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九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何小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何小龙先生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何小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审查,何小龙先生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经第九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关于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何小龙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