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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公司代码:600127 公司简称: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农发金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金健米业(重庆)有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层面: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子公司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控制活动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作生产)、财务报告等;

控制手段层面: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的0.5%(含)以上。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0.2%(含)以上,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的0.5%以下。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0.2%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②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③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②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③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含)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3%(含)以上,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以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3%以下。

说明: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②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波及全国各地(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流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企业因此出现银行借贷资金被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错误; ②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③内部控制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④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严重散乱。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未在合同约定账期内全额收回,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因此可能导致的风险为低或较低,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仓库存货盘点不及时,部分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审批日期以及部分经销商未签署销售合同的情况,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因此可能导致的风险为低或较低,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5年度,公司将致力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考核,健全优化管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偏离目标的风险,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将组织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及《风险管理手册》,实现风控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搭建;公司将以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为导向,继续深化推进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分析及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帅富成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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