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敏先生、蔡洪滨先生、白文宪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敏先生、蔡洪滨先生、白文宪先生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