099.19 | 14,106,147.08 |
其他 | 83,064,495.49 | 81,306,978.66 | 83,064,495.49 |
合计 | 434,948,827.70 | 743,711,997.00 | 434,948,82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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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0、 营业外收入 - 续
(2)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人民币元
补助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资金 | 217,181,500.00 | 464,414,544.29 | 与收益相关 |
补贴收入 | 6,956,029.80 | 10,880,427.00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补贴资金 | 329,000.00 | 49,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6,143,053.45 | 12,510,337.32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30,609,583.25 | 536,855,308.61 |
51、 营业外支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本年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2,044,029.56 | 34,260,221.16 | 2,044,029.56 |
赔款罚款支出 | 4,889,252.97 | 4,532,651.62 | 4,889,252.97 |
其他 | 65,488,440.67 | 81,832,917.46 | 65,488,440.67 |
合计 | 72,421,723.20 | 120,625,790.24 | 72,421,723.20 |
52、 所得税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16,124,206.15 | 2,032,365,116.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25,173,159.58) | (1,231,125,078.92) |
合计 | 1,590,951,046.57 | 801,240,03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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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2、 所得税费用 - 续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14,283,390,376.06 | 7,824,052,762.01 |
所得税率 | 25% | 25% |
按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70,847,594.02 | 1,956,013,190.50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的变化 | (22,971,080.99) | - |
部分公司适用优惠税率的影响 | (963,484,427.04) | (179,353,633.75) |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的影响 | (898,462,625.36) | (863,137,589.55) |
股权激励扣除额 | 47,668,017.42 | 89,580,199.10 |
免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615,652,102.09) | (669,645,548.91) |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915,232.26) | (11,072,311.55) |
不可抵扣费用的纳税影响 | 77,676,038.98 | 80,204,951.68 |
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 17,495,711.51 | 109,826,322.5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052,204.87) | (45,699,610.11)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0,801,357.25 | 334,524,068.15 |
合计 | 1,590,951,046.57 | 801,240,038.06 |
53、 净利润
本集团的净利润乃经扣除(计入)以下各项:
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固定资产折旧 | (六)14 | 4,697,552,478.19 | 4,033,217,372.24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 (六)13 | 24,429,023.12 | 47,649,227.33 |
无形资产摊销 | (六)17 | 4,330,947,052.75 | 3,176,345,298.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六)16 | 739,875,224.82 | 463,406,468.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9,963,635.66 | 107,357,646.88 | |
折旧与摊销合计 | 10,152,767,414.54 | 7,827,976,013.70 | |
资产处置收益 | (六)49 | (4,830,798.70) | (99,593.13) |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 (61,583,846.70) | (55,913,016.73) | |
职工薪酬费用 | 15,422,137,599.81 | 14,331,174,050.03 | |
存货跌价损失 | (六)48 | 587,400,478.95 | 464,051,23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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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4、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包含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未注销的股票的股数)计算。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9 | 0.82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9 | 0.82 |
55、 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发生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本年所得 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 税后 归属于 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的变动 | 668,790.91 | - | (668,790.91) | - | (668,790.91)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 941,001,165.46 | (377,501,621.31) | - | 94,375,405.33 | (283,126,215.98) | - | 657,874,949.48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2,449,472.05) | (90,110,172.19) | - | 13,516,525.83 | (76,593,646.36) | - | (159,043,118.4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47,027,734.33) | (950,968,041.96) | - | - | (950,968,041.96) | - | (1,797,995,776.29)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192,749.99 | (1,418,579,835.46) | (668,790.91) | 107,891,931.16 | (1,311,356,695.21) | - | (1,299,163,9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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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3,034,614,717.14 | 3,046,716,832.32 |
融资租赁款 | 2,114,560,621.40 | 2,190,404,583.34 |
利息收入 | 1,176,227,144.42 | 1,050,968,604.14 |
赔款(罚款)收入 | 107,168,601.88 | 71,607,642.88 |
其他 | 83,122,313.53 | 243,807,154.13 |
合计 | 6,515,693,398.37 | 6,603,504,816.81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广告及媒体服务费 | 4,249,693,258.41 | 3,703,057,725.53 |
融资租赁款 | 1,817,088,040.98 | 2,426,159,609.53 |
技术开发支出 | 1,544,609,480.48 | 1,551,032,496.51 |
佣金 | 806,693,257.68 | 569,225,185.62 |
咨询服务费 | 753,180,183.95 | 561,879,226.48 |
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 | 626,630,683.38 | 371,888,247.67 |
港杂仓储费 | 443,558,290.83 | 337,437,892.91 |
差旅费 | 258,635,008.25 | 114,394,250.22 |
其他 | 2,031,189,045.56 | 1,393,201,997.52 |
合计 | 12,531,277,249.52 | 11,028,276,631.99 |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收回与购地相关履约保证金 | - | 425,249,958.75 |
收回以前年度处置子公司的款项 | 6,000,000.00 | - |
合计 | 6,000,000.00 | 425,249,95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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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续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附注(六)57(2)) | 55,162,192.06 | 38,840,083.76 |
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60,190,560.00 | - |
合计 | 115,352,752.06 | 38,840,083.76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受限银行存款的减少 | - | 5,809,753,842.11 |
售后回购款 | - | 367,504,000.00 |
其他 | - | 37,344,218.53 |
合计 | - | 6,214,602,060.64 |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回购股票及回购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 111,922,775.80 | 2,160,393,960.99 |
租赁负债的减少 | 681,879,789.62 | 671,527,666.50 |
受限银行存款的增加 | 405,920,454.76 | - |
其他 | 13,149,715.44 | - |
合计 | 1,212,872,735.62 | 2,831,921,627.49 |
(7)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700,850,933.24 | 12,875,076,218.14 | 114,702,846.66 | (11,439,515,824.22) | (586,175,051.58) | 6,664,939,122.24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 19,394,807,701.96 | 5,209,670,292.07 | 410,888,562.49 | (16,127,255,496.34) | (5,032,587.98) | 8,883,078,472.20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 | 1,015,930,840.76 | - | 1,957,942,384.45 | (681,879,789.62) | (180,872,168.99) | 2,111,121,266.60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874,688,161.54 | 1,200,000,000.00 | 118,729,730.82 | (988,584,304.58) | (53,850.52) | 4,204,779,737.26 |
合计 | 29,986,277,637.50 | 19,284,746,510.21 | 2,602,263,524.42 | (29,237,235,414.76) | (772,133,659.07) | 21,863,918,59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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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692,439,329.49 | 7,022,812,723.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1,487,133.94 | 487,608,156.90 |
信用减值准备 | 22,362,663.10 | 62,467,363.41 |
固定资产折旧 | 4,697,552,478.19 | 4,033,217,372.2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39,875,224.82 | 463,406,468.63 |
无形资产摊销 | 4,330,947,052.75 | 3,176,345,298.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9,963,635.66 | 107,357,646.88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 24,429,023.12 | 47,649,227.3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42,492,752.05) | 26,036,409.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益 | (4,830,798.70) | (99,593.13) |
递延收益摊销 | (272,786,348.31) | (213,751,715.49) |
财务费用 | 1,245,330,425.44 | 730,282,728.15 |
投资收益 | (959,731,483.03) | (851,570,461.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747,461,635.42) | (1,416,409,889.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22,288,475.84 | 185,284,810.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372,898,725.99 | (4,968,049,071.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11,068,217,348.51) | (6,123,030,556.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5,077,758,401.85 | 14,611,723,499.70 |
其他 | 540,814,133.99 | 372,508,610.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82,626,338.16 | 17,753,789,028.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 | 1,940,648,863.55 | 230,087,110.0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27,209,807,036.70 | 35,272,177,957.35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35,272,177,957.35 | 26,898,656,878.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8,062,370,920.65) | 8,373,521,07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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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2) 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2024年度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为人民币7.75元,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5,162,199.81元,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2,192.06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2023年度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为人民币146,800,000.00元,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85,640,083.76元,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8,840,083.76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27,209,807,036.70 | 35,272,177,957.35 |
其中:库存现金 | 1,615,424.93 | 235,461.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208,191,611.77 | 35,271,942,495.41 |
二、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09,807,036.70 | 35,272,177,957.35 |
5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70,977,563.9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及其他 |
应收票据 | 788,657,746.41 |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已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90,939,719.12 |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
长期应收款 | 923,996,153.64 | 用于借款和资产支持证券 |
无形资产 | 34,639,725.45 | 用于借款 |
固定资产 | 134,746,084.05 | 用于借款 |
合计 | 32,443,956,99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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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9、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649,301,718.74 | ||
其中:澳元 | 128,802,623.18 | 4.5070 | 580,513,422.67 |
美元 | 158,126,399.37 | 7.1884 | 1,136,675,809.25 |
人民币 | 2,212,252,673.43 | 1.0000 | 2,212,252,673.43 |
欧元 | 80,545,023.53 | 7.5257 | 606,157,683.58 |
新西兰元 | 24,763,324.36 | 4.0955 | 101,418,194.92 |
日元 | 171,796,401.92 | 0.0462 | 7,942,663.05 |
捷克克朗 | 14,051,109.79 | 0.3023 | 4,247,650.49 |
其他 | 93,130.65 | 1.0053 | 93,621.35 |
应收账款 | 3,396,637,727.42 | ||
其中:美元 | 447,748,104.72 | 7.1884 | 3,218,592,475.99 |
其他 | 23,850,058.29 | 7.4652 | 178,045,251.43 |
其他应收款 | 11,394,156.70 | ||
其中:欧元 | 1,512,704.03 | 7.5257 | 11,384,156.70 |
其他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应付账款 | 50,455,081.31 | ||
其中:美元 | 639,078.99 | 7.1884 | 4,593,955.43 |
欧元 | 5,801,689.22 | 7.5257 | 43,661,772.54 |
其他 | 1,959,459.17 | 1.1224 | 2,199,353.34 |
其他应付款 | 55,728,835.14 | ||
其中:欧元 | 4,032,474.13 | 7.5257 | 30,347,190.54 |
美元 | 2,666,600.27 | 7.1884 | 19,168,589.40 |
