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资质条件及执业记录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二)执业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履职的评估情况
毕马威华振在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