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祝芹敏,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云华,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天健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4.质量管理水平
天健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规定,结合天健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全所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天健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天健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根据分歧解决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按照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总部项目评审小组、技术总部、分管所领导、执业技术委员会的顺序,依次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决定。天健明确规定,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意见分歧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5.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天
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与天健签订了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选用的主要审计方法、
重点审计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实施方案和审计时间安排、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能对公司相关的新制度、新准则、新业务以及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提供有效的咨询帮助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天健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力安排充分、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以风险为导向,结合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已识别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对公司合并及财务报表重大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执行了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