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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

履职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2024年2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基华、傅继军2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基华担任;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傅继军、董事杨峰、独立董事高剑虹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傅继军担任。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就议案和报告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9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聘任总会计师等内容,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总结>的报告》等5项汇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重点投资方向、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聘任审计机构、加强现金流管控等方面内容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意见并被董事会接受。委员会成员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年度内应 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出席 次数备注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傅继军1111002024年2月27日后任主任委员
杨 峰101000委员
高剑虹101000委员
陈基华11002024年2月27日前任主任委员

注:独立董事陈基华于2024年2月27日届满离任。

三、委员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关联交易事项方面较好发挥了决策咨询作用。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一是对聘任审计机构进

行把关并提出要求。截至2024年初,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等内容,在聘任新审计机构前,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建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后,要求其尽快熟悉公司情况,发挥专业特长,按照计划和监管要求完成财务报表审阅工作。二是要求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审计/审阅计划中列出的重点关注事项做好持续跟踪,并在审计/审阅工作总结中详细向委员会报告。三是要求审计机构持续跟进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的审计/审阅工作总结中向委员会报告。四是要求审计机构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业务板块和主要财务指标,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及时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五是对审计机构独立性、工作表现、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六是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出具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一是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按要求做好全年重点工作。二是听取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了解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以及上年一般性缺陷的整改情况。三是按季度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督促

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委员会要求积极行权履责。

3.审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一是在定期报告审阅方面,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并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及时掌握审计进度及是否存在需委员会特别关注事项,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尽快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年度报告审计和半年度报告审阅前,与审计机构、总会计师、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从审计/审阅计划、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并提出工作要求;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束后,与年审会计师召开见面会,就审计结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审计事项、提醒公司关注的重点事项等进行沟通。2024年,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二是在财务报告审阅方面,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反映出的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督促做好内部控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必要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要求公司持续加强关联交易事项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定期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识别准确、及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委员会的职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推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2025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评估、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及合规管理等职能作用,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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