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169,864.75元,2024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57,620,536.02元,减去本年已支付派发现金股利21,051,690.4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611,398,980.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2,199,716.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71,327,326.89元,减去本年已支付派发现金股利21,051,690.4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778,075,919.6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2024年公司合并口径及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法律、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21,051,690.48 | 2,456,030,55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25,169,864.75 | 104,659,624.06 | 5,412,341,064.1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11,398,980.7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78,075,919.6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77,082,246.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30,610,274.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2,477,082,246.48 |
(元)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169,864.75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