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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1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62,643,146.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677,382.6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5,575,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78,75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当年合并报表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三)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四)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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