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1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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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206号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太极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太极集团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太极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太极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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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太极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太极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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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更名)采用非公开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999.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36元,共计募集资金199,675.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2,995.13万元(其中进项税额
169.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679.8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0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3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注1] | A | 196,239.9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68,907.7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669.3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2,47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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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6.6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81,379.2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65.9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9,626.7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066.64 | |
差异[注2] | G=E-F | 16,560.11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汇入金额,扣除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注2]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和扣除的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439.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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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6530000410120100006133 | 9,972,208.62 |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6530000410120100006426 | 466,968.00 |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6530000410120100027232 | 1,003.00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530000410120100006268 | 76,836.81 |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550880056285200158 | 19,933,282.85 |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6530000410120100027363 | 216,098.02 | |
合计 | 30,666,397.30 |
注:根据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501010120010012820)办理了销户手续,终止募投项目“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募集资金转入流动资金账户,公司和国太牧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023900066110701、123909424210202)办理了销户手续。上述三个账户注销时累计产生的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
109.1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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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目标是加强公司的研发试制能力,提高公司新产品的研发速度和效率,同时提升公司现有品种的品质,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产生间接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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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 196,23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7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79.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5,000.00 | 51,564.98 | 51,564.98 | 52,000.00 | 435.02[注1] | 100.84 | 不适用 | |||||
终止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4,000.80 | 4,000.80 | 4,109.97 | 109.17[注2] | 102.73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99,675.00 | 196,239.98 | 196,239.98 | 12,471.42 | 181,379.21 | -14,860.7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近几年国外驴皮不断涌入,国内驴皮价格受到冲击不断下降;同时由于毛驴自身繁育、养殖周期长;毛驴养殖行业技术研究起步晚,养殖难度大;规模化养殖人工、饲草、管理费用等投入较高。驴肉作为小众肉食品,销售变现较困难,致使产出倒挂,以上原因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太极天驴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国太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太牧业公司)从2016年开始养殖毛驴,养殖周期为3年,按照该公司养殖规模,养殖一头毛驴在驴皮和驴肉出售后,亏损约6,000元/头。2018年至2021年,国太牧业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10.71万元,-4,303.11万元,-3,276.26万元,-16,809.26万元。目前“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均为种驴引进,如继续实施种驴引进,将会使该公司亏损加大,增加公司经营负担,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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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 196,23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7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79.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为聚焦医药主业、降低经营成本和减少亏损,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清理“两非”“两资”企业的工作方针,同意国太牧业公司不再新增种驴引进,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2018年3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8,260,733.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1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本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本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6月6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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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 196,23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7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79.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用于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本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6日,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定增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结项募投资项目名称: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本次终止募投资项目名称: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的子项目“科研项目投入”-“芪灯明目胶囊治疗糖尿病黄斑水肿附条件准临床试验研究”“罗格列酮钠片(太罗)一致性评价研究”“配方颗粒的研究”。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和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本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共计约为12,212.49万元(实际金额按合同约定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因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后期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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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 196,23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7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79.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日常生产经营和偿还银行贷款。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投入的募集资金包含该账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注2]详见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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