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二、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组织实施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