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73,366.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20,839,826.85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4,478,5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065,200股
后的股份总数为110,413,3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82,660.80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2,082,660.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2,213,121.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4,295,781.8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4.4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2,082,660.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9.28%。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2,082,660.80 | 19,979,028.00 | 48,466,8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873,366.99 | -42,805,881.99 | 149,733,850.47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0,839,826.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528,488.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267,111.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0,528,488.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95.66%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261,793,553.7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4,868,358,357.1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5.3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