其他 | 7,937,221.65 | 0.7828 | 6,213,0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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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资薪金 | 6,824,701,302.97 | 6,888,268,214.54 |
股份支付费用 | 346,954,666.51 | 225,155,992.62 |
折旧与摊销 | 4,430,398,857.90 | 3,341,508,190.73 |
设计开发费 | 976,189,419.08 | 1,469,602,305.85 |
材料试验检测费 | 990,064,936.01 | 1,152,805,360.38 |
办公费 | 229,349,577.72 | 184,108,119.85 |
咨询服务费 | 324,311,611.48 | 357,236,838.04 |
其他费用 | 342,547,277.65 | 410,492,781.60 |
合计 | 14,464,517,649.32 | 14,029,177,803.6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284,367,252.06 | 8,054,252,649.8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180,150,397.26 | 5,974,925,153.79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内部开发支出 | 外购在研项目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汽车开发项目 | 12,064,760,883.35 | 5,455,858,860.51 | 359,521,340.22 | (4,908,297,536.84) | (635,229,803.47) | 12,336,613,743.77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年新设子公司的情况:
2024年度本集团由于战略调整新设了160家子公司,主要用于直营店的运营。
本年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名称 | 注销时间 |
厦门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 |
一见启动(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 |
合肥一见启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一见启动(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魏牌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欧拉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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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投资成立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法律形式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华北”) | 有限责任公司 | 高碑店市 | 17755万人民币 | 高碑店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保定格瑞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23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保定诺博橡胶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7224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北京格瑞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格瑞特”) | 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1100万人民币 | 北京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5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市场推广及销售 | 20.18 | 79.82 |
泰德科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德科贸”) | - | 香港 | 285978567.1美元+5132500欧元+1亿人民币 | 香港 | 投融资服务 | 100 | - |
曼德电子电器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6637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天津长城精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益”)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开发区 | 15000万人民币 | 天津开发区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 | - |
保定市长城蚂蚁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蚂蚁”)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25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物流及日常货物运输服务 | 100 | - |
宁夏长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租赁”) | 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经济 技术开发区 | 2000万人民币 | 银川经济 技术开发区 | 房屋租赁 | 100 | - |
保定长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再生资源”)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废旧物资加工回收销售 | 100 | - |
保定市精工汽车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精工模具”)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5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模具的研发 | 100 | - |
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 (原日照威奕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日照魏牌”) | 有限责任公司 | 日照市 | 200000万人民币 | 日照市 | 汽车整车制造 | 100 | - |
哈弗汽车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哈弗澳大利亚”) | - | 澳大利亚 | 2276.5981万澳元 | 澳大利亚 | 汽车销售 | 38.5 | 61.5 |
俄制造 | - | 俄罗斯 | 2038186.89万卢布 | 俄罗斯 | 汽车制造 | 75.51 | 24.49 |
哈弗汽车南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哈弗南非”) | - | 南非 | 5994.2266万兰特 | 南非 | 汽车销售 | 100 | - |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报废拆解”)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5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 100 | - |
长城汽车欧洲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欧洲技术中心”) | - | 德国 | 2.5万欧元 | 德国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 | 100 | - |
长城印度研发私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印度研发”) | - | 印度 | 2.8亿卢比 | 印度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 | 99.9 | 0.1 |
枣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枣启融资租赁”)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7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融资租赁业务 | 75 | 25 |
美国哈弗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国哈弗有限”) | - | 美国 | 0.005万美元 | 美国 | 投资平台 | 100 | - |
广州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长城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 | 1000万人民币 | 广州市 | 汽车销售 | 100 | - |
重庆永川零部件 | 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3000万人民币 | 重庆市 | 汽车零部件销售 | 100 | - |
重庆哈弗 | 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500万人民币 | 重庆市 | 汽车销售 | 100 | - |
天津欧拉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75000万人民币 | 天津市 | 融资租赁业务 | 75 | 25 |
蜂巢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蜂巢易创”)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454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制造 | 100 | - |
精工汽车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00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制造 | 100 | - |
诺博汽车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2283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销售 | 100 | - |
河北雄安长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雄安长城”)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5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科技服务 | 100 | - |
重庆长城售后 | 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1000万人民币 | 重庆市 | 提供售后服务 | 100 | - |
保定一见启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一见启动”)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20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销售;汽车用品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 100 | - |
印度哈弗汽车私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印度哈弗”) | - | 印度 | 21000万卢比 | 印度 | 汽车销售 | 99.9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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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投资成立的子公司 - 续
子公司名称 | 法律形式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华鼎国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鼎国际”) | - | 香港 | 1400万美元 | 香港 | 投融资服务 | 100 | - |
上海玥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玥泛”)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17860万人民币 | 上海市 | 投资平台 | 100 | - |
上海长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汽车科技”)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150万人民币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 | 100 | - |
天津长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长城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94000万人民币 | 天津市 | 投资平台 | 100 | - |
张家港研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市 | 10000万人民币 | 苏州市 | 汽车零部件研发 | 100 | - |
灵魂科技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7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 | 100 | - |
自信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自信智行”)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1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 100 | - |
长城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智行(重庆)”) | 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13273万人民币 | 重庆市 | 汽车销售;汽车用品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 100 | - |
长城智选信息科技(保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智选信息科技”)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500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销售 | 100 | - |
保定长城国际贸易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5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100 | - |
成都研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500万人民币 | 成都市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100 | - |
大冶市魏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大冶市 | 5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销售 | 100 | - |
大冶市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大冶市 | 500万人民币 | 保定市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及以收购子公司形式收购资产:
子公司名称 | 法律形式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亿新发展有限公司 | - | 香港 | 20722.2644万美元 | 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诺博汽车德国控股公司 | - | 荷兰 | 1欧元 | 荷兰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诺博汽车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德国 | 25000欧元 | 德国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诺博汽车控股两合公司 | - | 德国 | 100欧元 | 德国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长城汽车泰国 | - | 泰国 | 879970.9万泰铢 | 泰国 | 汽车制造 | - | 100.00 |
蜂巢动力泰国 | - | 泰国 | 161250万泰铢 | 泰国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 | 100.00 |
老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老友保险”) | 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5000万元 | 北京市 | 保险经纪 | 100.00 | - |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邢台市 | 80990.32万元 | 邢台市 | 汽车制造业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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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法律形式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保定亿新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1300万元 | 保定市 | 汽车零配件制造 | 100.00 | - |
常有好车(天津)汽车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常有好车”)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3000万元 | 天津市 | 汽车及零配件销售 | 100.00 | - |
如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如果科技”) | 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市 | 45000万元 | 保定市 | 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 |
天津初恋数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初恋数聚”)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1000万元 | 天津市 |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 100.00 | - |
云视车联 | 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5000万元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与计算机系统服务 | - | 100.00 |
无锡市领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市 | 2000万元 | 无锡市 | 汽车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 - | 100.00 |
2、 本年未发生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投资的 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汽车金融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汽车金融 | 98.18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依据汽车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该公司的财务、经营决策等相关活动需由董事会表决一致决定,因此,本公司对该公司实施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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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续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上年发生额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13,894,695.84 | 38,472,971.22 |
存放同业款项 | 1,999,539,835.64 | 3,264,619,330.55 |
资产合计 | 53,764,501,080.79 | 52,250,136,988.73 |
负债合计 | 41,632,444,494.23 | 41,002,942,570.41 |
净资产 | 12,132,056,586.56 | 11,247,194,418.32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32,056,586.56 | 11,247,194,418.3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911,253,156.68 | 11,042,495,479.91 |
调整事项 | ||
--其他 | (438,584,191.16) | (366,202,465.81)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472,668,965.52 | 10,676,293,014.10 |
营业收入 | 2,447,729,952.54 | 2,069,737,500.98 |
所得税费用 | 294,944,640.06 | 289,622,057.39 |
