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剑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要求,现就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截至2024年末,本人在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不担任公司任何管理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资格、人数、比例、兼职家数和独立性等方面均依法合规,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简历如下:
本人高剑虹,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一部副主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银行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恒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各类会议情况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我还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2月27日-12月31日),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并表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并通过获取公司月度经营简报、浏览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关注媒体报道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情况,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备注 |
8 | 8 | 0 | 0 | / |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10 | 10 | 3 | 3 | 2 | 2 |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67项,听取汇报12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0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29项,听取汇报4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5项)、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4项),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同意并投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客观发表了意见;对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选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建议;对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完成了高管聘任;对《公司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结算方案》和《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2024—202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方案》进行了审议,科学合理兑现高管薪酬并制定业绩考核指标。
(三)与内外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聘审计会计师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审计的相关情况,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外聘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等事项。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我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监管机构和中小股东重点关注的事项,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理回报,防控“两金”等风险,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上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
2024年,我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共17天,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参加股东大会、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参加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山桥的调研,从优化经营结构、
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资金管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1篇调研报告并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服务,一是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向本人报送经营简报,及时报送提供最新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和公司生产经营、财务、信息披露文件等重要内部资料,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机械设备和基建等相关行业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违规案例及提请重点关注事项,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二是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发挥本人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三是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主动做好参加会议、调研、培训以及与工作相关的服务,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并对我提出的相关意见和要求予以采纳和落实;四是为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办理了责任保险,保障董事权益,提供安全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履职支持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通过审议关联人名单的形式定期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核查确认,坚持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法性、是否符合中小股东利益等多角度对所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二)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三)聘用外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聘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独立性、保护投资者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符合证券监管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聘任的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其他高管进行审查,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发布了同意意见。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结算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五)现金分红情况
我根据监管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制定依据、分红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于2024年8月下旬实施完毕,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和方案实施时间符合证券监管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在2017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根据重大资产置换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各方对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事项作出了相关承诺,对此我进行了重点关注。经过审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或履行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公司连续七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评价A级。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