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0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李东方先生(已离任)、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曾芳勤女士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上述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11亿元,较上年增长29.56%。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3亿元,上年同期金额为20.51亿元,本期较上期减少14.5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8,177,8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163,556.38元(含税)。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曾芳勤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社会责任指南》《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等相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并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组织社会责任指南(IS026000)》、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统一标准》的核心方案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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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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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3,057.47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37%。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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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联独立
董事刘健成先生、蔡元庆先生、阮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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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