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5时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2人,监事吴晓颖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三、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现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控体系健全有序、完善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运营需求,能够有效控制与防范经营风险。
(二)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并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