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4,584,50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4,039,542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94,584,502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74,039,542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