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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05,179,755.97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8,002,135,743.48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结构性存款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结构性存款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229,184,311.32

减: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减: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累计投入金额)6,226,140,298.83

1.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

2.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2.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4,726,140,298.83

其中:报告期实际支出金额

其中:报告期实际支出金额317,772,262.25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2,005,179,755.97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0.00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900,000,000.00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179,755.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余额(元)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310015600223351300007,250,340.20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0300453865997,929,415.77

合计

合计105,179,755.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90,000.00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50,000.00万元,为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报告期内到期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10.47万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4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最新技术的需要,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产线进行技术升级。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辉光电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和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800,213.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777.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2,614.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650,213.57650,213.57650,213.5731,777.23472,614.03-177,599.5472.69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150,00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合计-800,213.57800,213.57800,213.5731,777.23622,614.03-177,59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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