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05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号 | 修改和完善前 | 修改和完善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38.9229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4,138.9229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37.017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4,137.0172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38.922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38.9229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37.017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37.017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