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5页
三、附表 ………………………………………………………………第6—8页
四、资质证书 ………………………………………………………第9—14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393号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虹)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航天彩虹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航天彩虹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航天彩虹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航天彩虹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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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航天彩虹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航天彩虹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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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6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40,25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5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910,699,997.4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773.5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4,096,223.8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4,000.2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3,292,223.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7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0,329.2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0,472.7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97.6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751.0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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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2,223.7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08.4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1,513.9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1,513.91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4907069510304 | 2,765,646.9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4907069510402 | 1,767,639.8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4907069510406 | 3,208,120.4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4907069510605 | 3,573.6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4907069510884 | 7,428,573.6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76900011710602 | 199,965,528.98 |
附表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部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亚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性项目达到预定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
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发生重
本年度投入金额承诺投资项目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
计效益效益(含部分变更)资总额(
)(
)=(
)/(
)投入金额(2)
大变化(调整前)期(调整后)承诺投资项目
否
年
月
年
月
不适用
,
.
.CH-
增强型无人机科研项目否
.
,
.
.
,
.
,
.
2.无人倾转旋翼机系统研制项目
否不适用不适用
年
月否
年
月
.
,
.
,
.
,
.
,
.
年
月
否否不适用
3.隐身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
年
月
不适用
.
,
.
,
.
,
.
,
.
否不适用否
年
月
.
4.低成本机载武器科研项目
.
.
,
.
年
月
,
.
,
.
.
5.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XX
否不适用不适用否
年
月
.
年
月
.
.
,
.
,
.
枚低成本机载武器产业化项目
不适用
否
6.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1.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计划进度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3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实施
地点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隐身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计划进度,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12月;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意调整年产XX枚低成本机载武器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方案、投资构成及计划进度,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7月调整
至2025年10月。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事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2年,CH-4增强型无人机科研项目、无人倾转旋翼机系统研制项目、隐身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低成本机载武器科研项目分别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2,392.43万元、230.45万元、2
.46万元和
86.00万元,合计2,918.3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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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该6.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12月,公司用募集资金63,7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1年12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146.89万元。
2022年1月,公司用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2年4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99.45万元。
2022年4月,公司用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2年6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20.05万元。2022年7月,公司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1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73.10万元。2022年8月,公司用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分别于2023年2月、2023年5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8859万元2022年9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3月22日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138.85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葬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该3.9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盖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6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135.71万元,2023年5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8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71.84万元。2023年6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6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23.30万元。
2023年7月,公司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7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0.14万元。
2023年8月,公司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其中25,000.00万元于2023年8月到期,取得利息收入23.49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苏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25,000.00万元于2023年12月到期,取得利息收入221.35万元。2023年10月,公司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12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10.45万元。2024年3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6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99.06万元。2024年4月,公司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6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6.75万元。2024年6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7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24.66万元,2024年8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9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31.85万元。2024年10月,公司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11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11.79万元,
2024年11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12月到期,共取得利息收入28.7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CH-4增强型无人机科研项目募集资金结余228.44万元,无人倾转旋翼机系统研制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136.69万
元,结余原因是部分合同未到结算期,存在应付未付合同款。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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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期末实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
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拟投入募集际累计投入对应的原承
可行性是否发定可使用状资进度(%)变更后的项目际投入金
的效益计效益诺项目资金总额金额
生重大变化态日期(
)=(
)(
)额(
)(
)
一合计
—一一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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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93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曹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93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393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刘格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