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3月修订)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