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辉,男,1962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计算机学士学位;1986年7月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获应用数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获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曾历任TPG德太投资集团执行合伙人、德国电信DeutscheTelekom大中华区CEO、均瑶集团CEO、KPMG 毕马威管理咨询(后更名为毕博)全球执行副总裁兼大中华区CEO、日本毕马威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建融瓴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欧庭翻译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品星互联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宽氪晟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宽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云简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谷雨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题均做了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辉 | 9 | 6 | 3 | 0 | 0 | 否 | 0 |
本人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2024年度对董事会议案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规章制度、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与会计师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运作、财务及管理及高管变动等情况,并基于独立审慎的判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需董事会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分别有相应任职。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数
独立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提名委员会会议 |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
黄辉 | 6 | 6 | 2 | 2 | 1 | 1 | --- | --- |
1、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参加6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关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2)2024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
(3)2024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4年8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2024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2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23&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2)2024年12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审议》。
3、在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1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28日,战略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
黄辉 | 3 | 3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对提交议题做了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8月2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分别发表的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4年12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议案》。本人对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人与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计划等事宜。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本人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交流会并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网站和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市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在决策过程中亦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现场工作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现场调研及其他工作等。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八)在公司管理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认真审核,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公司信息披露后社会及投资者的反响,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3、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
的独立董事专题培训、后续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将所学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九)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报告期内,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通过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认真审查,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全体同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3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往年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副总裁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或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查阅了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及总额,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该等薪酬水平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所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2名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离职,同时公司未达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注销共计1,861.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业绩情况,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受让公司回购股票设置的2022年和2023年度业绩考评指标均已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第一个出售期持股计划的出售工作,所获资金由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进行分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与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职的履职态度,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关注监管政策动向、行业动态、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持续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辉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