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胜法先生、郝作成先生对照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有关独立性要求。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胜法先生、郝作成先生的自查文件,并对照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逐项核查,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发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说明。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