净利润 | 884,862,168.24 | 872,939,824.4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884,862,168.24 | 872,939,824.40 |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应付债券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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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181,400,741.40 | 4,112,386,017.05 |
衍生金融资产 | 10,163,635.81 | 11,834,681.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393,657.46 | 207,928,692.2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099,767,102.54 | 28,923,599,369.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45,977,894.51 | 1,920,519,915.82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30,740,975,160.65 | 38,337,235,066.54 |
应收票据 | 2,365,113,198.10 | 2,951,761,611.60 |
应收账款 | 7,273,343,067.28 | 7,193,193,843.92 |
其他应收款 | 782,509,783.76 | 790,586,534.73 |
其他流动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 2,219,065,000.03 | - |
长期应收款(不含融资租赁款) | 368,827,184.15 | 362,926,261.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0,758,568.00 | 270,758,5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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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衍生金融负债 | 51,491,477.50 | 84,400,226.04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短期借款 | 6,664,939,122.24 | 5,700,850,933.24 |
应付票据 | 36,027,754,592.49 | 27,939,790,253.08 |
应付账款 | 43,543,299,522.71 | 40,546,651,118.94 |
其他应付款 | 4,771,823,001.93 | 5,317,286,802.25 |
其他流动负债 | 6,268,841,051.39 | 7,088,140,056.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31,925,201.96 | 6,520,347,185.04 |
长期应付款 | 11,871,342.39 | 26,013,927.49 |
长期借款 | 6,481,137,877.98 | 13,286,088,708.96 |
应付债券 | 3,674,795,129.52 | 3,463,059,969.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5,624,652.04 | 169,946,785.38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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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 续
1.1市场风险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此外,本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存在外币计价往来款项余额,这也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因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包含外币计价内部往来款项)情况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4,649,301,718.74 | 3,336,276,222.56 |
应收账款 | 6,012,588,551.47 | 4,949,191,124.35 |
其他应收款 | 1,365,373,367.23 | 777,920,211.92 |
应付账款 | (1,060,448,257.23) | (2,310,309,436.13) |
其他应付款 | (645,275,098.12) | (296,633,563.80) |
短期借款 | - | (491,460,113.28)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 - | (84,409,351.98)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除以上项目外,本集团其他金融工具不涉及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主要税前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4年度 |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308,464,811.30 | 308,464,811.30 |
美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308,464,811.30) | (308,464,811.30) |
澳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34,525,491.99 | 34,525,491.99 |
澳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34,525,491.99) | (34,525,491.99) |
欧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98,960,807.81 | 98,960,807.81 |
欧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98,960,807.81) | (98,960,807.81) |
新西兰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5,070,909.75 | 5,070,909.75 |
新西兰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5,070,909.75) | (5,070,909.75) |
日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4,158,760.09 | 4,158,760.09 |
日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4,158,760.09) | (4,158,760.09) |
注: 其他外币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较小。上述汇
率变动影响已考虑本集团持有的远期外汇合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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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 续
1.1市场风险 - 续
1.1.1
外汇风险- 续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3年度 |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187,117,549.65 | 187,117,549.65 |
美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187,117,549.65) | (187,117,549.65) |
澳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58,599,125.03 | 58,599,125.03 |
澳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58,599,125.03) | (58,599,125.03) |
欧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30,394,317.00 | 30,394,317.00 |
欧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30,394,317.00) | (30,394,317.00) |
新西兰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4,488,018.97 | 4,488,018.97 |
新西兰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4,488,018.97) | (4,488,018.97) |
日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4,386,096.25 | 4,386,096.25 |
日元 | 对人民币减值5% | (4,386,096.25) | (4,386,096.25) |
注: 其他外币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较小。上述汇
率变动影响已考虑本集团持有的远期外汇合同的影响。
1.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的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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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 续
1.1市场风险 - 续
1.1.2
利率风险- 续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负债的利息费用。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4年度 |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长期借款 | 增加100个基点 | (82,279,549.43) | (82,279,549.43) |
长期借款 | 减少100个基点 | 82,279,549.43 | 82,279,549.43 |
短期借款 | 增加100个基点 | (11,209,834.46) | (11,209,834.46) |
短期借款 | 减少100个基点 | 11,209,834.46 | 11,209,834.46 |
人民币元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3年度 |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长期借款 | 增加100个基点 | (166,416,552.16) | (166,416,552.16) |
长期借款 | 减少100个基点 | 166,416,552.16 | 166,416,552.16 |
短期借款 | 增加100个基点 | (12,994,326.21) | (12,994,326.21) |
短期借款 | 减少100个基点 | 12,994,326.21 | 12,994,326.21 |
1.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集团投资了某些非上市权益和产业基金,以作长期战略用途。本集团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以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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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 续
1.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集团仅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第三方进行交易,且绝大多数销售交易采用预收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及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历史结算记录、以往经验以及合理的支持性前瞻性信息,对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定期评估。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的详情参见附注(六)3、6。除此之外,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参见附注(六)3、6、10。
1.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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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 - 续
1.3流动性风险 - 续
于各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非衍生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6,728,775,983.20) | - | - | (6,728,775,983.20) |
应付票据 | (36,027,754,592.49) | - | - | (36,027,754,592.49) |
应付账款 | (43,543,299,522.71) | - | - | (43,543,299,522.71) |
其他应付款 | (4,771,823,001.93) | - | - | (4,771,823,001.93) |
其他流动负债 | (6,268,841,051.39) | - | - | (6,268,841,051.39)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 | (2,428,996,406.65) | (6,567,013,463.03) | - | (8,996,009,869.68)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786,024,390.03) | (1,456,921,034.70) | - | (2,242,945,424.73) |
应付债券(含1年内到期) | (558,670,709.32) | (3,973,718,814.03) | - | (4,532,389,523.35) |
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750,052,376.48) | - | - | (5,750,052,376.48) |
应付票据 | (27,939,790,253.08) | - | - | (27,939,790,253.08) |
应付账款 | (40,546,651,118.94) | - | - | (40,546,651,118.94) |
其他应付款 | (5,317,286,802.25) | - | - | (5,317,286,802.25) |
其他流动负债 | (7,088,140,056.33) | - | - | (7,088,140,056.33)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 | (6,547,657,474.62) | (13,568,267,316.21) | - | (20,115,924,790.83)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372,744,389.78) | (721,955,444.20) | - | (1,094,699,833.98) |
应付债券(含1年内到期) | (412,760,784.08) | (3,801,488,060.88) | - | (4,214,248,844.96) |
2、 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优化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结构来管理资本,以确保集团内的主体能够持续经营,并同时最大限度增加股东回报。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本集团的净债务(附注(六) 20、29及1中详细披露的借款、应付债券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抵减后的净额)和股东权益组成。
本集团并未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管理要求。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复核本集团的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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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本集团的部分金融工具在每一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下表就如何确定该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提供了相关信息(特别是,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4,181,400,741.40 | - | 14,181,400,741.40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14,181,400,741.40 | - | 14,181,400,741.40 |
2.衍生金融资产 | - | 10,163,635.81 | - | 10,163,635.81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25,393,657.46 | 225,393,657.46 |
(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1.应收款项融资 | - | 41,099,767,102.54 | - | 41,099,767,102.54 |
(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545,977,894.51 | 1,545,977,894.51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55,291,331,479.75 | 1,771,371,551.97 | 57,062,703,031.72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
1.衍生金融负债 | - | (51,491,477.50) | - | (51,491,477.5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51,491,477.50) | - | (51,491,477.50) |
2、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信息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远期结售汇合约及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输入值为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远期汇率、可观测利率等。
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信息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包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参考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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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除下表所列项目外,本集团管理层认为,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债券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 3,852,303.96 | 3,942,168.44 |
-资产支持证券及票据(含1年以内) | 688,030.51 | 825,306.73 |
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包括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账面价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允价值为其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系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系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2024年12月31日对本企业的持股 比例(%) | 2024年12月31日对本企业的表决权 比例(%) |
创新长城 | 保定市 | 投资 | 5,000,000,000.00 | 59.78 | 59.78 |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为魏建军。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 及附注(九)。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九)及(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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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
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注) | 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光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束汽车”) | 本公司投资的共同经营 |
