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性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始终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在线方式7次,通讯方式4次。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
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储能公司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年度)》;《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4年一季报)》。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酒泉达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酒泉信达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投资建
设五星岭项目9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启达1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江美塘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
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4、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的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对外投资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以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方式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及时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出售重大资产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的出售重大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指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地进行。
三、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督促公司依法治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以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与素养;积极列席并监督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以确保各项事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整体运作与科学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