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成利)本人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成利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成利先生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学习证明。2024年7月至今,担任心脉医疗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发生;公司共召开2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发生。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公司履职期间,召集并亲自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自身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各项应参加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我保持密切沟通,继续延续前期建立的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本人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充分便利的条件。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审计前的沟通与交流,积极监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车间考察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场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事项。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我对履职期间涉及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履职期间,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审计需求后,同时鉴于毕马威华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通过现场会议与参加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对于审计工作的关注重点进行了沟通,推动了审计工作高质完成。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春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李春芳女士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董事会。Jonathan Chen先生、霍庆福
先生、孟莎莎女士、朱清先生经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宋成利先生、史大晓先生经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Jonathan Chen先生经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前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提前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如下:朱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袁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邱根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珂先生为公司供应链资深总监;刘昊先生为公司治疗方案推广资深总监;李春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上海交易所发布的培训课程,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议案落实情况。
2025年,本人将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本
人专业特长,做好独董工作,履行好独董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加规范化管理。(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