保定市凯尔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凯尔康医疗”)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3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市凯尔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徐水凯尔康药店 (以下简称“凯尔康药店”)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3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市凯尔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保定莲池区分公司 (以下简称“凯尔康医疗(莲池)”)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3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市莲池区爱和城幼儿园(原保定市莲池区 长城幼儿园)(以下简称“爱和城幼儿园”)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爱和城学校(原保定市莲池区 长城学校)(以下简称“爱和城学校”) | 其他关联方(过去12个月内曾属于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沧高速”)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长城创投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及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股30%以上的企业) |
河北保定太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太行集团”)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 |
保定市爱和城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和城高中”)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股30%以上的企业) |
特嗨氢能检测(保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嗨氢能”)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上门检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定康体”)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30%以上的企业) |
新疆智源通途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智源”)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3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兴芮医院(以下简称“兴芮医院”)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保定芮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兴酒业”)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芮兴酒类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兴销售”)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兴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芮电子”)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兴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芮酒店”)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兴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芮食品”)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保定兴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芮科技”)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赛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达半导体”) | 其他关联方(最终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50%以上的企业) |
注: 毫末智行既是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也是本集团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本集团与
毫末智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包含在与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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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6,032,310,681.29 | 4,977,960,498.41 |
接受劳务 | 201,110,481.15 | 403,692,652.64 | |
租赁支出及其他 | 774,378,923.31 | 670,250,280.81 | |
汽车金融 | 购买商品 | - | 213,498.38 |
接受劳务 | 20,630,598.72 | - | |
光束汽车 | 购买商品 | 425,836,247.87 | 758,906,135.64 |
接受劳务 | 117,713,895.33 | 134,381,837.78 | |
租赁及其他 | - | 441,772.57 | |
江苏宝捷 | 购买商品 | 83,471,122.83 | 130,864,950.72 |
无锡芯动 | 购买商品 | 61,542,049.98 | 449,760.00 |
接受劳务 | 8,715,566.04 | 11,320,754.72 | |
其他关联方 | 购买商品 | 3,634,163.43 | 1,412,210.10 |
接受劳务 | 19,975,768.61 | 8,364,004.01 | |
租赁支出及其他 | 15,874.23 | 13,529.0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6,206,889.36 | 372,769,211.32 |
提供服务 | 83,444,100.85 | 79,972,195.77 | |
提供租赁及其他 | 13,129,873.95 | 13,393,555.43 | |
光束汽车 | 销售商品 | 1,339,846,957.56 | 232,228,477.33 |
提供服务 | 278,933,727.40 | 264,614,292.98 | |
汽车金融 | 销售商品 | 870,896.23 | 9,843.27 |
提供服务 | 47,880,860.36 | 51,969,694.60 | |
提供租赁及其他 | 404,245.97 | 315,415.85 | |
存款利息收入 | 14,140,111.14 | 177,923,854.04 | |
江苏隆诚 | 销售商品 | - | 834,270.95 |
江苏宝捷 | 销售商品 | 2,414,192.93 | - |
提供服务 | 19,041.40 | 1,021,513.39 | |
提供租赁及其他 | - | 1,167,581.70 | |
无锡芯动 | 销售商品 | 96,405.56 | 667,398.57 |
提供服务 | 3,724,016.96 | 13,855,280.63 | |
提供租赁及其他 | 221,847.65 | 412,229.78 |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40,347,039.78 | 35,951,845.68 |
提供服务 | 177,819.01 | 4,608,026.20 | |
提供租赁及其他 | 5,021,903.68 | 4,434,1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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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资 | 17,248,827.36 | 15,223,087.22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 | 10,465,235.67 | 1,174,926.41 |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
(a)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
本年内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李万军(注) | - | 28 |
吴智杰(注) | - | 62 |
乐英 | 60 | 60 |
范辉(注) | 60 | 33 |
邹兆麟(注) | 135 | 73 |
合计 | 255 | 256 |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是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服务酬劳。于本年无其他应付酬金予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无)。
注: 李万军先生和吴智杰先生自2023年6月16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辉先生和邹兆麟先生自2023年6月16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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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续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
人民币千元
2024年度 | 袍金 |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 | 奖金 | 退休福利 供款 | 股份支付 | 总酬金 |
执行董事: | ||||||
魏建军 | - | 3,367 | 2,310 | 8 | - | 5,685 |
赵国庆 | - | 1,464 | 2,108 | 33 | 2,506 | 6,111 |
李红栓 | - | 518 | 1,299 | 33 | 2,948 | 4,798 |
非执行董事: | ||||||
何平 | 60 | - | - | - | - | 60 |
监事: | ||||||
刘倩 | 20 | - | - | - | - | 20 |
马宇博 | 20 | - | - | - | - | 20 |
卢彩娟 | - | 257 | 144 | - | 240 | 641 |
合计 | 100 | 5,606 | 5,861 | 74 | 5,694 | 17,335 |
人民币千元
2023年度 | 袍金 |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 | 奖金 | 退休福利 供款 | 股份支付 | 总酬金 |
执行董事: | ||||||
魏建军 | - | 3,389 | 2,335 | 33 | - | 5,757 |
赵国庆 | - | 1,480 | 1,751 | 33 | 107 | 3,371 |
李红栓 | - | 430 | 1,268 | 33 | 997 | 2,728 |
非执行董事: | ||||||
何平 | 60 | - | - | - | - | 60 |
监事: | ||||||
刘倩 | 20 | - | - | - | - | 20 |
马宇博 | 20 | - | - | - | - | 20 |
卢彩娟 | - | 255 | 144 | - | 65 | 464 |
合计 | 100 | 5,554 | 5,498 | 99 | 1,169 | 12,420 |
奖金根据本集团业绩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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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续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 - 续
以上执行董事的酬金主要是其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酬劳。以上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是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服务酬劳。以上监事的酬金是其作为公司监事或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酬劳。
于本年,董事或监事概无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而集团并无支付酬金予董事、监事作为加盟集团或加盟集团后的奖励或失去工作的补偿。
(c)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集团五名最高薪雇员中,两名(2023年:三名)的薪酬已在上表列示,其余最高薪雇员三名(2023年:两名)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 2,930 | 1,895 |
奖金 | 9,124 | 4,794 |
退休福利供款 | 112 | 67 |
股份支付 | 11,401 | 70 |
合计 | 23,567 | 6,826 |
薪酬介于下列区间的雇员数量: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2,5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 | - | 1 |
4,500,001港元至5,000,000港元 | - | 1 |
6,000,001港元至6,500,000港元 | 1 | - |
7,000,001港元至7,500,000港元 | 1 | - |
12,000,001港元至12,500,000港元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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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3) 其他关联交易
(a) 于关联方的存款
于关联方之存款本金金额变动如下: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存款 | 本年收回 | 2024年 12月31日 |
汽车金融 | - | 2,384,000,000.00 | (179,000,000.00) | 2,205,000,000.00 |
于关联方之存款应收利息变动如下: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 | 2024年 12月31日 |
汽车金融 | - | 14,140,111.14 | (75,111.11) | 14,065,000.03 |
(b)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人民币元
担保方 | 币种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创新长城 | 人民币 | 3,000,000,000.00 | 2022年7月12日 | 2025年7月11日 | 否 |
(c)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本年度本集团与关联方签订了数份新的租赁协议,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人民币201,994,081.69元。本年末本集团与关联方的租赁负债余额为人民币414,943,441.67 元,本年度相关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为人民币4,472,47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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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人民币元
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341,281,663.14 | 270,450,634.98 |
应收账款 | 光束汽车 | 345,463,180.67 | 434,792,002.66 |
应收账款 | 汽车金融 | 21,587,570.44 | 15,067,029.41 |
应收账款 | 江苏隆诚 | 553,354.84 | 750,573.32 |
应收账款 | 无锡芯动 | 496,328.99 | - |
应收账款 | 江苏宝捷 | - | 8,741.25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50,329.28 | 5,047,495.11 |
应收账款小计: | 709,432,427.36 | 726,116,476.73 | |
其他应收款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5,340,379.23 | 14,627,121.19 |
其他应收款 | 光束汽车 | 260,150.00 | 2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宝捷 | - | 1,757.55 |
其他应收款小计: | 5,600,529.23 | 14,878,878.74 | |
预付款项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290,592,430.56 | 463,738,572.11 |
预付款项 | 江苏宝捷 | - | 919,156.06 |
预付款项 | 其他关联方 | 111,577.97 | 687,245.28 |
预付款项小计: | 290,704,008.53 | 465,344,973.45 | |
应收票据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1,684,528.78 | 753,191.11 |
应收票据小计: | 1,684,528.78 | 753,191.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59,451,287.08 | 88,213,057.96 |
应收款项融资小计: | 59,451,287.08 | 88,213,057.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24,982,083.64 | 13,440,055.84 |
其他流动资产 | 汽车金融 | 2,219,065,000.03 | - |
其他流动资产小计: | 2,244,047,083.67 | 13,440,055.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211,440,977.11 | 4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小计: | 211,440,977.11 | 42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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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1,660,114,822.91 | 1,191,494,912.26 |
应付账款 | 光束汽车 | 59,532,260.72 | 130,609,841.33 |
应付账款 | 江苏隆诚 | 59,208,873.96 | 51,245,775.49 |
应付账款 | 无锡芯动 | 27,415,747.26 | - |
应付账款 | 江苏宝捷 | 21,968,068.31 | 32,201,982.61 |
应付账款 | 汽车金融 | 11,879,511.87 | -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267,168.12 | 529,523.32 |
应付账款小计: | 1,841,386,453.15 | 1,406,082,035.01 | |
其他应付款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46,780,905.84 | 56,652,616.8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隆诚 | 56,200,000.00 | 56,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宝捷 | 697,782.32 | 805,946.62 |
其他应付款 | 汽车金融 | 166,831.05 | 182,646.62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关联方 | 3,165,918.50 | 80,944.00 |
其他应付款小计: | 107,011,437.71 | 113,922,154.04 | |
合同负债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14,053,648.88 | 48,048,874.16 |
合同负债 | 汽车金融 | 1,052,546.57 | 1,174,204.75 |
合同负债 | 江苏宝捷 | 98,785.54 | 930,818.58 |
合同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24,069,363.43 | - |
合同负债小计: | 39,274,344.42 | 50,153,897.49 | |
应付票据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105,584,769.17 | 13,447,547.71 |
应付票据 | 江苏宝捷 | 41,175,085.13 | 55,198,629.88 |
应付票据 | 江苏隆诚 | 15,632,058.88 | 63,278,190.97 |
应付票据 | 其他关联方 | 1,201,457.67 | - |
应付票据小计: | 163,593,370.85 | 131,924,368.56 | |
租赁负债 | 长城控股及其子公司 | 414,943,441.67 | 651,822,014.10 |
租赁负债小计: | 414,943,441.67 | 651,822,014.10 |
(十三)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数量:股
授予对象类别 | 本年授予 | 本年行权 | 本年解锁 | 本年失效 |
员工-限制性股票 | 50,387,500.00 | - | 22,761,966.00 | 9,520,094.00 |
员工-股票期权 | 69,794,000.00 | 16,905,880.00 | - | 31,395,121.00 |
合计 | 120,181,500.00 | 16,905,880.00 | 22,761,966.00 | 40,915,2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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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股份支付 - 续
