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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表决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德运99均同意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均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4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4年11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三、 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审议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4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21日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三)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能,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德运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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