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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4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本公司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1H244010001),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2268670K),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0%,简称“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出资比例15%,简称“沙C公司”)于2006年12月共同出资通过净壳收购重组原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经广东银保监局粤银保监复〔2019〕1011号文件批复同意,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经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财务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由“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对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最新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调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设有综合部、信息部、财务部、资金部、结算部、信贷部、投资部、稽核部、风控部、共享中心费用报销部、共享中心应付核算部、共享中心应收核算部、共享中心资产核算部、共享中心总账

报表部、共享中心资金结算部及共享中心运营管理部等十六个部门。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营层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操作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

(三)重要风险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现形成结算类业务制度共29项,结算系统流程设置科学,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有效实现对结算业务风险的管控。2024年公司结算工作稳健运转,满足了成员单位日常支付结算需求,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链安全。

2、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等22项制度规范。2024年,财务公司坚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主线和业务底线,将风险防控贯穿于日常基座,融入公司业务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并在发展中更多考虑风险因素。首先,财务公司以制度合规溯源推进项目尽调及风险评估调整优化。立足信贷类业务监管新规要求,规范和强化尽调及风险评估环节各模块事项。同时,重点抓住贷款资金使用这根弦,围绕贷款资金开展实质性审查,做到资金用途多层穿透,严把贷款用途、受托支付合规关口。此外,财务公司着力打磨数字化转型基石,联合多方对在建与运营项目进行差异化追踪,遴选横向分析基础指标库,强化项目信用风险评级与管控根基。

2024年,财务公司紧盯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开展外规内化调整工作,规范和强化尽调及风险评价环节各模块事项,

对照评级整改及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贷业务流程,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开展与稳健运营。截至2024年12月末,财务公司信贷余额达到177.74亿元,较年初减少5.93亿元,减幅3.23%。财务公司绿色信贷余额为84.68亿元,占公司信贷资产比重为47.64%。财务公司信贷客户整体偿债能力稳定,信用风险维持在较低水平,贷款拨备充足,拨备率为

4.69%,远高于监管不低于2.5%的要求。

3、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秉承稳健的风险偏好,审慎开展投资业务,通过制度建设、策略研究和风险收益分析等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格遵循业务相关法规及制度。财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转良好,投资业务的审批、授权及操作合规稳健。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继续开展货币基金投资业务,基金的申购、持有和赎回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继续持有珠海农商行股权。上述投资业务符合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投资决策、业务操作、投后跟踪均严格遵循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规定,投资业务风险可控。

4、资金业务风险控制

2024年,在“三池四备付”管理体系、资产负债及流动性日监测机制、流动性管理平滑机制、流动性比例指标“红绿灯”模型、资产负债及流动性管理预案一览表等公司全面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和体系的持续更新和完善的基础上,财务

公司还通过新增指标、丰富测试场景、持续优化数据模型等,提高了流动性监测报告、压力测试报告等相关报告的编撰水平。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预防、预测、监测、预警、应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财务公司在分池管理、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三维资金池管理模式下,根据集团及成员单位主营业务,加强资金池波动研判。资金池的短期头寸通过资金计划实现了精确预测,中长期头寸通过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年度市场经济形势、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大额支付节点、历史数据记录等,建立中长期资金池流动性分析模型,加强资金池的中长期头寸波动趋势预期,促进了资产配置策略的优化,流动性风险预防得到全面强化。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构建了“开发+运维+安全”的三重信息系统“护城河”。在系统开发方面,财务公司根据“1331”数字化转型框架制定的数字化蓝图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路径。在系统运维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规范,严格遵照信息系统变更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在网络安全方面,财务公司遵循“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原则,持续加强公司网络安全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夯实基础设施安全底座。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转良好,系统开发顺利推进,未发

生重大网络故障和信息科技风险案件。

6、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以监事会与稽核部为核心的两级监督评价体系,保障合规经营。监事会履行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年度内以监事会现场检查方式,重点开展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情况在内的相关管理事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公司稽核部从监督落实层面负责业务事后稽核、内控监督与评价、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监事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2024年,财务公司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范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主营业务及信息科技管理等11项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情况及风险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并内审建议,积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公司管理合规、经营稳健。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62.82亿元,较年初增加46.61亿元,增幅14.74%;财务公司负债总额

318.36亿元,比年初增加45.32亿元,增幅16.60%;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为316.22亿元,较年初增加45.38亿元,增幅16.76%;信货余额(含贴现面值)为177.74亿元,较年初减少5.93亿元,减幅3.23%。财务公司通过计划预测、资金

调剂等手段,有力保障了集团资金整体流动性安全,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74亿元,营业总支出3.71亿元,投资收益(含浮盈)0.41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0.62亿元,实现营业利润4.81 亿元,税后净利润3.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财务公司2024年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关键指标如下:

序号指标标准值本期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5%17.58%
2流动性比例≥25%76.24%
3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80%51.34%
4集团外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0.52%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00%1.65%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00%4.21%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0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60.63%
10自有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08%

(四)股东存贷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80,000110,847.32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75,00023,114.5128,000
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45,00019,118.980

本公司(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2.31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316.22亿元的0.73%。财务公司对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2.8亿元,其中: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8亿元,对其他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0,均未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及其

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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