1、 各项权益工具 - 续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人民币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员工-限制性股票 | 13.31-13.61元/股 | 7.5月、4-28月 |
员工-股票期权 | 26.92元/股 | 4-28月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4.37元的价格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267.82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930.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以每股人民币20.8元的价格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74.8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
114.92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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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股份支付 - 续
1、 各项权益工具 - 续
其他说明: - 续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以每股人民币16.78元的价格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05.7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3,265.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以每股人民币12.73元的价格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6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795.5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以每股人民币13.61元的价格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488.6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555.7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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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股份支付 - 续
1、 各项权益工具 - 续
其他说明: - 续
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满足一定的业绩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年、2年和3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年和2年。等待期内,公司分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可撤销。
根据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06.53 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股人民币8.73元;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572.10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股人民币42.15元。根据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059.40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股33.56元;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549.71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股人民币25.45元。根据2023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向激励对象授予6,979.4万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股人民币
27.22元。上述股票期权行权需满足一定的业绩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年、2年和3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年和2年。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3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43股,激励对象实际认购3475.14万股股票。公司2023年8月15日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4,751,400股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2元。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一定的业绩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年和2年。等待期内,公司分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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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股份支付 - 续
1、 各项权益工具 - 续
其他说明: - 续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248,643股,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83.00万股股票。公司2024年1月26日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830,000股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1元。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一定的业绩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年、2年和3年。等待期内,公司分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可撤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人民币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见其他说明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参见其他说明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公司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期权数量为基数,对解锁/可行权安排中相应每期预计解锁/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期权数量作出的最佳估计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629,099,604.25 |
其他说明:
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以本公司普通股于授予当日的市价为基础进行计量。
对于2023年度授予的股票期权,本公司按照“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模型中主要选取参数为标的股价、行权价格、期权有效期、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及公司最近12个月的平均股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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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股份支付 - 续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续
其他说明: - 续
对于2024年度授予的股票期权,本公司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模型中主要选取参数为标的股价、行权价格、期权有效期、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及公司最近12个月的平均股息率。
3、 本年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
人民币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员工-限制性股票 | 272,792,671.67 |
员工-股票期权 | 268,021,462.32 |
合计 | 540,814,133.99 |
(十四) 承诺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人民币千元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4,203,491 | 4,473,194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203,491 | 4,473,194 |
合计 | 4,203,491 | 4,47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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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而且大部分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来划分报告分部,并决定向报告分部来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由于本集团分配资源及评价业绩系以制造及销售汽车及相关配件的整体运营为基础,亦是本集团内部报告的唯一经营分部。
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来源于本国的对外交易收入 | 121,049,071,672.38 | 119,600,944,128.15 |
来源于其他国家的对外交易收入 | 81,146,400,662.50 | 53,611,132,629.82 |
合计 | 202,195,472,334.88 | 173,212,076,757.97 |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位于本国的非流动资产 | 69,072,551,630.85 | 67,516,132,165.68 |
位于其他国家的非流动资产 | 4,813,616,582.50 | 4,792,486,560.85 |
合计 | 73,886,168,213.35 | 72,308,618,726.53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不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重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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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现金: | ||
人民币 | 98,526.78 | 121,778.84 |
英镑 | 14,642.39 | 14,585.28 |
其他 | 14,136.90 | 14,075.68 |
银行存款: | ||
人民币 | 7,848,349,197.15 | 18,438,056,438.24 |
澳元 | 15,806,038.09 | 1,162,448,943.43 |
美元 | 508,930,478.50 | 651,391,471.42 |
其他 | 257,952,312.09 | 147,037,375.64 |
其他货币资金: | ||
人民币 | 1,783,066,982.78 | 1,391,165,748.37 |
合计 | 10,414,232,314.68 | 21,790,250,416.9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83,066,982.78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1,760,525,739.23元,保函保证金人民币22,536,743.54元,其他保证金人民币4,500.01元。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391,165,748.37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1,390,861,488.21 元,其他保证金人民币304,260.16元。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1,343,677,691.55 | 17,294,214,590.54 |
1至2年 | 1,039,617,731.33 | 251,478,609.55 |
2至3年 | 112,857,972.99 | 164,575,275.72 |
3年以上 | 735,423,345.87 | 652,863,905.37 |
合计 | 23,231,576,741.74 | 18,363,132,381.18 |
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是以收入确认的时间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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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应收账款 - 续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信用 损失 | 350,000,230.71 | 1.51 | (350,000,230.71) | 100.00 | - | 344,853,741.32 | 1.88 | (344,853,741.3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信用 损失 | 22,881,576,511.03 | 98.49 | (1,442,325.15) | 0.01 | 22,880,134,185.88 | 18,018,278,639.86 | 98.12 | (2,948,000.93) | 0.02 | 18,015,330,638.93 |
合计 | 23,231,576,741.74 | 100.00 | (351,442,555.86) | 1.51 | 22,880,134,185.88 | 18,363,132,381.18 | 100.00 | (347,801,742.25) | 1.89 | 18,015,330,638.93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人民币元
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计提理由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客户一 | 350,000,230.71 | (350,000,230.71) | 100.00 | 债务人破产 |
合计 | 350,000,230.71 | (350,000,230.71) | 10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说明: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信用期以逾期账龄为基础采用减值矩阵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预期平均 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期平均 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信用期内/无期限 | 0.00%-4.00% | 22,880,134,384.21 | (198.33) | 22,880,134,185.88 | 0.00%-4.00% | 18,014,078,568.27 | (128,605.48) | 18,013,949,962.79 |
逾期1-180天 | 0.00%-50.00% | - | - | - | 0.00%-50.00% | 2,504,141.35 | (1,123,465.21) | 1,380,676.14 |
逾期超过180天 | 100.00% | 1,442,126.82 | (1,442,126.82) | - | 100.00% | 1,695,930.24 | (1,695,930.24) | - |
合计 | 22,881,576,511.03 | (1,442,325.15) | 22,880,134,185.88 | 18,018,278,639.86 | (2,948,000.93) | 18,015,330,63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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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应收账款 - 续
(2) 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信用损失准备 | 2024年 |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52,070.69 | 346,549,671.56 | 347,801,742.25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1,252,070.69) | 1,252,070.69 | - |
本年计提 | 13,461.77 | 900,502.35 | 913,964.12 |
本年转回 | (13,263.44) | (2,162,910.66) | (2,176,174.10) |
本年核销 | - | (243,465.80) | (243,465.80) |
汇兑差额 | - | 5,146,489.39 | 5,146,489.39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98.33 | 351,442,357.53 | 351,442,555.86 |
(3)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 | 344,853,741.32 | - | - | - | 5,146,489.39 | 350,000,230.71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2,948,000.93 | 913,964.12 | (2,176,174.10) | (243,465.80) | - | 1,442,325.15 |
合计 | 347,801,742.25 | 913,964.12 | (2,176,174.10) | (243,465.80) | 5,146,489.39 | 351,442,555.86 |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43,465.80 |
(5)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 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总额的比例(%) | 信用损失 准备年末余额 |
子公司一 | 7,542,577,000.39 | - | 7,542,577,000.39 | 32.45 | - |
子公司二 | 2,485,281,717.33 | - | 2,485,281,717.33 | 10.69 | - |
子公司三 | 2,015,069,803.14 | - | 2,015,069,803.14 | 8.67 | - |
子公司四 | 1,060,485,475.18 | - | 1,060,485,475.18 | 4.56 | - |
子公司五 | 673,487,026.16 | - | 673,487,026.16 | 2.90 | - |
合计 | 13,776,901,022.20 | - | 13,776,901,022.20 | 59.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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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3.1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227,750,414.73 | 2,993,354,71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2,761,018.90 | 2,178,340.50 |
合计 | 2,230,511,433.63 | 2,995,533,050.50 |
本公司本年末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788,657,746.41元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2) 年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终止 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626,096,990.07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 | 626,096,990.07 |
3.2应收款项融资
(1) 分类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8,868,079,638.02 | 23,790,767,837.83 |
合计 | 28,868,079,638.02 | 23,790,767,837.83 |
本公司根据管理该等票据的业务模式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年末已质押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3,535,539,819.85 | 16,070,400,916.11 |
合计 | 33,535,539,819.85 | 16,070,400,916.11 |
注: 本公司本年末质押该等票据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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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 续
3.2应收款项融资 - 续
