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1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沈清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叶澄海、刘来平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57,408,26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2024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及202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5.1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
5.1.1 关于总经理相关薪酬
表决结果: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5.1.2 关于董事会秘书相关薪酬
表决结果: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颜杰、杨健锋分别就相关分议案回避表决。
5.2 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
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3,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相关报告等,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议案》。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信泰医疗战略发展规划,其拟与巴特勒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巴特勒”)之大股东鸿歆敏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巴特勒实际控制人信朝华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等,以接受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实现对巴特勒的控制。
本次交易前,信泰医疗直接持有巴特勒15.0925%股权。通过本次交易,鸿歆敏将其持有的巴特勒46.3572%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信泰医疗行使。交易完成后,信泰医疗将直接持有巴特勒15.0925%股权,并获得巴特勒46.3572%股权的表决权;巴特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 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