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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媛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媛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年9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河南省电力公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负责人;2007年4月至2024年任职期间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经理、合伙人;2018年6月至2024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媛媛5500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共组织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本人还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意见。

(2)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任职期内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共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 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2024年2月,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履行上市公司维护市场平稳的义务,公司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2000至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所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认为该回购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当前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本人于2024年5月任期届满后离任,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公司的未来越来越好,给予投资者更多回报。

独立董事:张媛媛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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