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审核於恒强先生、吴玉程先生、张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张琛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以及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於恒强先生、吴玉程先生、张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