(3) 年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终止 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436,312,717.72 | - |
合计 | 25,436,312,717.72 | - |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票据承兑方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 其他应收款
4.1项目列示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175,222.79 | 1,330,708.90 |
应收股利 | 417,270,667.53 | 577,983,592.91 |
其他应收款 | 6,960,381,781.29 | 9,910,034,847.17 |
合计 | 7,377,827,671.61 | 10,489,349,148.98 |
4.2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人民币元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3,038,968,574.30 | 3,789,657,937.56 |
1至2年 | 1,774,445,077.68 | 3,743,557,383.11 |
2至3年 | 794,819,225.92 | 563,014,537.63 |
3年以上 | 1,352,148,903.39 | 1,813,804,988.87 |
合计 | 6,960,381,781.29 | 9,910,034,8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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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4、 其他应收款 - 续
4.2其他应收款 - 续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363,470,890.72 | 2,552,778,637.10 |
退税款 | 904,764,832.01 | 898,538,398.46 |
保证金 | 127,377,755.73 | 30,932,110.61 |
备用金 | 10,022,138.73 | 12,014,750.68 |
其他 | 3,554,916,002.10 | 6,415,940,788.32 |
合计 | 6,960,551,619.29 | 9,910,204,685.17 |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人民币元
信用损失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 - | 169,838.00 | 169,838.00 |
本年计提 | - | - | - | - |
本年转回 | - | - | - | - |
本年核销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 | 169,838.00 | 169,838.00 |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于2024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
(4)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人民币元
类别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变动金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 169,838.00 | - | - | - | - | 169,838.00 |
合计 | 169,838.00 | - | - | - | - | 169,8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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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4、 其他应收款 - 续
4.2其他应收款 - 续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2024年 12月31日 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信用损失准备 年末余额 |
子公司一 | 1,231,068,773.98 | 17.6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
子公司二 | 1,010,692,906.94 | 14.52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2年、 2至3年、3年以上 | - |
单位一 | 904,764,832.01 | 13.00 | 出口退税款 | 1年以内 | - |
子公司三 | 625,660,243.13 | 8.99 | 子公司借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
子公司四 | 395,876,410.19 | 5.69 | 往来款 | 1至2年、2至3年 | - |
合计 | 4,168,063,166.25 | 59.89 | - |
本公司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5、 存货
(1) 存货分类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03,547,230.92 | (40,041,852.31) | 1,263,505,378.61 |
在产品 | 445,422,391.40 | (3,706,199.86) | 441,716,191.54 |
产成品 | 6,846,537,424.93 | (280,445,136.65) | 6,566,092,288.28 |
低值易耗品 | 123,572,278.93 | (356,395.36) | 123,215,883.57 |
合计 | 8,719,079,326.18 | (324,549,584.18) | 8,394,529,742.00 |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02,320,969.05 | (151,973,210.08) | 1,950,347,758.97 |
在产品 | 469,511,491.96 | (2,923,205.13) | 466,588,286.83 |
产成品 | 6,999,356,613.24 | (154,385,691.61) | 6,844,970,921.63 |
低值易耗品 | 179,784,206.51 | (463,201.16) | 179,321,005.35 |
合计 | 9,750,973,280.76 | (309,745,307.98) | 9,441,227,97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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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存货 - 续
(2) 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元
存货种类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计提额 | 本年减少 | 本年其他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转回 | 转销 | |||||
原材料 | 151,973,210.08 | 88,647,661.35 | (19,432,159.26) | (181,146,859.86) | - | 40,041,852.31 |
在产品 | 2,923,205.13 | 6,472,195.28 | - | (5,689,200.55) | - | 3,706,199.86 |
产成品 | 154,385,691.61 | 475,462,266.88 | (8,328,567.18) | (341,074,254.66) | - | 280,445,136.65 |
低值易耗品 | 463,201.16 | - | (55,860.46) | (50,945.34) | - | 356,395.36 |
合计 | 309,745,307.98 | 570,582,123.51 | (27,816,586.90) | (527,961,260.41) | - | 324,549,584.18 |
(3)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依据 | 本年转回及转销存货 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回金额 占该项存货 年末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注1 | 注2 | 1.49 |
在产品 | 注1 | 注2 | - |
产成品 | 注1 | 注2 | 0.12 |
低值易耗品 | 注1 | 注2 | 0.05 |
存货的说明:
注1: 由于本年末部分整车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年末库存成本,故相应计提原材料、在
产品及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
注2: 由于本年末部分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高于年末库存成本,转回上年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由于本年已将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或领用,转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6、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 2,163,513,888.89 | - |
待抵扣税金 | 723,364,975.83 | 735,786,199.84 |
其他 | 41,054,489.33 | 37,540,622.10 |
合计 | 2,927,933,354.05 | 773,326,8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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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110,404,945.61 | - | 19,110,404,945.61 | 18,691,035,216.48 | - | 18,691,035,216.48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11,472,668,965.52 | - | 11,472,668,965.52 | 10,676,293,014.10 | - | 10,676,293,014.1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411,409.31 | - | 2,411,409.31 | 5,848,325.05 | - | 5,848,325.05 |
合计 | 30,585,485,320.44 | - | 30,585,485,320.44 | 29,373,176,555.63 | - | 29,373,176,555.63 |
对子公司投资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其他(附注(十三))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蜂巢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506,652,901.80 | - | - | 71,576,382.91 | 4,578,229,284.71 | - | - |
诺博汽车 | 2,648,971,416.18 | 91,007,500.00 | - | 73,375,342.74 | 2,813,354,258.92 | - | - |
泰德科贸 | 1,914,148,902.46 | 83,122,193.85 | - | - | 1,997,271,096.31 | - | - |
精工汽车 | 1,394,778,023.23 | - | - | 54,616,499.82 | 1,449,394,523.05 | - | - |
曼德电子电器 | 1,869,411,829.25 | - | - | 35,469,861.53 | 1,904,881,690.78 | - | - |
俄制造 | 1,736,184,341.09 | - | - | - | 1,736,184,341.09 | - | - |
天津欧拉 | 566,643,701.74 | - | - | 433,112.14 | 567,076,813.88 | - | - |
日照魏牌 | 381,759,418.50 | - | - | 1,692,471.95 | 383,451,890.45 | - | - |
上海玥泛 | 179,501,538.25 | - | - | - | 179,501,538.25 | - | - |
长城华北 | 270,987,830.09 | - | - | 639,842.77 | 271,627,672.86 | - | - |
保定一见启动 | 200,296,091.66 | - | - | (7,339.17) | 200,288,752.49 | - | - |
天津精益 | 186,363,431.80 | - | - | - | 186,363,431.80 | - | - |
美国哈弗有限 | 169,620,600.00 | - | (53,600,109.60) | - | 116,020,490.40 | - | - |
如果科技 | 458,822,507.16 | - | - | 2,411,902.64 | 461,234,409.8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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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对子公司投资明细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其他(附注(十三))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枣启融资租赁 | 129,234,514.57 | - | - | 6,797.77 | 129,241,312.34 | - | - |
长城蚂蚁 | 122,903,273.37 | - | - | 5,856,387.39 | 128,759,660.76 | - | - |
自信智行 | 110,000,000.00 | - | - | - | 110,000,000.00 | - | - |
华鼎国际 | 92,942,500.23 | - | - | - | 92,942,500.23 | - | - |
保定诺博 | 72,240,000.00 | - | - | - | 72,240,000.00 | - | - |
老友保险 | 70,488,138.92 | - | - | 326,459.92 | 70,814,598.84 | - | - |
长城智选(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02,202,412.18 | - | (500,000,000.00) | (2,202,412.18) | - | - | - |
张家港研发 | 45,000,000.00 | - | - | 898,853.99 | 45,898,853.99 | - | - |
哈弗澳大利亚 | 43,773,250.00 | - | - | - | 43,773,250.00 | - | - |
雄安长城 | 41,000,000.00 | - | - | - | 41,000,000.00 | - | - |
保定格瑞 | 49,357,462.07 | - | - | 4,491,407.94 | 53,848,870.01 | - | - |
保定亿新 | 39,320,298.47 | - | - | 872,459.95 | 40,192,758.42 | - | - |
欧洲技术中心 | 33,428,802.00 | - | - | - | 33,428,802.00 | - | - |
印度研发 | 28,082,810.70 | - | - | - | 28,082,810.70 | - | - |
哈弗南非 | 25,912,080.00 | - | - | - | 25,912,080.00 | - | - |
印度哈弗 | 20,731,008.88 | - | - | - | 20,731,008.88 | - | - |
常有好车 | 20,040,329.38 | - | - | - | 20,040,329.38 | - | - |
宁夏租赁 | 2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 - | - |
上海汽车科技 | 65,442,046.69 | - | - | 7,636,405.05 | 73,078,451.74 | - | - |
长城销售 | 61,763,355.94 | - | - | 1,654,608.70 | 63,417,964.64 | - | - |
北京格瑞特 | 22,539,100.00 | - | - | - | 22,539,100.00 | - | - |
灵魂科技 | 55,195,645.79 | 20,000,000.00 | - | 2,646,601.74 | 77,842,247.53 | - | - |
长城再生资源 | 10,086,803.96 | - | - | - | 10,086,803.96 | - | - |
重庆永川零部件 | 11,203,027.74 | - | - | 78,146.10 | 11,281,173.84 | - | - |
精工模具 | 13,650,906.25 | - | - | 2,041,935.78 | 15,692,842.03 | - | - |
天津初恋数聚 | 10,252,532.05 | - | - | - | 10,252,532.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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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对子公司投资明细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其他(附注(十三))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报废拆解 | 5,960,105.68 | - | - | 148,314.59 | 6,108,420.27 | - | - |
重庆长城售后 | 431,403.42 | - | - | 14,308.91 | 445,712.33 | - | - |
重庆浩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70,000.00 | - | (270,000.00) | - | - | - | - |
重庆哈弗 | 93,374.98 | - | - | - | 93,374.98 | - | - |
天津长城投资 | 350,550,000.00 | 5,000,000.00 | - | - | 355,550,000.00 | - | - |
广州长城销售 | 34,500.00 | - | - | - | 34,500.00 | - | - |
厦门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3,000.00 | - | (33,000.00) | - | - | - | - |
长城智行(重庆) | 132,730,000.00 | - | - | - | 132,730,000.00 | - | - |
长城智选信息科技 | - | 500,000,000.00 | - | 2,190,925.56 | 502,190,925.56 | - | - |
成都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 | - | 273,866.34 | 5,273,866.34 | - | - |
保定长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 - | - | 2,000,000.00 | - | - |
合计 | 18,691,035,216.48 | 706,129,693.85 | (553,903,109.60) | 267,143,144.88 | 19,110,404,945.61 | - | - |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投资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 1月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本年增加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 准备 | 其他 | ||||
合营企业 | |||||||||||
汽车金融 | 10,676,293,014.10 | - | - | 796,375,951.42 | - | - | - | - | - | 11,472,668,965.52 | - |
小计 | 10,676,293,014.10 | - | - | 796,375,951.42 | - | - | - | - | - | 11,472,668,965.52 | - |
联营企业 | |||||||||||
无锡芯动 | 5,848,325.05 | - | - | (3,436,915.74) | - | - | - | - | - | 2,411,409.31 | - |
小计 | 5,848,325.05 | - | - | (3,436,915.74) | - | - | - | - | - | 2,411,409.31 | - |
合计 | 10,682,141,339.15 | - | - | 792,939,035.68 | - | - | - | - | - | 11,475,080,374.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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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8、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人民币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3,965,181,786.33 | 121,100,088.64 | 4,086,281,874.97 |
本年增加金额 | 124,613,358.42 | 427,383.25 | 125,040,741.67 |
1.购置 | 19,622,203.54 | - | 19,622,203.54 |
2.无形资产转入 | - | 427,383.25 | 427,383.25 |
3.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4.固定资产转入 | 104,991,154.88 | - | 104,991,154.88 |
本年减少金额 | (113,288,888.87) | (93,781.35) | (113,382,670.22) |
1.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93,781.35) | (93,781.35)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113,288,888.87) | - | (113,288,888.87) |
