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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规定。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93,639,395.63元,调减销售费用93,639,395.63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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