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4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程彩女士、张华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冯影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程彩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张华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