2024年12月31日 | 3,976,506,255.88 | 121,433,690.54 | 4,097,939,946.4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2024年1月1日 | 1,356,538,997.05 | 29,121,697.30 | 1,385,660,694.35 |
本年增加金额 | 184,006,023.08 | 2,585,003.60 | 186,591,026.68 |
1.计提或摊销 | 146,347,334.33 | 2,531,886.72 | 148,879,221.05 |
2.无形资产转入 | - | 53,116.88 | 53,116.88 |
3.固定资产转入 | 37,658,688.75 | - | 37,658,688.75 |
本年减少金额 | (42,834,556.82) | (11,134.11) | (42,845,690.93)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42,834,556.82) | - | (42,834,556.82) |
2.转出至无形资产 | - | (11,134.11) | (11,134.11) |
2024年12月31日 | 1,497,710,463.31 | 31,695,566.79 | 1,529,406,030.10 |
三、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2,608,642,789.28 | 91,978,391.34 | 2,700,621,180.62 |
2024年12月31日 | 2,478,795,792.57 | 89,738,123.75 | 2,568,533,9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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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10,542,388,416.85 | 13,595,509,096.78 | 689,453,674.92 | 6,251,811,692.21 | 31,079,162,880.76 |
本年增加金额 | 168,488,850.01 | 717,519,105.69 | 10,811,719.57 | 385,886,201.20 | 1,282,705,876.47 |
1.购置 | 27,672,511.81 | 103,482,431.22 | 9,500,708.87 | 45,383,765.53 | 186,039,417.4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527,449.33 | 613,840,400.43 | 1,311,010.70 | 340,493,683.46 | 983,172,543.92 |
3.存货转入 | - | 196,274.04 | - | 8,752.21 | 205,026.25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3,288,888.87 | - | - | - | 113,288,888.87 |
本年减少金额 | (118,173,004.69) | (406,581,603.73) | (13,060,466.05) | (340,949,251.05) | (878,764,325.52) |
1.处置或报废 | (385,479.97) | (198,835,020.65) | (11,070,407.22) | (250,283,511.74) | (460,574,419.58)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12,565,066.42) | (133,356,171.61) | - | (1,822,601.46) | (147,743,839.49)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04,991,154.88) | - | - | - | (104,991,154.88) |
4.其他转出 | (231,303.42) | (74,390,411.47) | (1,990,058.83) | (88,843,137.85) | (165,454,911.57) |
2024年12月31日 | 10,592,704,262.17 | 13,906,446,598.74 | 687,204,928.44 | 6,296,748,642.36 | 31,483,104,431.71 |
二、累计折旧 | |||||
2024年1月1日 | 3,264,627,997.20 | 9,786,521,783.35 | 150,789,644.93 | 4,015,654,886.77 | 17,217,594,312.25 |
本年增加金额 | 406,202,976.95 | 869,890,235.45 | 102,222,372.95 | 503,953,286.44 | 1,882,268,871.79 |
1.计提 | 363,368,420.13 | 869,890,235.45 | 102,222,372.95 | 503,953,286.44 | 1,839,434,314.97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2,834,556.82 | - | - | - | 42,834,556.82 |
本年减少金额 | (38,228,643.59) | (184,463,680.52) | (10,642,449.99) | (223,959,822.39) | (457,294,596.49) |
1.处置或报废 | (101,844.53) | (164,325,408.44) | (10,224,412.63) | (221,975,924.89) | (396,627,590.49)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468,110.31) | (19,025,947.52) | (7,418.17) | (1,561,285.57) | (21,062,761.57)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7,658,688.75) | - | - | - | (37,658,688.75) |
4.其他转出 | - | (1,112,324.56) | (410,619.19) | (422,611.93) | (1,945,555.68) |
2024年12月31日 | 3,632,602,330.56 | 10,471,948,338.28 | 242,369,567.89 | 4,295,648,350.82 | 18,642,568,587.55 |
三、减值准备 | |||||
2024年1月1日 | 204,878.87 | 103,785,375.57 | 66,985.94 | 227,031,109.99 | 331,088,350.37 |
本年增加金额 | - | 3,281,808.66 | - | 5,867,337.03 | 9,149,145.69 |
1.计提(注) | - | 3,220,177.23 | - | 5,263,523.64 | 8,483,700.8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61,631.43 | - | 603,813.39 | 665,444.82 |
本年减少金额 | - | (1,702,608.98) | - | (12,687,473.20) | (14,390,082.18) |
1.处置或报废 | - | (1,702,608.98) | - | (12,447,344.58) | (14,149,953.56) |
2.转入在建工程减少 | - | - | - | (161,471.43) | (161,471.43) |
3.其他转出 | - | - | - | (78,657.19) | (78,657.19) |
重分类 | - | 15,456.16 | - | (15,456.16) | - |
2024年12月31日 | 204,878.87 | 105,380,031.41 | 66,985.94 | 220,195,517.66 | 325,847,413.88 |
四、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7,277,555,540.78 | 3,705,201,937.86 | 538,597,044.05 | 2,009,125,695.45 | 13,530,480,218.14 |
2024年12月31日 | 6,959,897,052.74 | 3,329,118,229.05 | 444,768,374.61 | 1,780,904,773.88 | 12,514,688,430.28 |
注: 本年因部分车型停产、工艺变更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483,700.87元
(2023年:人民币2,559,85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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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2024年1月1日 | 3,314,698,708.14 | 1,335,558,867.25 | 10,291,611,339.76 | 14,941,868,915.15 |
本年增加金额 | 184,938,820.74 | 143,488,645.50 | 3,258,897,798.50 | 3,587,325,264.74 |
1.购置 | 132,536,468.39 | 118,092,036.97 | - | 250,628,505.36 |
2.内部研发 | - | - | 3,258,897,798.50 | 3,258,897,798.50 |
3.在建工程转入 | 52,308,571.00 | 25,396,608.53 | - | 77,705,179.53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3,781.35 | - | - | 93,781.35 |
本年减少金额 | (427,383.25) | (22,564,497.20) | (4,270,428.15) | (27,262,308.60) |
1.处置 | - | (22,564,497.20) | (4,270,428.15) | (26,834,925.35)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427,383.25) | - | - | (427,383.25) |
2024年12月31日 | 3,499,210,145.63 | 1,456,483,015.55 | 13,546,238,710.11 | 18,501,931,871.29 |
二、累计摊销 | ||||
2024年1月1日 | 747,974,447.30 | 353,544,995.95 | 5,879,793,465.52 | 6,981,312,908.77 |
本年增加金额 | 79,276,672.33 | 140,565,923.53 | 2,827,900,197.08 | 3,047,742,792.94 |
1.计提 | 79,265,538.22 | 140,535,935.41 | 2,827,900,197.08 | 3,047,701,670.71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134.11 | - | - | 11,134.11 |
3.从集团内部单位购买 | - | 29,988.12 | - | 29,988.12 |
本年减少金额 | (53,116.88) | (4,898,829.36) | (142,347.61) | (5,094,293.85) |
1.处置 | - | (4,898,829.36) | (142,347.61) | (5,041,176.97)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53,116.88) | - | - | (53,116.88) |
2024年12月31日 | 827,198,002.75 | 489,212,090.12 | 8,707,551,314.99 | 10,023,961,407.86 |
三、账面价值 | ||||
2024年1月1日 | 2,566,724,260.84 | 982,013,871.30 | 4,411,817,874.24 | 7,960,556,006.38 |
2024年12月31日 | 2,672,012,142.88 | 967,270,925.43 | 4,838,687,395.12 | 8,477,970,463.43 |
本年末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57.07%(2023年12月31日:
55.42%)。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11、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1) 短期借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注1) | 2,061,193,436.90 | 666,905,000.00 |
信用借款 | 2,000,864,797.55 | 491,460,113.28 |
合计 | 4,062,058,234.45 | 1,158,365,113.28 |
注1: 本年末质押借款系报告期末未达到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取得的贴
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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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 续
(2) 长期借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7,813,058,912.25 | 16,855,837,523.05 |
保证借款 | 1,000,641,666.67 | 2,001,405,555.56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2,382,362,700.94 | 5,599,242,226.01 |
合计 | 6,431,337,877.98 | 13,258,000,852.60 |
12、 应付票据
人民币元
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3,265,652,437.34 | 19,140,453,345.21 |
商业承兑汇票 | - | 69,369,176.24 |
合计 | 23,265,652,437.34 | 19,209,822,521.45 |
13、 应付账款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48,219,103,787.50 | 44,486,939,143.31 |
1至2年 | 40,436,488.95 | 233,956,297.60 |
2至3年 | 19,147,593.69 | 26,845,328.99 |
3年以上 | 124,981,880.65 | 127,424,809.20 |
合计 | 48,403,669,750.79 | 44,875,165,579.10 |
以上应付账款账龄分析是以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时间为基础。
14、 合同负债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货款 | 5,406,500,724.65 | 5,358,776,461.03 |
保养服务 | 2,581,606,413.72 | 2,007,929,615.49 |
保修服务 | 901,627,812.29 | 592,236,329.57 |
运输服务 | 25,331,264.35 | 34,066,949.60 |
合计 | 8,915,066,215.01 | 7,993,009,3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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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资本公积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注1) | 29,672,319.14 | 1,442,322,481.28 | (53,892,880.24) | 1,418,101,920.18 |
其他资本公积(注2) | 2,019,783,960.03 | 727,983,721.41 | (558,108,647.00) | 2,189,659,034.44 |
合计 | 2,049,456,279.17 | 2,170,306,202.69 | (612,001,527.24) | 3,607,760,954.62 |
注1: 资本溢价本年增加系本公司本年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锁增加人
民币1,442,263,988.08元,部分“长汽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增加人民币58,493.20元。本年减少系本公司注销因失效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人民币53,892,880.24元。
注2: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年依据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人民币727,983,721.41元。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票期权行权减少所致。
16、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4年度: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9,983,051,398.08 |
加:净利润 | 6,497,622,911.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49,762,291.10 |
分派现金股利 | 2,562,255,943.20 |
加:其他 | 3,683,602.71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43,272,339,677.50 |
2023年度: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40,309,635,096.26 |
加:净利润 | 2,456,459,811.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5,645,981.14 |
分派现金股利 | 2,535,415,105.40 |
其他 | 1,982,423.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39,983,051,39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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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已重述) | |
主营业务 | 169,372,975,411.70 | 151,777,051,902.27 | 151,051,122,234.90 | 135,282,902,628.33 |
其他业务 | 3,886,100,119.86 | 2,736,101,293.65 | 3,234,391,192.85 | 2,483,321,264.70 |
合计 | 173,259,075,531.56 | 154,513,153,195.92 | 154,285,513,427.75 | 137,766,223,893.0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已重述) | |
销售汽车收入 | 153,638,546,496.49 | 138,949,648,984.22 | 143,192,256,402.48 | 129,704,002,651.39 |
销售零配件收入 | 7,706,189,680.90 | 5,235,964,950.02 | 5,524,380,054.80 | 3,343,597,598.78 |
提供劳务收入 | 1,902,605,584.43 | 1,814,941,780.12 | 2,212,267,562.78 | 2,133,685,845.22 |
模具及其他收入 | 6,125,633,649.88 | 5,776,496,187.91 | 122,218,214.84 | 101,616,532.94 |
其他收入 | 3,411,216,986.34 | 2,473,801,031.99 | 2,799,026,545.75 | 2,242,491,908.45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产生的收入小计 | 172,784,192,398.04 | 154,250,852,934.26 | 153,850,148,780.65 | 137,525,394,536.78 |
租赁收入 | 474,883,133.52 | 262,300,261.66 | 435,364,647.10 | 240,829,356.25 |
合计 | 173,259,075,531.56 | 154,513,153,195.92 | 154,285,513,427.75 | 137,766,223,893.03 |
18、 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消费税 | 5,130,124,758.09 | 4,061,632,917.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7,388,517.66 | 449,604,117.28 |
教育费附加 | 341,375,982.43 | 321,783,652.80 |
印花税 | 197,012,550.55 | 215,257,197.07 |
房产税 | 130,844,624.51 | 129,707,047.52 |
土地使用税 | 50,647,584.94 | 50,338,340.63 |
其他 | 993,484.55 | 635,692.56 |
合计 | 6,328,387,502.73 | 5,228,958,96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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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销售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已重述) |
广告及媒体服务费 | 1,855,821,641.08 | 3,162,964,715.68 |
工资薪金 | 611,560,475.35 | 575,639,849.33 |
咨询服务费 | 469,763,751.09 | 545,641,175.36 |
港杂费 | 106,484,345.50 | 140,539,627.40 |
差旅费 | 59,414,736.37 | 83,431,990.74 |
股份支付费用 | 58,194,808.01 | 28,406,467.86 |
办公费 | 39,518,557.57 | 20,800,927.49 |
折旧与摊销 | 37,690,984.52 | 23,253,230.47 |
其他 | 110,859,272.01 | 152,393,358.91 |
合计 | 3,349,308,571.50 | 4,733,071,343.24 |
20、 管理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资薪金 | 992,582,881.99 | 1,166,442,957.61 |
咨询服务费 | 451,570,543.23 | 427,324,679.16 |
折旧与摊销 | 254,368,891.05 | 253,615,121.67 |
