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编制单位: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 |||||||
28,000.00 24,000.00 - 6,000.00 46,000.00委托贷款 (备注3)非经营性往来 | |||||||
100,000.00 14,000.00 - 14,000.00 100,000.00委托贷款 (备注4)非经营性往来 | |||||||
湘潭湘电昌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昌山风力”)本集团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23,000.00 - - - 23,000.00委托贷款 (备注5)非经营性往来 | |||||||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省风力”)本集团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106,355.00 - - 106,355.00 -统借统还贷款 (备注6)非经营性往来 | |||||||
金昌市沐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沐洪新能源”)本集团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860.00 300.00 - 1,160.00 -统借统还贷款 (备注7)非经营性往来 | |||||||
金昌市洁源沐津新能源有限公司(“沐津新能源”)本集团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860.00 300.00 - 1,160.00 -统借统还贷款 (备注8)非经营性往来 | |||||||
临沧能源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32.41 1,129.46 - 1,124.13 37.74委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韶关发电厂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97.21 3,343.03 - 3,340.40 99.83委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昌山风力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24.25 745.87 - 751.14 18.98委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省风力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88.98 452.97 - 541.95 0.00统借统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沐洪新能源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0.68 15.73 - 16.41 0.00统借统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沐津新能源本集团之子公司应收利息 0.68 15.73 - 16.41 0.00统借统还贷款利息非经营性往来 | |||||||
云浮发电厂(B厂)有限责任公司(“云浮B发电厂”)联营公司应收账款 34.54 248.60 - 253.43 29.71提供检修服务经营性往来 | |||||||
云浮B发电厂联营公司其他应收款 363.03 537.48 - - 900.51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1,827,510.88 12,887,370.21 14,798.77 13,018,785.30 1,710,894.56 |
备注:
备注: |
1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非日常经营需要的货币资金自2007年1月起存放于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中。 |
系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根据燃料采购协议预付给工业燃料的燃料采购保证金。
系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根据燃料采购协议预付给工业燃料的燃料采购保证金。
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昌山风力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7%,将于2026年1月8日到期。
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昌山风力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7%,将于2026年1月8日到期。
系本公司通过工商银行向沐洪新能源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
系本公司通过工商银行向沐洪新能源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
系本公司通过工商银行向沐津新能源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
系本公司通过工商银行向沐津新能源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企业负责人:郑云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蒙飞
企业负责人:郑云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蒙飞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临沧能源发放的委托贷款。其中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临沧能源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16,000万元,年利率为2.75%,将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10月17日到期、2026年3月30日、2026年8月10日及2025年9月17日到期。其中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临沧能源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3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2.65%,将分别于2026年10月17日、2027年3月14日及2027年8月15日到期。
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临沧能源发放的委托贷款。其中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临沧能源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16,000万元,年利率为2.75%,将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10月17日到期、2026年3月30日、2026年8月10日及2025年9月17日到期。其中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临沧能源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3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2.65%,将分别于2026年10月17日、2027年3月14日及2027年8月15日到期。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韶关发电厂发放的委托贷款。其中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韶关发电厂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66,000万元,年利率为3.45%,将分别于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到期。其中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韶关发电厂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34,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3.35%及2.71%,将于2026年12月12日及2027年12月19日到期。
系本公司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韶关发电厂发放的委托贷款。其中通过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韶关发电厂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66,000万元,年利率为3.45%,将分别于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到期。其中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韶关发电厂发放贷款期末余额为34,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3.35%及2.71%,将于2026年12月12日及2027年12月19日到期。系本公司通过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向省风力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分别为2.70%、2.8%、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
系本公司通过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向省风力发放的统借统还贷款,贷款年利率分别为2.70%、2.8%、2.58%,已于2024年到期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