办公费 | 148,577,542.03 | 171,596,168.89 |
股份支付费用 | 64,127,159.13 | 42,803,852.34 |
业务招待费 | 14,950,191.57 | 17,226,449.32 |
审计费 | 3,369,921.90 | 3,450,320.93 |
其他 | 369,075,259.76 | 492,827,121.32 |
合计 | 2,298,622,390.66 | 2,575,286,6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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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研发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折旧与摊销 | 3,064,792,535.50 | 2,435,599,961.43 |
材料试验检测费 | 208,598,565.93 | 306,612,185.97 |
工资薪金 | 906,451,003.01 | 951,465,794.30 |
咨询服务费 | 261,292,078.16 | 230,173,406.36 |
办公费 | 91,000,899.60 | 109,134,419.51 |
设计开发费 | 804,315,293.78 | 758,235,885.35 |
股份支付费用 | 67,339,894.61 | (9,023,981.10) |
其他费用 | 114,569,566.71 | 141,257,987.44 |
合计 | 5,518,359,837.30 | 4,923,455,659.26 |
22、 投资收益
明细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32,801,279.86 | 2,118,303,250.8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2,939,035.68 | 781,507,424.58 |
终止确认贴现票据损失 | (77,914,999.13) | (61,120,524.3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544,696.57 | 45,267,986.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445,354.50 | 5,067,36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902,448.15 |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735,047.95 | 36,876.5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之净 (损失)收益 | (331,917,537.60) | 1,843,250.29 |
合计 | 4,353,535,325.98 | 2,890,905,624.10 |
本公司投资收益的汇回无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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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所得税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536,992.47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8,491,484.97) | (495,110,239.43) |
合计 | (118,954,492.50) | (495,110,239.43) |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6,378,668,418.51 | 1,961,349,571.93 |
所得税率 | 15% | 15% |
按1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56,800,262.78 | 294,202,435.79 |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的影响 | (327,288,189.54) | (354,511,588.21) |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279,522.69) | (291,492.59) |
免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668,856,917.54) | (439,224,768.05) |
股权激励扣除额 | 19,156,537.45 | 11,161,945.18 |
不可抵扣费用的纳税影响 | 35,230,195.28 | 34,998,738.11 |
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 (26,865,265.00) | (24,038,398.43) |
部分公司适用优惠税率的影响 | (106,851,593.24) | (17,407,111.23) |
合计 | (118,954,492.50) | (495,110,2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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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97,622,911.01 | 2,456,459,811.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52,036,809.29 | 879,158,088.13 |
信用损失准备 | (1,262,209.98) | (2,874,236.48) |
固定资产折旧 | 1,839,434,314.97 | 1,871,283,127.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2,532,096.79 | 203,393,302.43 |
无形资产摊销 | 3,047,701,670.71 | 2,403,360,323.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173,656.90 | 14,921,952.03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 148,879,221.05 | 147,128,327.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 8,168,319.94 | (5,744,112.02) |
递延收益摊销 | (175,858,936.45) | (101,905,028.02) |
财务费用 | 443,515,447.70 | 331,789,419.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34,726,071.59) | 4,187,317.06 |
投资收益 | (4,431,450,325.11) | (2,957,420,051.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138,491,484.97) | (495,110,239.43)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518,062,351.09 | (79,567,657.7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 (7,149,199,394.79) | 2,057,993,111.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8,530,078,515.43 | 2,113,795,412.96 |
其他 | 207,478,212.40 | 261,325,62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91,695,104.39 | 9,102,174,491.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 | 105,412,817.42 | 36,694,940.36 |
子公司以应收票据支付股利 | 588,071,327.61 | 166,547,934.0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8,572,165,331.90 | 20,399,084,668.53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20,399,084,668.53 | 12,810,720,693.5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 (11,826,919,336.63) | 7,588,363,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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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8,572,165,331.90 | 20,399,084,668.53 |
其中:库存现金 | 127,306.07 | 150,439.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72,038,025.83 | 20,398,934,228.73 |
二、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72,165,331.90 | 20,399,084,668.53 |
2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公司之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115,573,352,432.88 | 58,042,516,323.11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购买商品 | 5,999,408,240.03 | 5,132,753,432.59 |
公司之子公司 | 接受服务 | 6,460,995,700.53 | 7,604,772,842.86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接受服务 | 20,630,598.72 | -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接受服务 | 166,177,113.91 | 494,749,787.27 |
公司之子公司 | 租赁支出及其他 | 10,499,894.75 | 6,625,987.09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租赁支出及其他 | 290,985,190.97 | 248,256,929.4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公司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990,606,138.38 | 28,008,928,233.70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7,500.00 | 8,280.00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13,735,102.71 | 12,485,873.86 |
公司之子公司 | 提供服务 | 1,465,378,262.37 | 1,531,803,092.39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提供服务 | 61,457,631.00 | 224,425,357.51 |
公司之联营公司 | 提供服务 | 57,902.24 | -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提供服务 | 268,199,509.12 | 272,891,091.43 |
公司之子公司 | 租赁收入及其他 | 311,135,478.24 | 284,771,492.75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租赁收入及其他 | 258,405.24 | 261,168.07 |
公司之联营公司 | 租赁收入及其他 | 2,742.92 | -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租赁收入及其他 | 17,109,099.21 | 16,922,616.97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13,580,000.00 | 177,923,854.04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5、 关联交易情况 - 续
(2) 担保
人民币元
被担保单位 | 与本公司关系 | 担保种类 | 币种 | 最高保证额度 | 被担保单位 实际借款币种 | 被担保单位 实际借款余额 |
蜂巢动力泰国、曼德泰国、精工汽车泰国及诺博汽车泰国 | 公司之子公司 | 连带保证责任 | 泰铢 | 2,965,000,000.00 | 泰铢 | 233,903,206.60 |
长城汽车泰国、泰国销售 | 公司之子公司 | 连带保证责任 | 泰铢 | 3,335,000,000.00 | 泰铢 | 318,958,918.09 |
长城汽车泰国 | 公司之子公司 | 连带保证责任 | 泰铢 | 1,800,000,000.00 | 泰铢 | 319,596,835.93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资 | 17,248,827.36 | 15,223,087.22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 | 10,465,235.67 | 1,174,926.41 |
(4)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本年度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订了数份新的租赁协议,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分别为人民币7,938,661.88元及人民币65,498,039.15元。本年末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人民币5,375,489.90元及人民币329,057,956.99元,本年相关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为人民币740,763.94元。
(5) 其他关联交易
(a) 于关联方的存款
于关联方之存款本金金额变动如下: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存款 | 本年收回 | 2024年12月31日 |
汽车金融 | - | 2,320,000,000.00 | (170,000,000.00) | 2,150,000,000.00 |
于关联方之存款应收利息变动如下:
人民币元
关联方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 | 2024年12月31日 |
汽车金融 | - | 13,580,000.00 | (66,111.11) | 13,513,888.89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 | 公司之子公司 | 19,927,977,013.51 | 13,633,928,612.03 |
应收账款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17,243,036.57 | 13,974,782.94 |
应收账款 | 公司之联营公司 | 8,344.73 | - |
应收账款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112,474,699.54 | 252,196,613.39 |
应收账款小计: | 20,057,703,094.35 | 13,900,100,008.36 | |
其他应收款 | 公司之子公司 | 5,792,971,684.16 | 8,730,080,248.60 |
其他应收款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3,519,747.48 | 2,905,500.00 |
其他应收款小计: | 5,796,491,431.64 | 8,732,985,748.60 | |
预付款项 | 公司之子公司 | 754,599,918.68 | 759,975,232.10 |
预付款项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212,735,836.68 | 340,597,049.13 |
预付款项小计: | 967,335,755.36 | 1,100,572,281.23 | |
应收票据 | 公司之子公司 | 559,672,628.07 | 165,000,000.00 |
应收票据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1,651,679.68 | - |
应收票据小计: | 561,324,307.75 | 16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公司之子公司 | 371,184,771.65 | 4,940,297,007.39 |
应收款项融资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779,963.24 | 63,800.00 |
应收款项融资小计: | 371,964,734.89 | 4,940,360,807.39 | |
应收股利 | 公司之子公司 | 417,270,667.53 | 577,983,592.91 |
应收股利小计: | 417,270,667.53 | 577,983,592.91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2,163,513,888.8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15,807.32 | 2,911,103.57 |
其他流动资产小计: | 2,163,529,696.21 | 2,911,103.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公司之子公司 | 114,554,076.7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210,450,977.11 | 509,097,074.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小计: | 325,005,053.87 | 509,097,074.99 | |
应付账款 | 公司之子公司 | 44,073,073,481.94 | 22,052,120,103.69 |
应付账款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11,879,511.87 | - |
应付账款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1,231,599,213.21 | 895,688,631.94 |
应付账款小计: | 45,316,552,207.02 | 22,947,808,735.63 | |
其他应付款 | 公司之子公司 | 492,888,129.72 | 730,223,768.84 |
其他应付款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122,357.20 | 151,000.71 |
其他应付款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22,743,490.42 | 16,395,164.57 |
其他应付款小计: | 515,753,977.34 | 746,769,934.12 | |
合同负债 | 公司之子公司 | 230,666,489.34 | 174,553,658.42 |
合同负债 | 公司之合营公司 | 941,209.21 | 1,161,543.90 |
合同负债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1,055,412.74 | 568,685.65 |
合同负债小计: | 232,663,111.29 | 176,283,887.97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十七)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票据 | 公司之子公司 | 15,290,330,298.62 | 8,552,986,594.76 |
应付票据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4,323,788.22 | 259,781.42 |
应付票据小计: | 15,294,654,086.84 | 8,553,246,376.18 | |
租赁负债 | 公司之子公司 | 5,375,489.90 | 1,260,909.11 |
租赁负债 | 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329,057,956.99 | 506,324,914.85 |
租赁负债小计: | 334,433,446.89 | 507,585,823.96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830,798.70 | 99,593.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13,332,640.84 | 2,030,864,860.91 | |
处置子公司、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8,570,147.31 | 55,952,925.2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917,521.23 | 86,230,898.1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817,311.80 | 311,983,713.79 |
所得税影响额 | (213,512,516.37) | (295,261,503.1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2,009,638.31) |
合计 | 2,956,955,903.51 | 2,187,860,849.73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集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2024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20 | 1.49 | 1.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8 | 1.14 | 1.14 |
2023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1 | 0.82 | 0.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0 | 0.56 | 0.56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管理层提供的补充资料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萍
2025年3月28日
董事长:魏建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